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房地产交易中的重要法律文件。它定义了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之间,就尚未建成或已竣工的房屋进行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给买受人的法律关系。在这一合同中,买受人需支付相应的价款以获得房屋的所有权。此类合同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确保交易双方的权益得到明确和保障。它详细规定了房屋的基本状况、价格、付款方式以及交付和产权登记等重要条款,是房屋买卖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 1、商品房买卖合同定义
- 2、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哪几种
- 3、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几种
- 4、商品房买卖合同法律规定
本文提供了以下多个解答,欢迎阅读:
商品房买卖合同定义 (一)

答商品房购销合同,特指购房者在购置由房地产商开发且出售的各类住房及商铺等房产时所签署的契约,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双方当事人及其相关资料,房地产基本状况;
房价、支付方式以及支付日期;
交付验收及执行时间;
办理产权登记相关事务;
品质保障承诺;
配套设施及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及责任;
公共配套建筑的所有权归属及违约责任等条款。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商品房基本状况;
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解决争议的方法;
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哪几种 (二)
答根据商品房开发建设过程及合同成立时间,商品房销售可以分为两大类:商品房现售类和商品房预售类。
除了按照开发过程分类,购房合同还可以根据其书面形式的差异进行细分。具体而言,购房合同包括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具备特定条件的预约合同,以及房屋买卖合同的其他书面形式。这些分类有助于购房者和开发商更好地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商品房销售主要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两种形式。其中,商品房现售指的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其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直接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相应房价款的行为。而商品房预售则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其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这一规定为商品房销售市场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框架,保障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几种 (三)
答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开发许可手续完善性
产权保障: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务必查看开发许可手续是否完善。这直接关系到所购房屋产权是否有法律保障。手续不完善可能导致后续产权办理困难,甚至引发法律纠纷。
二、卖方资质及证件审核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确认卖方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防止遇到非法中介或开发商。商品房质量保证书:了解房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限,确保购房后的居住安全和权益保障。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土地来源合法,避免购买到违建或非法转让的房产。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确保建设项目符合城市规划,具备合法的建设资格。
三、合同条款的可修改与补充
灵活约定:在订立合同时,部分条款是可以根据双方协商进行修改或补充约定的。这有助于更好地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后续争议。
四、违约责任条款的详细性
明确具体:约定违约责任条款时,务必做到详细、具体。这有助于在发生违约情况时,能够迅速、准确地判定责任归属,便于后续的法律维权。
综上所述,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特别注意开发许可手续的完善性、卖方资质及证件的审核、合同条款的可修改与补充,以及违约责任条款的详细性。这些注意事项有助于确保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商品房买卖合同法律规定 (四)
答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法律规定具体如下:
1、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2、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1)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商品房基本状况;
(3)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4)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5)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6)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7)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8)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9)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10)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11)解决争议的方法;
(12)违约责任;
(13)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九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设有抵押权的商品房,其抵押权的处理按照《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
第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接受生活中的风雨,时光匆匆流去,留下的是风雨过后的经历,那时我们可以让自己的心灵得到另一种安慰。所以遇到说明问题我们可以积极的去寻找解决的方法,时刻告诉自己没有什么难过的坎。赣律网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就整理到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