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税漏税多少可以判刑 (一)

偷税漏税多少可以判刑

贡献者回答偷税漏税数额达到十万元且占应纳税总额10%时可能构成犯罪,具体量刑从3年以下至7年以下不等,但如果及时补缴税款并缴纳滞纳金,首次偷税且已受行政处罚的可免予追究刑事责任。需要注意的是,具体判刑还需考虑案件的其他情节,如是否主动投案、是否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否积极退缴税款等。

一、偷税罪

偷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的行为。这是最常见的偷税漏税犯罪类型。

二、逃避追缴欠税罪

逃避追缴欠税罪是指纳税人欠缴税款,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逃避缴纳税款的行为。

三、抗税罪

抗税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

四、骗取出口退税罪

骗取出口退税罪是指以虚假的出口退税申报的方式,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行为。

一、立案追诉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的规定,偷税漏税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如下:

1、纳税人逃避缴纳税款

数额在十万元

占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

经税务机关追缴后仍不补缴

2、累犯情况

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

再次逃避缴纳税款达到十万元且占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

3、扣缴义务人

不缴或少缴已扣、已收税款

数额在十万元

二、判刑标准

1、情节较轻

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10%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2、情节严重

数额巨大且占应纳税额30%

处3年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判刑还需考虑案件的其他情节,如是否主动投案、是否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否积极退缴税款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的除外。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

偷税漏税补齐就不用坐牢吗 (二)

贡献者回答一、在我国,偷税漏税行为是否需要坐牢,取决于具体情节的严重程度。如果是初次犯罪且补缴了税款和滞纳金,则可能不会被判刑。但如果属于再犯或者情节严重,那么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逃税罪涉及到的金额和比例不同,所面临的刑事处罚也不同。

1. 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将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 如果数额巨大,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将被处以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对于单位犯罪的情况,单位将被处罚金,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将依照上述规定受到处罚。

4. 如果在税务机关下达追缴通知后,单位或个人补缴了应纳税款和滞纳金,并已受到行政处罚,通常不会追究刑事责任,但五年内若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的,则除外。

5. 税务、海关、银行和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犯罪分子勾结,将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的,将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的处罚;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的,将受到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处罚。若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的除外。

二、偷税漏税行为会产生严重的社会影响,并导致国家财政收入减少。具体危害包括:

- 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和记帐凭证,以此来逃避税务检查和责任。

- 偷税漏税者可能会获得短期经济利益,但其对社会秩序和国家财政的冲击是巨大的。

- 我国刑法已经制定了相应的强制措施,以防止偷税行为的发生。

- 如果公民发现偷税行为,可以进行如实举报,司法机关可能会对此给予现金奖励。

初次偷税漏税补缴了还判刑吗 (三)

贡献者回答在已经补交了税款并且也接受了行政处罚的情况下是不会被判刑的,如果偷税漏税的情况属实,不仅要补交税款,还要补交滞纳金,税务部门可以对当事人除以罚款,罚款的标准是少交税款50%到5倍以下。 一、初次偷税漏税补缴了还判刑吗

初次偷税漏税补缴了税款并接受了行政处罚的,不会被判刑。

《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逃税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一)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

(二)纳税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的。

三、偷税漏税的行政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1、调查取证。

2、告知处罚事实、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

3、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会。

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三、偷税漏税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注明哪些基本内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

偷税漏税案件中,如果纳税义务人只是补交了税款,但拒不接受税务部门的行政处罚,比如拒不交纳罚款,若偷税漏税的数额已经占到应纳税额的10%,还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而且,纳税义务人5年内2次因为偷税漏税被处以行政处罚后又偷税漏税的,一定会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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