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引言
- 二、刑法第266条全文
- 三、诈骗罪构成要件
- 四、量刑标准与情节
- 五、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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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文——《刑法》第266条全文内容

一、引言
刑法第266条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是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明确了诈骗公私财物行为的刑事责任。诈骗罪作为一种常见的侵财类犯罪,对个人、集体乃至国家的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本文将详细阐述刑法第266条的全文内容及其相关解释。
二、刑法第266条全文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诈骗罪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这一要件明确了诈骗罪的保护对象。公私财物包括国家、集体和个人的财物。
客观要件
诈骗罪的客观要件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欺诈方法具体包括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这些行为必须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进而作出财产处分的意思和行为。
主体要件
诈骗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主观要件
诈骗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行为人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直接目的。
四、量刑标准与情节
量刑标准
诈骗公私财物,根据数额大小及情节轻重,将面临不同的刑事处罚。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分别对应不同的刑期和罚金。
加重情节与从宽情节
在特定情况下,如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等方式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或诈骗救灾、抢险等特定款物,将面临从严惩处。同时,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如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等,可从宽处理。
五、总结
法律意义与社会影响
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对于打击和预防诈骗犯罪、保护公私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对诈骗罪构成要件、量刑标准及情节的详细阐述,有助于人们更好地理解和遵守法律,提高法律意识,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同时,该条款也提醒人们警惕诈骗行为,增强自我防范能力,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 1、刑法第266条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文——《刑法》第266条全文内容的相关问答
刑法第266条规定是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
1、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诈骗罪应当如何认定
1、诈骗罪与借贷行为的界限。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帐,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罪。
2、诈骗罪与代人购物拖欠货款行为的界限。对以代人购买紧缺商品的名义,取走货款,没买到东西,又擅自挪用货款,拖欠不还款的行为,应着重考察其真实目的、双方的关系、事情的起因、代办人的具体行为、拖欠的情节、后果等等,从而正确判断其是否有非法占有的意图。如能明确想代人购物,因故未能买到挪用仍拟归还的,不能以诈骗罪论处。如果以代购为名,行诈骗之实,骗取大量财物,大肆挥霍,根本无意归还,也无力归还的,应以诈骗罪论处。
3、诈骗罪与集资办企业因亏损躲债的界限。如果确实是集资经商办企业,但因经营不善,亏损负债,为躲债而外出,仍属财产债务纠纷。这同诈骗犯以集资办企业为名,捞到钱财就逃之夭夭,以实现其非法占有的目的,有本质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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