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户籍地和籍贯是一个意思吗?
- 2、户籍地是什么意思
- 3、学生户籍地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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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和籍贯是一个意思吗? (一)

答【法律分析】
户籍地和籍贯两者区别:
籍贯就是祖辈生活的地方。在出生时一般是随父亲的。比如出生在上海,但父辈在籍贯上写的是浙江,就是浙江。
户籍所在地就是户口本上写的地址,是指的户口所在的地方,但有可能并不居住在这个地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户籍地是什么意思 (二)
答【法律分析】
户籍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中国大陆的户籍制度将公民分为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升学、就业、社会保障、居住等都与户口挂钩,并且两类户口的的规定作为区别对待。公安部门正在起草《户籍法》准备提交全国人大,预计会对严格的户籍规定做松动。部分地区已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制度,统一为居民户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
学生户籍地是什么意思 (三)
答学生户籍地,即户籍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现户籍所在地是指户口本上所标注的派出所所在地,如是有迁移的,则以迁移后为准。公民的住所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身份证上的地址。户籍是户口管理机关以户为单位登记本地区内居民的册子,专指作为本地区居民的身份。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
学籍所在地一般就是指户口所在地、对于绝大部分考生来讲,学籍所在地就是户口所在地,也就是你高中毕业学校所在地。而少部分考生可能会户口在A地,在B地就读的高中并取得了高中学籍,直到参加高考,那么你的学籍所在地应该就是B地。
改变户籍的办法: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应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房屋产权登记证 (土地使用权证、门牌号等) 、村(居)委会开具的加盖印章的证明。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书面申请后,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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