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民法典中合同履行地是怎么规定的
- 2、一般怎么确定合同履行地
- 3、怎样认定合同履行地
- 4、如何明确“合同履行地”的认定标准
本文提供了以下多个解答,欢迎阅读:
民法典中合同履行地是怎么规定的 (一)

最佳答案合同履行地点是合同中规定的执行地点。若合同内有明确的履行地点约定,债务人需在该地点履行债务,债权人则在该地接受履行。若合同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则双方可通过补充协议解决。若仍无法达成一致,则需依据合同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
若履行地点仍无法确定,将根据标的性质确定。给付货币情况,应在接收货币的一方所在地进行。交付不动产的,则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类型的标的,则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规定:若合同内容中对履行地点约定不明,且依据前述规则仍不能确定,则采取以下方式:对于给付货币,应在接收货币的一方所在地履行;对于交付不动产,则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对于其他标的,则在履行义务的一方所在地履行。
一般怎么确定合同履行地 (二)
最佳答案合同履行地一般指的是合同当中进行履行约定的有关地点。如果当事人需要进行起诉的话,一般需要到具备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起诉,通常被告所在地以及合同履行地的法院具备相关管辖权。 一、一般怎么确定合同履行地
合同履行地,就是合同按照约定或者实际实施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这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那么,要确定买卖合同的管辖,就应首先确定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
合同履行的原则有:
1、全面履行原则
《民法典》第509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这一规定,确立了全面履行原则。全面履行原则,又称适当履行原则或正确履行原则。它要求当事人按合同约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履行原则。依法成立的合同,在订立合同的当事人间具有相当于法律的效力,因此,合同当事人受合同的约束,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是自明之理。
2、诚实信用原则
《民法典》第509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此规定可以理解为在合同履行问题上将诚实信用作为基本原则的确认。
二、合同纠纷管辖有哪些内容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合同管辖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购销合同的履行地一般都为在合同当中所提及的交易地点,合同中未做规定的以实际的交易地点为准。
3.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4.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5.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6.《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书面合同中的协议,是指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或者诉讼前达成的选择管辖的协议。
7.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选择管辖的协议不明确或者选择《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中的两个人民法院管辖的,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确定管辖。
8.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9.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10.铁路运输合同纠纷及与铁路运输有关的侵权纠纷,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
合同纠纷管辖有如果是因为合同纠纷而进行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当地法院进行处理。加工承揽合同一般有加工地当地法院进行处理。同时财产租赁合同一般也是由租赁使用地点当地法院进行处理。
怎样认定合同履行地 (三)
最佳答案按合同约定履行地点,若无或不明,对于支付货币的条款,则以收款人所在地作为履行地; 若涉及交付不动产的事项,不动产所在即为合同履行地;此外,其他情况下应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执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如何明确“合同履行地”的认定标准 (四)
最佳答案若双方未约定合同履行地或约定不明,应先经协商后予以补充。
如协商无果,交付货币的,由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交付不动产的,至不动产所在地履行;
其它类型标的,则需在履行义务方所在地履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从上文内容中,大家可以学到很多关于合同履行的信息。了解完这些知识和信息,赣律网希望你能更进一步了解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