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调取离婚协议书需要哪些资料 (一)

民政局调取离婚协议书需要哪些资料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员对各项内容进行审查后,符合离婚条件的,发放离婚证给双方。

一、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需要什么证件?

通过行政程序进行的协议离婚由民政部门主管。协议离婚的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镇、民族乡的人民政府。

1、申请。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各方应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明、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以便登记管理机关查明当事人身份,确定管辖权。

2、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后,应当在一个月内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应全面了解协议的内容,尤其是注意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难帮助、分割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合适。

3、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夫妻关系从当事人领取离婚证时起解除。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撤销。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离婚登记,对离婚的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并收回离婚证,并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当事人认为其符合离婚条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协议离婚合法有效吗

协议离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我们所说的协议离婚是指双方共同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而不是只单单的签订离婚协议。

如果双方仅是签订离婚协议,而未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此时离婚协议并未生效,双方仍旧属于婚姻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离婚协议书丢了可以去民政局调取吗 (二)

离婚协议书丢了是可以去民政局调取的。

当事人丢了离婚协议书后,可以去民政局调取对应的文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姻登记的机关应当对婚姻登记信息进行档案管理,以便查询、管理。

协议离婚的流程如下: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协议离婚需要的材料如下:

1、离婚申请书:是协议离婚的标准文书之一,需要详细说明当事人的姓名、基本情况、离婚协议内容等内容;

2、离婚协议书:是协议离婚的核心文件,需要明确双方离婚的意愿、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视等具体内容。离婚协议书需要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和公证;

3、结婚证和身份证:需要提供结婚证和双方身份证的复印件;

4、房产证和车辆证明等财产证明:如果涉及到房产、车辆等财产分割,需要提供相关的财产证明材料;

5、子女相关材料:如果涉及到子女抚养和探视等问题,需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本、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

6、其他证明材料:根据具体情况,可以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的诊断证明、收入证明等。

综上所述,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达成离婚协议,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经法院审查后,领取离婚证书的一种离婚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协议丢了可以去民政局调取吗 (三)

可以去民政局调取。

一、离婚协议的重要性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达成的关于财产、子女抚养等事项的重要协议。它记录了双方在离婚后的权益和责任,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妥善保管离婚协议对双方都很重要。

二、离婚协议丢失后的处理办法

如果离婚协议不幸丢失,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尝试找回原协议:首先,当事人可以在家中或办公室等可能存放协议的地方仔细查找。如果无法找到,可以考虑是否曾经将协议复印件或扫描件保存在其他地方。

2、向民政局申请调取:如果无法找回原协议,当事人可以向当地民政局申请调取离婚协议。民政局作为婚姻登记机关,会保留有婚姻登记档案,包括离婚协议。

三、向民政局申请调取离婚协议的步骤

1、准备相关材料:当事人需要准备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户口本等)以及婚姻证明(如结婚证、离婚证等)。

2、前往民政局办理:当事人需要亲自前往当地民政局,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并提交相关材料。

3、等待审核和调取:民政局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会帮助当事人调取离婚协议。

四、注意事项

1、尽快办理:一旦发现离婚协议丢失,当事人应尽快办理调取手续,以免因时间过长导致档案丢失或难以查找。

2、费用问题:根据不同地区和具体情况,向民政局申请调取离婚协议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当事人应提前了解并准备好相关费用。

综上所述:如果离婚协议丢失了,当事人可以向当地民政局申请调取。在申请过程中,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并尽快办理手续。同时,当事人也应注意费用问题,以免因费用问题影响办理进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五条规定: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打离婚协议书需要什么证件 (四)

法律分析: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双方应持以下证件:本人的户口簿(95版新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结婚证、离婚协议书(A4纸打印,一式三份)、双方各2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证件照片(同一底板)以及《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协议离婚具体需要的材料和手续如下:

1. 当事人提交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2. 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3. 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解民法典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4. 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5. 如果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双方需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6. 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7. 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离婚条件,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8. 颁发离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衍生问题:如何制作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是登记离婚(协议离婚)的实质性文件,申请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认真制作,经双方签字后产生法律效力。离婚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 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 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 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4. 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5. 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6. 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7. 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8. 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9. 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10. 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离婚协议丢失去哪里调档 (五)

可以前往原办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调取离婚档案。

这些机关将保存有您离婚协议的相关记录,可以为您提供必要的帮助。

一、了解离婚协议的重要性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承担等事项达成的协议。它是离婚程序中的一项重要文件,对于保障双方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一旦离婚协议丢失,可能会给双方带来诸多不便,因此及时调档变得尤为重要。

二、确定调档地点

当离婚协议丢失时,您可以前往原办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调取离婚档案。如果您不确定具体地点,可以查询当地民政局或婚姻登记处的相关信息,或者咨询当地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指导。

三、准备相关证件和材料

在申请调取离婚档案时,您需要准备以下证件和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等;

2.离婚证明或相关证明文件:如法院判决书、调解书等;

3.离婚协议丢失证明:由当地公安机关或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

四、申请调取离婚档案

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前往原办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调取离婚档案。在申请过程中,您需要填写相关表格,并详细说明离婚协议丢失的情况。

五、等待审核并领取档案

提交申请后,婚姻登记机关将对您的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您可以领取离婚档案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文件。请注意,不同地区的具体办理流程可能有所不同,您可以根据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进行操作。

综上所述:

当离婚协议丢失时,您可以前往原办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调取离婚档案。在申请过程中,您需要准备相关证件和材料,并详细说明离婚协议丢失的情况。审核通过后,您可以领取离婚档案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五条规定: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规定。

从上文内容中,大家可以学到很多关于调取离婚协议的信息。了解完这些知识和信息,赣律网希望你能更进一步了解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