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住房公积金怎么全部取出来 (一)

东莞住房公积金怎么全部取出来

贡献者回答品牌型号:HUAWEI Mate 40E Pro

系统版本:HarmonyOS3.0.0

软件版本:手机公积金3.3.2

东莞住房公积金全部取出来可以通过手机公积金的我要提取业务进行提取,具体操作如下:

通过app提取1、点击业务办理

在手机公积金首页点击业务办理。

2、点击我要提取

在业务办理界面点击我要提取。

3、选择提取方式

在我要提取界面选择提取方式,点击进入提取即可。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东莞公积金怎么提取全部出来 (二)

贡献者回答东莞公积金全部提取的流程具体如下:

1、单位对职工个人提供的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及复印件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由单位经办人填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持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开户管理部提出申请;

2、管理部人员对其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手续;对于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不准予提取的原因;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答复的,应请示管理部主任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并在三日内给予单位明确答复;

3、对于符合部分提取条件的,管理部人员应依据提取材料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为首次提取的职工个人建立《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并在购房发票(或购房收据、首付款发票、房租发票、完税凭证、购买材料的发票)上加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字样的印章;

4、管理部人员录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确认个人储蓄账户;

5、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

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等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购房发票;

2、离休、退休的;职工因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职工因出境定居就不再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住房公积金帐户可以撤消即办理销户手续;

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因偿还住房贷款本息,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的复印件;

6、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综上所述,持相关材料原件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公积金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作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经审核准予提取的,公积金中心将提取资金划至提取申请人提供的本人银行账户;经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原因。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东莞公积金租房提取一年可以提取几次 (三)

贡献者回答公积金可以在半年内提取一次,也可以在一年内提取一次。

除了提取的次数和数额之外,还有一个限制,那就是租房提取公积金不能全部提取,如果要全部提取,就得从别的地方提取。用户在一年内就提取过一次,如果不能在半年内拿到一次的话,就只能等到明年了。

在申请住房公积金时,要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证明等相关资料,否则不能通过公积金中心的审批。只有将所有的资料都交齐了,才有可能通过考核,拿到公积金。提取公积金的时候,要将其存入指定的账户,所以,使用者必须保证账户的状态是正确的。如果用户提取了公积金,那么银行的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就会降低,这会对以后的公积金贷款产生一定的影响。

可以提取的公积金:

1、住房:住房公积金是用来解决住房问题的,如果你需要的话,你可以用它来支付房租,但不能超过你的账户余额,也不能超过租房实际所需。用公积金买房子,可以用公积金支付首付,也可以用来给自己的孩子买房子。不买房子,不租房子,在农村盖房子的时候,可以用公积金来改造房子,而住房公积金,就是解决住房问题的最好办法;

2、治疗疾病:公积金除了用来买房子,还可以用来治病,有人说,一个月交那么多的公积金,不是为了自己的房子,也不是为了装修,而是为了自己的生活,所以这笔钱存在银行账户中,并没有太多的用处,而在公积金余额很大的时候,如果员工用钱,那么也可以从银行提取,但是在提取公积金的时候,却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比如工人患了什么大病,需要花钱看病,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3、生活费:如果是一些家庭困难的员工,可以从住房公积金中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作为生活费用,但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拿出住房公积金作为生活费用,否则提取公积金的条件就没有了,因为提取公积金的时候,都是以生活费用为依据的,而提取的人,也要符合一定的标准,比如提供低保证、建卡贫困户等;

4、法律规定的其它条件:这三种情况都是提取公积金的常见情况,不过也有一些情况是可以提取的,比如职工离职、退休、出国定居、死亡等等。

综上所述,租房公积金提取一年可以提一次。每次提取时间间隔为12个月,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12个月汇缴额的50%。即公积金租房提取间隔时间为12个月。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东莞公积金可以全部提取吗 这些知识点要记住 (四)

贡献者回答东莞公积金在特定条件下可以全部提取。以下是关于东莞公积金全部提取需要记住的关键知识点:

离职提取:

条件: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申请材料:外市户口职工需取得解除劳动关系的凭证后申请;本市户口职工需在取得失业证件后申请。

缴存人死亡提取:

条件:公积金缴存人死亡。说明:在此情况下,其公积金账户余额可以被全部提取。

注意事项:

账户处理:提取后,公积金账户不撤销。适用范围:上述规定适用于《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颁布实施前已设立账户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对于该规定颁布实施后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适用此款规定情形申请提取。

请确保在申请提取公积金时,符合相关规定并准备好相应的申请材料。如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东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东莞公积金可以全部提取吗 (五)

贡献者回答1、可以,根据东莞市公积金管理办法,目前可以全部提取公积金的条件有两个:一是离职提取,二是缴存人死亡。

2、《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第十四条(二)在本规定颁布实施前已设立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可申请提取本规定颁布实施当日职工本人账户余额,不撤销账户。

3、外市户口职工可在取得解除劳动关系的凭证后申请,本市户口职工在取得失业证件后申请。

4、在本规定颁布实施后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包括但不限于正常汇缴、转移、经公积金中心督促或执法后补缴的住房公积金),不适用此款规定情形申请提取。

了解了上面的内容,相信你已经知道在面对东莞住房公积金时,你应该怎么做了。如果你还需要更深入的认识,可以看看赣律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