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债务纠纷时,常常会遇到被执行人因各种原因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况。这不仅给债权人带来了经济损失,也可能引发一系列法律和社会问题。面对这样的困境,双方首先需要冷静下来,理智地分析现状。法律规定了一些应对机制,旨在平衡债权人和被执行人的利益,探索可行的解决方案,比如通过协商达成延期还款、分期偿还等协议,或是寻求法院的帮助,探讨重组债务等其他途径。

债务纠纷中被执行人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 (一)

债务纠纷中被执行人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

在债务纠纷中被执行人无力还债的人民法院只能中止执行,即使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前提条件是被执行人有可以被执行的财产,若名下没有可以被执行的财产,而且被执行人也没有转移财产,被执行人在无力还债的情况下,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一、债务纠纷中被执行人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

债务纠纷中被执行人无力偿还债务的,法院会中止执行等有执行能力了,法院会恢复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二、执行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书的处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无力还款分期还款协议

分期还款协议

甲方:

乙方:

甲方与乙方有业务往来,甲方供应乙方玻璃纤维产品,乙方尚欠甲方部分货款未付。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还款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在此确认: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尚欠甲方货款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 )。

第二条:甲方同意乙方按如下还款计划分期偿还所欠货款:

还款时间还款金额

第三条: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第二条约定时间按期付款的,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金额的日万分之二点一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如果乙方在还款过程中,有其中任何一期欠款未按时或足额支付,则甲方有权立即要求乙方就剩余各期欠款一并向甲方支付。

第四条:乙方已经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经对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含义、内容、程序、效力等具有了明确的了解,经慎重考虑,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根据甲方要求随时向桐乡市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并赋予本协议强制执行效力。

第五条 :因履行本协议产生诉讼的,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

第六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事实上,债务纠纷中的债权人在起诉之前就要确认当事人是有还款能力的,否则,即使胜诉,法院的判决书在实际操作中也得不到执行,当事人暂时没有还款能力的,可以先让其签一份分期还款的协议。

终审判决生效后能否再到地方法院重新起诉 (二)

不可以重新起诉,但符合下列情况可以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甲方不按照合同给钱要怎样办 (三)

当甲方不按照合同给钱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要求支付价款:

根据《合同法》规定,若一方已经履行完合同约定的义务,而另一方不履行付款义务,受损方可以要求对方支付价款。

向法院起诉:

若甲方拒绝支付,受损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甲方支付价款。

申请强制执行:

若法院判决胜诉后,甲方仍拒绝履行付款义务,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由法院强制执行判决。

法院查询与执行措施:

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甲方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等财产信息。

若甲方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可以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等措施。

刑事责任:

在甲方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根据《刑法》规定,情节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当事人适格条件 (四)

法律主观:

当事人适格,又称为正当当事人,是指对于具体的诉讼,有作为本案当事人起诉或应诉的资格。当事人适格与诉讼权利能力不同。诉讼权利能力是作为抽象的诉讼当事人的资格,它与具体的诉讼无关,通常取决于有无民事权利能力。当事人适格是作为具体的诉讼当事人的资格,是针对具体的诉讼而言的,当事人适格与否,只能将当事人与具体的诉讼联系起来,看当事人与特定的诉讼标的有无直接联系。例如在甲与乙的贷款纠纷中,丙向法院起诉要求甲返还乙的贷款。由于丙与甲乙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无直接联系,丙就不是本案的适格当事人。当事人适格与作为纯粹形式上的当事人也不同。形式上的当事人仅以原告主观上主张为准,作为原告就是向法院起诉要求请求权利保护的主体,作为被告即为被诉的主体。而当事人适格则是指对本案的诉讼标的,谁应当有权要求法院作出判决和谁应当作为被请求的相对人。然而在我国以前的民事诉讼理论中,既没有区分当事人适格与诉讼权利能力的问题,又没有区分当事人和当事人适格的问题。以往民事诉讼法教科书中有关当事人概念和特征的阐述,实际上是针对适格当事人而言的,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解释中对原告和被告的规定,实际上也仅是指适格的当事人。判断当事人适格与否的标准(二)判断当事人适格与否的标准为了使诉讼在适格的当事人之间进行,从而使法院的裁判具有实际意义,需要有一定的标准来判断起诉或者应诉的当事人是否是本案的适格当事人。法院裁判的目的是为了解决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争议,化解他们之间的纠纷。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也正因为发生了民事权利义务争议,才有必要以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因此,一般来讲,应当以当事人是否是所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即本案诉讼标的)的主体,作为判断当事人适格与否的标准。根据这一标准,只要是民事法律关系或民事权利的主体,以该民事法律关系或民事权利为诉讼标的进行诉讼,一般就是适格的当事人。判断当事人是否适格的思路1.首先判断当事人是否具备诉讼权利能力。诉讼权利能力(当事人能力)与当事人适格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诉讼权利能力是不管具体案件如何,一般性地能否成为原告或者被告的问题。而当事人适格则是就某一具体案件谁应作为原告或者被告的问题。二者既相区别又相相联系。当事人适格必须以有诉讼权利能力为前提,无诉讼权利能力肯定为当事人不适格,但有诉讼权利能力不一定适格。在判断当事人是否适格时当事人能力是一个前提性问题,但不能把二者等同起来。2.判断当事人是否具有诉讼实施权。3.根据原告起诉时诉的声明来判断。判断当事人是否具有诉讼实施权,应当根据当事人起诉时诉的声明来判断。在司法实践中往往把当事人适格与实际的民事权利义务主体等同,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对于当事人是否适格,应当以原告起诉时所主张的为诉讼标的的法律关系判断,并非以法院调查结果为准,即从形式上认定作为诉讼标的的法律关系应当在何特定当事人间解决才具有法律上意义,与该法律关系本身是否实际存在是两回事。当事人不适格,无庸再就本案诉讼标的进行判断。因此,切不可把当事人适格与真正的权利义务主体等同起来。即当事人适格与胜诉无必然的联系,当事人不适格,肯定败诉,但当事人适格,未必胜诉。如甲提起诉讼要求乙予以侵权损害赔偿,后法院认为侵权人为丙而不是乙,这种情况下虽然真正的权利义务主体为甲和丙,但由于甲主张乙为侵权人,在双方争议的法律关系中甲和乙分别为权利义务主体,因此均为适格的原告和被告,但由于甲对乙的诉讼请求无理由,应当判决驳回,而不是当事人不适格。如果甲以丙侵权为由起诉要求乙赔偿,若乙和丙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那么此种情况应当为当事人不适格。当然,在特定情况下法院调查的结果也可以作为判断当事人是否适格的依据。如原告以清算组的名义提起诉讼,但在法庭审理中,法院发现原告并非是真正的清算组,此时法院应以原告不适格为由驳回起诉。

1999年12月30日,甲,乙发生纠纷,争执中甲将乙打伤.乙向其好朋友丙表示要让甲赔偿. (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诉讼时效是指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两年内必须向法院提起诉讼,以获得法律的支持。在此期限内,权利人未能采取行动,将丧失请求法院保护其权益的权利。因此,在甲将乙打伤之后,乙应在两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赔偿。如果乙没有在两年内采取行动,那么他将失去要求法院支持其赔偿请求的权利。

在此期间,乙可以选择寻求法律援助,咨询律师以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可能的法律途径。如果乙向其好朋友丙表达了要让甲赔偿的意愿,丙可以协助乙收集证据,准备相关的法律文件,并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丙作为朋友,可以给予乙情感上的支持,同时协助乙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需要注意的是,丙不应直接介入法律程序,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诉讼时效的设定旨在促使权利人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维护法律秩序的稳定。如果乙未能在两年内提起诉讼,这不仅可能影响其获得赔偿的机会,还可能导致纠纷长期存在,给双方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困扰。因此,了解并遵守诉讼时效的规定,对于维护个人权益至关重要。

在这个案例中,乙应当意识到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的重要性,避免因未能及时采取行动而丧失胜诉的机会。同时,乙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妥善维护。如果乙未能在两年内提起诉讼,那么他将失去法院支持其诉讼请求的权利,这将对乙的权益保护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丙作为乙的好朋友,在乙表达要让甲赔偿的意愿时,可以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但是,丙应当注意不要直接参与法律程序,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如果乙未能在两年内提起诉讼,那么他将失去法院支持其诉讼请求的权利,这将对乙的权益保护产生不利影响。

想要成长,必定会经过生活的残酷洗礼,我们能做的只是杯打倒后重新站起来前进。上面关于甲乙两个被告人,其中一个人可能被判死刑,已是从犯的信息了解不少了,赣律网希望你有所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