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融犯罪领域,金融凭证诈骗罪与票据诈骗罪是两种常见的诈骗类型,但它们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区别。金融凭证诈骗罪主要针对的是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通过伪造、变造这些凭证来骗取他人财物。而票据诈骗罪则主要涉及汇票、本票、支票等票据,犯罪分子可能会利用伪造、变造的票据,或是冒用他人的票据进行诈骗。这两种犯罪在行为方式、犯罪对象以及所侵犯的客体性质上都有所不同。

金融凭证诈骗罪和票据诈骗罪的区别 (一)

金融凭证诈骗罪和票据诈骗罪的区别

法律分析:票据诈骗罪与金融凭证诈骗罪的区别:

票据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是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而使用,或冒用他人的票据,或签发空头支票、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捏造其他票据事实,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金融凭证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犯票据诈骗罪要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呢 (二)

法律分析:犯票据诈骗罪要受到刑事处罚,一般只要触犯该罪就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如果触犯该罪且骗取的数额巨大或特别巨大,会被处五年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票据诈骗罪怎么判 (三)

票据诈骗罪的判刑依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分为不同量刑等级。若涉及数额较大,将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在二万元二十万元以下。若数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判五年至十年有期徒刑,罚金五万至五十万。如涉及数额特别巨大或特别严重情节,将面临十年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罚金或财产没收在五万至五十万之间。 具体判罚情形如下:

明知为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

明知为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

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

签发空头支票或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

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

利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进行诈骗,也将受到上述处罚。法律对此进行了明确界定,旨在严厉打击票据诈骗行为,保护金融秩序和公众财产安全。

什么是票据诈骗罪,票据诈骗罪会怎么处罚 (四)

票据诈骗罪指的是为了非法占有,利用金融票据进行欺诈行为,从而获取大量财物的行为。实施这种行为的人通常需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和达到法定年龄。值得注意的是,企业或单位也有可能成为票据诈骗罪的主体,根据法律的规定,它们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的规定,若涉及票据诈骗活动,且诈骗金额较大,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同时并处以二万到二十万元的罚款。如果诈骗金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刑期将延长至五年十年以下,同时并处以五万到五十万元的罚款。若诈骗金额特别巨大或存在特别严重情节,刑期将进一步延长至十年,甚至可能面临无期徒刑,同时并处以五万到五十万元的罚款或全部财产的没收。

具体而言,票据诈骗罪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明知是伪造或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签发空头支票或与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以获取财物;出票人签发没有资金保障的汇票、本票或在出票时做虚假记载,以此来骗取财物。

因此,任何涉及此类行为的个人或单位,都将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

构成票据诈骗罪如何判刑处罚 (五)

一、构成 票据诈骗罪 如何判刑处罚 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并处二万元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二、票据 诈骗罪的认定 标准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明知,是否以骗取他人财物为目的是区别罪与非罪的重要标准。本条为避免混淆罪与非罪的界限,对行为人主观方面的一些状况进行了特别规定。如使用伪造、变造、或者作废的 汇票 、 本票 、 支票 ,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是“明知”的,在主观上是否明知其所使用的汇票、本票、支票是伪造、变造或者作废的,是划分是否构成本罪的重要界限之一。如果行为人在使用汇票、本票、支票时,在主观上确实不知道该票据是伪造、变造或者作废的,则不构成本罪。应当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判断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明知,不是仅依据行为人自己的供述,而是要在全面了解整个案件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后得出结论。对于冒用他人的票据、签发 空头支票 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伪记载以及使用伪造、变造的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行为人必须具有诈骗他人财物的故意和目的,没有这种故意和目的,就不能构成本罪。一般说来,具有以下情形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1、不知是伪造、变造、作废的金融票据而使用的; 2、将他人的金融票据误认为是自己的金融票据而使用的; 3、不知存款已不足而误签空头支票或者误签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的; 4、签发汇票、本票时因过失而作错误记载的: 5、不知是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而使用的。等等。 (二)区分票据诈骗罪与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界限 两罪的根本区别在于,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惩治的是伪造、变造行为本身,而金融票据诈骗罪惩治的是使用这些金融票据进行诈骗的行为。如果行为人仅仅是伪造、变造金融票证,而没有使用的,则这种行为触犯了第177条的规定,构成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但司法实践中这两种犯罪往往又是联系在一起的,表现为行为人先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或者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然后使用该伪造、变造的票证进行诈骗活动,这种情形实际上属于一种牵连犯的情形,应当从一重罪,即按票据诈骗罪论罪处罚,而不实行 数罪并罚 。 值得一提的是,票据诈骗罪须由故意构成,并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如果行为人出于过失而使用金融票据,例如不知是伪造、变造或作废的金融票据,误签空头支票,不构成犯罪。而在认定构成此罪需要作出处罚的时候,需要区分一下此时是自然人犯罪还是 单位犯罪 ,对不同主体的处罚不一样。

从上文内容中,大家可以学到很多关于金融票据诈骗的信息。了解完这些知识和信息,赣律网希望你能更进一步了解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