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87条

导语
在当今的法治社会中,劳动合同作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权益保障的重要法律文件,其每一条款都承载着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的重任。《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作为规范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行为的关键法条,更是备受关注。本文旨在深入解析《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内容、适用范围、法律后果以及实践应用,以期帮助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更好地理解和遵守这一法律规定,共同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一、劳动合同法第87条的基本内容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这一法条明确界定了用人单位在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即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这一规定不仅体现了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也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威严。
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主要情形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主要包括两种情形:一是违反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如劳动者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等;二是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未遵守法定程序,如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未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等。
三、赔偿金的计算与支付
赔偿金作为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代价,其计算依据是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以及月工资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而赔偿金则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这一规定旨在通过经济手段遏制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四、实践中的应用与挑战
在实践中,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应用面临着诸多挑战。一方面,部分用人单位对法律规定理解不足,导致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违反法律规定,从而引发劳动争议。另一方面,劳动者在维护自身权益时也往往面临举证难、维权成本高等问题。因此,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等显得尤为重要。
五、特殊情形的法律解析
在特定情形下,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适用也需进行特殊解析。例如,对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其遭遇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时是否有权请求支付赔偿金的问题,实践中存在争议。有观点认为,虽然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字面意思似乎仅适用于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但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应将其解释为适用于所有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然而,这一观点尚需进一步的法律解释和司法实践来予以明确。
六、全文总结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作为规范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行为的关键法条,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 1、劳动合同法第87条内容是什么
- 2、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
- 3、劳动合同法第87条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第87条的相关问答
劳动合同法第87条内容是什么 (一)
贡献者回答劳动合同法第87条的内容是: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具体来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赔偿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劳动者因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所产生的其他损失等。下面进行
一、经济补偿金
当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这是对于劳动者因用人单位违法行为导致失去工作机会的一种经济补偿,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赔偿金
除了经济补偿金外,用人单位还应当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一般根据劳动者的实际损失来确定,包括因解除劳动合同导致的工资损失、社保待遇损失等。这样能够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利益,遏制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
三、其他损失
除了上述的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外,用人单位还需要承担劳动者因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所产生的其他损失。这些损失可能包括求职者寻找新工作的费用、职业发展的中断等。用人单位需要对此进行合理的补偿,以体现法律的公正和公平。
总之,劳动合同法第87条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设立的。当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以及其他损失等。这一条款的实施,有助于维护劳动市场的稳定,促进劳资双方的和谐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 (二)
贡献者回答法律分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合同,除非履行已不可能。具体来说,在用人单位违反第一、二类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均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然而,在用人单位违反第三类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通常无权要求继续履行,因为用人单位可以补正程序性瑕疵。例如,如果用人单位未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而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主张解除行为违法并要求继续履行。但用人单位只需提前30天通知,即可补正程序性瑕疵,30天后劳动合同仍将解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87条是怎么规定的 (三)
贡献者回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的内容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一般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支付赔偿金,按照规定,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不过经济补偿金也是根据员工的工龄,以及被辞退前一年的平均工资计算的。 一、劳动合同法第87条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争议饿仲裁流程是什么
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4、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5、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劳动合同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特定的。必须一方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组织和个人;另一方是具有劳动权力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劳动者。
(2)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存在着管理关系,即劳动者一方必须加入到用人单位一方中去,成为该单位的一名职工,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并依法取得劳动报酬。
(3)劳动合同的性质决定了劳动合同的内容以法定为多、为主,以商定为少、为辅,即劳动合同的许多内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规定,如工资、保险、保护、安全生产等,而当事人之间对合同内容的协商余地较小。
(4)在特定条件下,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即劳动合同内容往往不仅限于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有时还需涉及劳动者的直系亲属在一定条件下享受的物质帮助权。如劳动者死亡后遗属待遇等。
虽然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中属于管理者,可是法律层面上,用人单位跟劳动者的地位是平等的,员工服从于用人单位的管理,这并不代表用人单位可以无视员工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解除劳动合同,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无论你的行为是对是错,你都需要一个准则,一个你的行为应该遵循的准则,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改善你的行为举止。了解完劳动合同法第87条,赣律网相信你明白很多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