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是什么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是啥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是什么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是啥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是什么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是啥

在探讨中国法律体系时,经常会遇到对特定法律条文的查询与解读。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作为一部规范刑事诉讼程序的重要法律,其各个条文都承载着特定的法律意义和实践价值。本文将围绕“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是什么罪”这一疑问展开,实际上这是对法律条文的一种误解,因为该条文并不直接规定某种罪名,而是对刑事诉讼过程中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的时间等程序性事项进行了规范。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内容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明确规定了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传唤、拘传程序及其时间限制。具体而言,条文指出:“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这一条规定旨在平衡侦查机关的办案需求与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障。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侦查机关为了收集证据、查明案情,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但这一行为必须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进行,且必须遵循严格的程序规定。通过限制传唤、拘传的时间,并保障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休息时间,可以防止侦查权力的滥用,确保刑事诉讼程序的公正、合法和有序进行。

值得注意的是,该条文并未涉及任何具体罪名的规定。在刑法体系中,罪名是由刑法条文明确界定的,而刑事诉讼法则是规范刑事诉讼活动的程序性法律。因此,对于“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是什么罪”的疑问,实际上是对法律条文性质的误解。

注意事项

在理解和应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该条文是关于传唤、拘传程序的规定,与具体罪名无关。

2. 侦查机关在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时,必须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以确保合法性和正当性。

3. 传唤、拘传的时间应严格控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不得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4. 在讯问过程中,应保障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防止侦查权力的滥用。

综上所述,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是规范刑事诉讼活动中传唤、拘传程序的重要法律条文,它并不直接规定罪名,而是对侦查机关的行为进行了严格的程序性限制,以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和刑事诉讼程序的公正、合法和有序进行。

人们很难接受与已学知识和经验相左的信息或观念,因为一个人所学的知识和观念都是经过反复筛选的。赣律网关于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是什么罪介绍就到这里,希望能帮你解决当下的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