死亡人数与事故级别和领导处罚 (一)

贡献者回答法律分析:事故等级的一般划分包括以下几个级别:
1. 特别重大事故:此类事故造成30人死亡,或者100人重伤,或者1亿元直接经济损失。
2. 重大事故:指造成10人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 一般事故: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三条对相关责任人的违法行为规定了处分措施,包括未采取预防措施、迟报谎报瞒报漏报信息、未及时发布警报和采取措施、不服从统一领导和协调、未及时组织自救和恢复重建、截留挪用私分救援资金物资、未及时归还征用财产或不给予补偿等情形。
事故死亡人数上报标准 (二)
贡献者回答事故死亡人数上报标准如下: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死亡,或者100人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
容易引发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如下:
1、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
2、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3、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4、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未实现自动化控制,系统未实现紧急停车功能,装备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未投入使用;
5、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
综上所述,重大事故,死亡人数10至29人,重伤人数50至99人,直经损5000万至1亿,上报国务院省级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重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标准 (三)
贡献者回答重大安全事故的死亡人数标准是造成10人30人以下死亡。以下是关于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的详细说明:
重大事故: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此外,生产安全事故还包括以下等级:
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死亡,或者100人重伤,或者1亿元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事故:造成3人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内容是关于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及重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标准的详细说明。
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与领导责任 (四)
贡献者回答1.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事故等级是根据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来划分的。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死亡,或者100人重伤,或者1亿元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补充性规定。
5. 事故调查报告送达后,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的批复时间限制为15日内;特别重大事故的批复时间为30日内。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0日。
6. 有关机关应根据人民政府的批复,对事故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处分。事故发生单位应根据批复对负有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则追究刑事责任。
7. 事故发生单位应吸取事故教训,实施防范和整改措施,并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 事故处理情况由负责调查的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公布,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信息外。
事故上报等级规定 (五)
贡献者回答轻微事故,死亡0人,重伤0人,直接经济损失0元,上报县级,企业处理。
一般事故,死亡1至2人,重伤1至9人(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直经损100万至900万,上报市级,县级处理。
较大事故,死亡3至9人,重伤10至49人,直经损1000万至5000万,上报省级,市级处理。
重大事故,死亡10至29人,重伤50至99人,直经损5000万至1亿,上报国务院,省级处理。
特别重大事故,死亡30人,重伤100人,直经损1亿,上报国务院,国务院处理
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事故等级一般根据死亡人数和经济损失,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四个等级。一般来说,具体标准如下:
1.对于伤亡人数而言,超过30人死亡或超过100人重伤,可以称为特别重大事故;
2.死亡人数在10-30人或者受重伤人数在50-100人,为重大事故;
3.死亡人数在3-10人,或者受重伤人数在10-50人为较大事故;
4.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受伤则称为一般事故。
对于经济损失而言,造成超过1亿元直接经济损失的,为特别重大事故,造成5000万元-1亿元直接经济损失的,为重大事故,造成1000万元-5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为较大事故,造成的损失不到1000万元的为一般事故。
残疾证等级划分标准及补贴
目前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残疾的类别分为: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七个类别。
1、残疾人城市低保补助: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残疾人家庭,残疾人员可全额享受低保待遇;
2、残疾人农村低保补助:具有本市农业户口、上年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区县当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均纳入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无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全额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残疾人保障法》第三条 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
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禁止侮辱、侵害残疾人。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残疾人人格。
【法律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死亡,或者100人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本条第一款所称的“”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虽然我们无法避免生活中的问题和困难,但是我们可以用乐观的心态去面对这些难题,积极寻找这些问题的解决措施。赣律网希望死亡人数与事故级别和领导处罚,能给你带来一些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