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探讨各类合同的分类与属性时,一个常被提及的问题是:专利许可使用合同是否属于技术合同?这一疑问源自于对技术合同定义及其涵盖范围的关注。技术合同通常涉及技术开发、转让、许可等多个方面。而专利许可使用合同,作为一方许可另一方在一定期限内实施其专利所订立的协议,其核心内容与技术转让紧密相连。那么,从法律角度和实际操作来看,专利许可使用合同是否确实归类于技术合同呢?

专利许可使用合同属于技术合同吗? (一)

专利许可使用合同属于技术合同吗?

贡献者回答专利许可使用合同就是属于技术合同,当事人一方是可以许可另一方在一定的期限之内实施自己的专利而所订立的合同,这也是属于技术转让合同的一种,在合同订立时就需要依法的进行备案。 一、专利许可使用合同属于技术合同吗?

专利许可使用合同就是属于技术合同;技术许可合同是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将现有特定的专利、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利许可他人实施、使用所订立的合同。技术许可合同包括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使用许可等合同。

技术合同分为四类: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

1.技术开发合同——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2.技术转让合同——当事人之间就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及技术秘密的使用和转让所订立的合同。

3.咨询合同——当事人一方为另一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所订立的合同。

4.技术服务合同——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

二、《民法典》对于技术合同的规定有哪些?

第八百四十三条 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第八百四十四条 订立技术合同,应当有利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研发、转化、应用和推广。

第八百四十五条技术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项目的名称,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履行的计划、地点和方式,技术信息和资料的保密,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配办法,验收标准和方法,名词和术语的解释等条款。

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论证和技术评价报告、项目任务书和计划书、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以及其他技术文档,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可以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技术合同涉及专利的,应当注明发明创造的名称、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申请日期、申请号、专利号以及专利权的有效期限。

第八百四十六条技术合同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的支付方式由当事人约定,可以采取一次总算、一次总付或者一次总算、分期支付,也可以采取提成支付或者提成支付附加预付入门费的方式。

约定提成支付的,可以按照产品价格、实施专利和使用技术秘密后新增的产值、利润或者产品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提成,也可以按照约定的其他方式计算。提成支付的比例可以采取固定比例、逐年递增比例或者逐年递减比例。

约定提成支付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查阅有关会计账目的办法。

第八百四十七条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可以就该项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订立技术合同转让职务技术成果时,职务技术成果的完成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职务技术成果是执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工作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技术成果。

第八百四十八条 非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可以就该项非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

第八百四十九条 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享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自己是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第八百五十条 非法垄断技术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无效。

综合上面所说的,技术合同是包括有专利许可使用的合同,一般此合同在订立时一定要获得双方的同意,只要此专利一旦许可,那么被许可的人就可以依法的使用,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在合同中注明清楚相关的条款,这样才不会让各自的利益受损。

专利技术许可合同的类型都有哪些 (二)

贡献者回答专利技术许可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 普遍许可合同,权利人允许他人在一定范围内无限制地使用其专利技术。

2. 排他许可合同,权利人只允许一个特定的受许可方使用专利技术,禁止其他任何第三方使用。

3. 独占许可合同,权利人将专利技术完全独家许可给特定受许可方,禁止任何第三方使用。

4. 分售许可合同,权利人将专利技术许可给一个受许可方后,允许该受许可方再许可给其他第三方。

5. 交叉许可合同,涉及两个或两个专利权利人,相互许可对方的专利技术。

专利许可合同是合法拥有专利技术权利人与他人订立的合同。根据《民法典》第八百六十二条,技术转让合同与技术许可合同均为技术权利让与合同。在技术转让与许可合同中,提供实施技术所需专用设备、原材料,以及提供技术咨询与服务等,均作为合同的一部分。

专利许可合同的类型都有哪些 (三)

贡献者回答专利许可合同的类型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普遍许可合同:在这种合同下,专利权人允许被许可人在一定时间内、在指定的地域内使用其专利,但专利权人仍然保留自己使用专利的权利,并且还可以继续许可其他人使用该专利。

排他许可合同:此类合同下,专利权人授予被许可人在特定时间和地域内独家使用专利的权利,专利权人自己在此期间和地域内也不能使用该专利,但专利权人仍然有权许可其他人在其他地域或时间内使用该专利。

独占许可合同:这是最严格的许可类型,被许可人获得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域内独家使用专利的权利,专利权人在此期间和地域内既不能自己使用,也不能再许可其他人使用该专利。

分售许可合同:这种合同允许被许可人在特定条件下,将其获得的专利使用权再许可给第三方。分售许可的具体条件和范围通常会在合同中详细规定。

交叉许可合同:在此类合同中,两个或多个专利权人相互授予对方使用各自专利的权利。这种许可方式通常用于技术交换或合作开发项目中,以促进技术的共享和利用。

五种专利许可合同类型各有特点,适用于不同的场景和需求。在实际操作中,选择何种类型的专利许可合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权衡和决策。

独占专利许可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四)

贡献者回答一、独占许可合同的转让规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专利权人实施独占许可的,可以转让专利权。在专利独占许可期内,受让人不得许可其他人使用专利,同时专利权人也不得在合同规定的地区内使用该项技术制造和销售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条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且转让需办理相关手续并登记,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二、独占许可合同的定义

独占许可合同是指出让方给予受让方在规定地区内有使用某项商标或某种技术制造和销售有关产品的独占权的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出让方不得在合同规定的地区内向第三者授予同一种技术的许可,自己也不得在这一地区内使用该项技术制造和销售产品。

三、专利许可的类型

1. 独占许可:在约定地域内,仅允许被许可方实施该专利,其他任何人包括专利权人都不得实施。

2. 排他许可:在约定地域内,只允许被许可方和专利权人实施该专利,第三方不得实施。

3. 普通许可:在约定地域内,可以允许多家实施该专利。

4. 分许可:在约定地域内,允许被许可方实施该专利的同时,也允许被许可方允许他人实施,需在合同中明确。

5. 交叉许可:双方专利权人协商,双方无条件或有条件地互用对方专利。

四、技术合同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四十五条规定,技术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项目名称、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履行计划、地点和方式、技术信息和资料的保密、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配等条款。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论证和技术评价报告、项目任务书和计划书、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以及其他技术文档,可作为合同组成部分。涉及专利的技术合同应注明发明创造名称、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申请日期、申请号、专利号以及专利权的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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