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随时解除肖像许可使用合同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吗 (一)

优质回答当事人是否随时解除肖像许可使用合同,需视合同情况而定,不一定完全符合法律规定。具体情形如下:
未明确约定许可期限:
可以随时解除:若肖像许可使用合同未明确约定许可期限,则当事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需注意的是,解除合同前需提前告知对方,给予合理通知。
已明确约定使用期限:
不可随意解除:若合同中已明确约定使用期限,且该期限未届满,则除非肖像权人有正当理由,否则不可随意解除合同。有正当理由需提前通知:即便肖像权人有正当理由需要解除合同,也需提前通知对方。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二条,对于肖像许可使用合同的解除有明确规定。在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许可使用期限情况下,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权随时解除,但需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
解除合同可能引起的损失:
解除合同可能引起对方的损失,除非该损失无法归责于肖像权人,否则肖像权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当事人是否可以随时解除肖像许可使用合同,取决于合同中是否明确约定了使用期限以及是否存在正当理由。在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且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当事人无权随意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肖像许可使用合同吗 (二)
优质回答如果当事人签订的关于肖像许可适用合同没有对期限进行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肖像许可适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通知对方。因解除造成损失的话,除法定免责事由外需要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二条,当事人对肖像许可使用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肖像许可使用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当事人对肖像许可使用期限有明确约定,肖像权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解除肖像许可使用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肖像权人的事由外,应当赔偿损失。
肖像权授权书可以签吗 (三)
优质回答在我们实际生活中,现在很多年轻人都喜欢追星,所以很多企业为了更好的提升自己的品牌,卖出更多的产品,一般都需要签约艺人,使用艺人的肖像,那么有些朋友就会想知道,肖像权授权书可以签吗接下来由为大家解答这个疑问,希望能帮助大家相应的问题,欢迎大家阅读。一、肖像权授权书可以签吗
肖像权授权书可以签,签订肖像使用合同的注意事项有以下四项:
(1)
明确使用范围:若为有偿合同,使用范围的大小直接决定使用费用的多少。
(2)
明确使用期限:如果在约定的期限内使用则为合法使用,如果超过约定使用期限,则为侵权行为。
(3)
明确使用途径:如用于电视播出、露天摆放、产品包装等。
(4)
明确使用费用:是无偿还是有偿,是有偿的话费用多少、计算方式、支付方式都要明确约定。
二、肖像权的合理使用有哪些吗
(1)在新闻报道中使用相关人物的肖像,使观众、读者了解、认识事实真相等符合社会公众利益的行为不构成侵害被曝光者的肖像权。
(2)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或为国家利益举办特定活动使用公民的肖像。
(3)为记载或宣传特定公众活动使用参与者的肖像。
(4)基于科研和教育目的在一定程度和一定范围内使用他人肖像的。
(5)像权人自身的利益使用其肖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条
【肖像权的合理使用】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
(一)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
(二)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三)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四)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五)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
三、什么是肖像权吗
肖像权就是自然人所享有的对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采用摄影术或者造型艺术手段反映自然人包括五官在内的形象的作品。肖像权为人格权之一种,是自然人对于肖像的制作权和标表使用权。法律上的肖像为自然人人格的组成部分,肖像所体现的精神特征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转化或派生出公民的物质利益。法律保护公民的肖像,是基于肖像上多方面体现了公民的精神利益、人格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肖像权规定,肖像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未经本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侮辱其肖像。警方有权保留使用权。如果受害者的肖像被擅自使用,可先协商,如拒不撤销者,可依法进行起诉,申请司法保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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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像权人可以提前解除肖像许可使用合同吗 (四)
优质回答当事人对肖像许可使用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肖像许可使用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当事人对肖像许可使用期限有明确约定,肖像权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解除肖像许可使用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肖像权人的事由外,应当赔偿损失。
1、为社会公共利益而使用肖像的行为,如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而使用犯罪嫌疑人的肖像,司法人员为司法证据目的而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拍照;参加游行、示威和公开演讲的人,因其活动目的具有公共性,而不得反对他人对上述活动的拍照;
2、为公民本人利益而使用肖像的行为,如公民因亲人走失对外发布寻人启事而使用肖像;
3、为社会新闻报道而使用肖像的行为,有特殊新闻价值的人,不得反对记者的善意拍照,如为弘扬社会正气或揭露社会丑恶现象而使用公民肖像,还有特别幸运者或特别不幸者、重大事件的当事人或者在场人等,均属于这种情况;
4、善意使用政治家及社会明星肖像的行为,政治家、影视和体育明星以及其他公共人士,在公开露面时,不得反对他人拍照。
人们很难接受与已学知识和经验相左的信息或观念,因为一个人所学的知识和观念都是经过反复筛选的。赣律网关于肖像权合同介绍就到这里,希望能帮你解决当下的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