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的相关知识有哪些 (一)

运输合同的相关知识有哪些

优质回答法律主观:

运输合同有以下几种主要运输方式: 1、海上运输; 2、铁路运输; 3、公路运输; 4、航空运输; 5、集装箱与国际多式联运,把海上运输、铁路运输、公路运输和航空运输等传统单一运输方式,有机地联合起来,来完成国际间的货物运输。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九条

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一十条

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一十一条

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一十二条

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或者通常的运输路线将旅客、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一十三条

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应当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承运人未按照约定路线或者通常路线运输增加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可以拒绝支付增加部分的票款或者运输费用。

合同格式条款的知识有哪些? (二)

优质回答合同格式条款的知识主要包括对格式条款首先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条款提供者作不利的解释;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时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等内容。 一、对格式条款首先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对于格式条款,应当用可能订约者平均、合理的理解对格式条款进行解释,具体规则包括:

1、格式条款的解释除当事人有特别约定以外,不应将各个具体的订约环境或者特别的意思表示作为解释合同的考虑因素,因为格式条款是为了不特定的人所制订的,格式条款应考虑多数人,而不是个别人的意志与利益。

2、对某些特殊的术语应当作出平常的、通常的、通俗的、日常的、一般意义的解释。如果某个条款所涉及的术语不能为某个可能订约的相对人所理解,则应依据可能订约者平均的、合理的理解为基础进行解释。同时,条款制定人在此种情况下不能主张该条款具有特殊含义。

3、如果格式条款经过长期使用以后,订约人人对其中某些用语的理解与条款制作人制订条款的理解有所不同,此时应以交易时订约人的理解为标准时行解释。

二、对条款提供者作不利的解释

《合同法》第41条作了相应的规定,这一规定有其合理性。因为,既然格式条款的由一方制订的而不是由双方商定的,那么各项条款可能是其制作人基于自己的意志所作的有利于自己的条款,尤其是条款制作人可能会故意使用或插入意义不明确的文字以损害订约人的利益,或者从维持甚至强化其某种经济上的优势地位出发,将不合理的解释强加于订约人。

作对格式条款提供者不利的解释,并不是对所有格式条款进行解释时所适用的。只有在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双方当事人存在争议,并且按照一般的通常理解仍然不能解释的情况下,才能运用对提供者不利的原则进行解释。

三、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时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非格式条款是经个别磋商而约定的条款,非格式条款与格式条款共同构成合同的一部分且想到不一致时,非格式条款优先。采此原则,充分尊重了合同双方的意思,有利于保护订约者的利益。

商品房预售合同知识点 (三)

优质回答商品房预售合同相关知识点:

定义: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预售人将未竣工但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商品房的房屋产权转移给预购人所有,而预购人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并接受该房屋产权的书面协议。

合同性质:

诺成性合同:合同的成立不以交付标的物为前提,只要预售人和承购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书面协议,即具有法律效力。有偿双务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互相对应,预售人的义务就是承购人的权利,反之亦然。

合同内容:

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情况、房屋基本情况、房屋价格及付款方式、交付条件及时间、违约责任等条款。土地使用权:明确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划拨方式、地块位置、面积、用途等。房屋基本情况:房屋位置、楼层、面积、结构、用途等。价格及付款方式:单价、总价、付款方式、付款时间等。交付条件及时间:房屋交付条件、交付时间、交付通知方式等。违约责任:逾期付款、逾期交房、变更设计等的违约责任。

合同范本:

商品房预售合同范本详细列出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土地使用权、房屋基本情况、价格及付款方式、交付条件及时间、违约责任等具体条款。范本中的条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但应确保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注意事项:谨慎选择开发商:购房期房风险较大,应选择信誉良好的房地产开发商。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在签订合同前,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理解并接受其中的内容。办理合同登记备案: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以保障合同的法律效力。保留相关证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租赁合同的相关知识有怎样的 (四)

优质回答法律分析: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租赁期限六个月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看完本文,相信你已经得到了很多的感悟,也明白跟合同知识这些问题应该如何解决了,如果需要了解其他的相关信息,请点击赣律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