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并购--企业并购是什么意思

企业并购--企业并购是什么意思

### 企业并购:定义、类型与流程全解析

企业并购,作为企业资本运作和经营的一种主要形式,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重组与资源整合的重要手段。简而言之,企业并购即企业合并与收购的简称,是指两家或两家的独立企业,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和交易方式,合并组成一家企业或其中一家企业取得另一家或多家企业的控制权。本文将深入探讨企业并购的含义、主要类型以及法律流程。

一、企业并购的定义与实质

定义解析

企业并购包括兼并和收购两层含义。兼并通常指两家或多家企业合并为单一实体,而收购则是通过购买资产或股份来获取企业的控制权。这种产权交易行为旨在实现企业资源的优化配置,提升企业竞争力。

并购实质

企业并购--企业并购是什么意思的相关问答

  • 1、企业并购的方式有哪些
  • 2、公司并购的主要类型
  • 3、企业并购可以分为哪些形式,企业并购的形式有哪些?
  • 4、一般企业并购的种类主要有哪些
  • 企业并购的方式有哪些 (一)

    企业并购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三种:

    公司合并:

    定义:指两个或两个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分类:吸收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被吸收的公司解散。新设合并:两个或两个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合并各方解散。

    资产收购:

    定义:指企业以支付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劳务或以债务免除的方式,有选择性地收购对方公司的全部或一部分资产。

    股权收购:

    定义:虽未在问题描述中详细展开,但股权收购通常指企业通过购买目标公司的股权,从而获得对目标公司的控制权或所有权。

    总结:企业并购的方式多样,主要包括公司合并、资产收购以及股权收购。每种方式都有其特定的应用场景和操作流程,企业在进行并购时应根据自身战略目标和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

    公司并购的主要类型 (二)

    企业并购指企业间的兼并及收购事宜,乃企业法人基于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通过经济手段获取他方法人权益的行为,实为企业资本运营与经营的重要途径。

    其类型包括横向并购、纵向并购、混合并购、现金收购、股权置换收购、杠杆收购、承担债务式兼并、协议收购国有股与法人股、并购重组后“包装上市”、买壳上市以及借壳上市等。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八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企业并购可以分为哪些形式,企业并购的形式有哪些? (三)

    企业并购的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从行业角度划分: 横向并购:指生产同类产品或生产工艺相近的企业之间的并购,实质上是竞争对手之间的合并。 纵向并购:指与企业的供应商或客户的合并,形成纵向生产一体化,有利于并购后的整合。 混合并购:指既非竞争对手又非现实中或潜在的客户或供应商的企业之间的并购,旨在扩大企业的竞争领域。

    二、按付款方式划分: 用现金购买资产:直接用现金购买目标公司的资产。 用现金购买股票:通过现金购买目标公司的股票,从而获得其所有权。 以股票购买资产:用并购企业的股票购买目标公司的资产。 用股票交换股票:通过发行并购企业的股票来交换目标公司的股票。 债权转股权方式:将债权转换为股权,从而实现对目标公司的并购。 间接控股:通过收购目标公司的部分股权,间接控制目标公司。 承债式并购:承担目标公司的债务,以此作为并购的条件。 无偿划拨:政府将目标公司的所有权无偿划拨给并购企业。

    三、从并购企业的行为划分: 善意并购:在并购前与目标公司进行协商,达成并购协议。 敌意并购:在未经目标公司同意的情况下,强行进行并购。

    综上所述,企业并购的形式多种多样,企业应根据自身的战略目标和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并购形式。

    一般企业并购的种类主要有哪些 (四)

    一般企业并购的种类主要包括:

    1、根据并购企业的行业分为纵向并购、横向并购和混合并购;

    2、根据企业并购原因分为规模型并购、功能型并购、组合型并购和产业型并购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从上文内容中,大家可以学到很多关于企业并购的信息。了解完这些知识和信息,赣律网希望你能更进一步了解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