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教育演讲稿
- 2、我父母从不催婚我。我想让父母在找媳妇方面为我帮点忙,父母怒而拒绝,然后取笑我。你怎么看?
- 3、关于大学生难以独立而死亡的案例
- 4、未成年人找小孩拿钱不给就打人,这样犯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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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演讲稿 (一)

贡献者回答演讲稿可以按照用途、性质等来划分,是演讲上一个重要的准备工作。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在很多情况下我们需要用到演讲稿,那么一般演讲稿是的呢?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教育演讲稿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教育演讲稿 篇1
尊敬的各位领导、教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
学校安全与我们每个师生密切相关。据了解,我国每年大约有1.6万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中小学生因安全事故、食物中毒、溺水、等死亡的,平均每一天有40多人,也就是说每一天将有一个班的学生在“消失”。它关系到我们学生能否健康成长,能否顺利完成学业;它关系到我们教师能否在一个宁静、安全的环境中教书育人,为国家培养和造就各种人才。所以,安全是我们做好学校各项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也是学校教育的首要任务之一。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假期的安全教育工作,现提出以下几点要求,期望全校师生员工都能认真做好。
第一、我们全校师生都要有高度的安全意识,充分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若发现有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学校汇报,防患于未然。
第二、要注意心理安全。同学之间要互相体谅和互相理解,多看看别人的长处,尊重同学的不一样个性;同时自我也要以平和的心态来处理自我应对的困难。
第三、在各项运动中要注意运动安全。上体育课和运动前必须要充分做好准备活动,运动时不要剧烈碰撞,去做危险动作,以免撞伤或摔伤。
第四、要注意食品卫生安全。不去购买过期、变质、来历不明的食品。
第五、要注意教室和宿舍的安全。放假离校教室宿舍必须要关好门窗、水电;整理好教室、办公室、宿舍卫生、课桌椅摆放整齐,黑板擦干净。
第六、要注意实验课的安全。在上实验课前必须要认真听教师讲解注意事项;在做实验时要严格按照要求来做。
第七、要注意交通安全。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细心谨慎,以防发生意外。坐车上下车和横穿马路时都要格外注意安全。
第八、注意财物安全,不带手机、很多现金到学校,要妥善保管财物。
第九、自我的所作所为也要有安全意识。中学生容易冲动,容易感情用事,所以,在同学间遇到摩擦矛盾时,必须要冷静,要理智,切忌用拳头代替说理,给自我和同学带来不良的后果。
最终,期望经过这次国旗下讲话,在全校构成一个“人人关心安全”的浓厚氛围。生命是完美的,生活是多姿多彩的,而要拥有这一切的前提是安全。所以我们必须要时刻加强安全意识,努力增强自我防范本事,做到警钟长鸣!
教师们、同学们:每个人的生命仅有一次,今日的安全教育,我们期望能够再次唤醒同学们对安全的重视。我们要把平安的种子撒播进自我的心田,当它发芽开花、长成参天大树时,我们必将收获更多的欢乐、祥和、幸福和安宁。最终祝全体教职员工身体健康,全家幸福,假日欢乐。
多谢大家!
教育演讲稿 篇2
记得还是在师大念大学的时候,天天听着、看着师大校训“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我就下定决心要以此为目标,做一个受孩子爱戴的好老师.两年前,我从学前教育院校毕业,踌躇满志地从大学校门里走出来,满怀信心地踏进了这满是孩子们的天堂.
有人说儿童是一本书虽然要读懂这本书并非易事,但要成为一位出色的教师就必须去读它,并且打算读一辈子.有人说,儿童是花木,教师是园丁,园丁悉心照料着花木,但需要尊重它们自然地成长.实际上,儿童比花木要复杂的多,教师的工作比园丁的工作也复杂的多,尽管他们拥有着共同或共通的规律.
当我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时,我发现,我不是学者,不能用深遂的思想思考我的价值;我也不是诗人,不能用优美的诗句讴歌我的职业.但是我是教师,一名从事教育事业的工作者,我可以深深思索推演心中最奥秘的哲理;我也可以采撷如花的词句,构筑心中最美好的诗篇——我爱我平凡的事业,我愿青春在这片热土中闪光!雨果曾说过:“花的事业是尊贵的,果实的事业是甜美的,让我们做叶的事业吧,因为叶的事业是平凡而谦逊的.”当我每次面对孩子们时,我感到神圣与自豪,因为我从事着绿叶的事业,我是人民教师!
然而,社会的发展和人性本身的弱点使我的物欲不断膨胀.不断膨胀的物欲必然带来心理的不平衡,必然带来精神的空虚,物质和精神的落差迫使我不得不承受痛苦的折磨,而且是长期的,挥之不去的.我为自己在黑夜的漫漫无际中看不见一丝阳光而苦恼,我为自己无心再单纯地对待每一张渴望知识的脸庞而羞愧.当我看到仍然有数不尽的教师们无怨无悔,像春蚕、像蜡烛,用自己的青春和生命来捍卫这个职业的圣洁时,我如梦初醒.他们用自己的行动,用自己生命的痕迹激励着我们这些后来人,这些同行们,让我们由不情愿到情愿,由情愿到全身心地热爱这个工作.因为,生命的意义远不止于功利.“人吃饭是为了活着,但活着绝不是为了吃饭”.生活中许多微小中藏有博大,短暂中孕育永恒.
路在脚下延伸,而我刚刚起步!路在脚下延伸,而我就在铺路!不管漫长的路上荆棘丛生或是布满沼泽,我都一如既往,绝不退缩.两年的风风雨雨酸甜苦辣,为人师者的种种滋味尝遍过后,我愈来愈感觉到,自己离不开这个职业,这个职业也需要我.古代大教育家孔子呕心沥血,以教为重的精神教育着我;现代伟大教育家陶行知先生从教几十年,始终安于“粉笔生涯”的献身精神、鞠躬尽瘁的高尚情怀激励着我,增强了我热爱教育事业的信念.我爱我平凡而又神圣的职业.我愿作红烛,我甘为人梯,我愿在这个工作岗位上,默默无闻,辛勤耕坛.古人云:“一年之计,莫如树谷:十年之计,莫如树林;终身之计,莫如树人”,塑造灵魂这一神圣的使命是金钱所无法衡量的,我庆幸命运赐给了我这个职业.
假如有人问:在人生的道路上,如果能再有一次机会,让你重新选择,你会选择什么职业?我一定会响亮地回答:教师——这个阳光底下最光辉的职业.因为这是我今生今世无悔无怨的选择!虽然我们很清贫,但是我们也是最富有的,因为,我们是春天播撒种子的人,我们心中有着秋收的期盼;我们也是清晨的一缕阳光,我们有着勇往无惧的精神,是任何乌云也挡不住的;我们还是夜空中的启明星,我们有着奔向光明的执着!我自豪,我是教师!我光荣,我是人民的教师!
教育演讲稿 篇3
生命是什么?生命是春天河边轻轻摆动的杨柳,生命是夏天火红石榴的绽放,生命是秋天飘飞的枫叶,生命是冬天塞北的瑞雪。当你听到婴儿坠地时的第一声啼哭,当你用灵巧的双手为孩子系上鲜红的领巾,当你看到舞台上跳跃的双脚,当你闻到鲜花绽放时的芳香,你可知道,这就是生命!
母亲的臂弯,父亲的背影,爱人的眼神,朋友的友情……生命,因爱而温暖!因责任而伟大!可是,生命,却因违章而葬送!因事故而凋零!一个个血与泪的故事,一声声悔与痛的哭号,将我的记忆带回了那个难忘的日子。
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天,厂里的两个班组按照工作安排,同时进入04#运输皮带区域作业,一个负责更换皮带拖辊,一个班组负责恢复运输皮带安全绳,由于相互缺乏工作沟通,由于未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由于……,皮带突然运转起来了,一起安全事故发生了,一位年仅二十几岁的工友,一个曾经如此鲜活的生命,却永远离开了他熟悉的岗位,离开了深爱他的人们。没有人知道,在灾难来临的一刹那,他那年轻的躯体曾有过怎样痛苦的挣扎,更没有人知道,他那短暂的人生还有着多少希冀与不甘?!他走了,就这样走了。一副副寄托着人们无限痛苦与哀思的花圈在寒风中燃烧。那噼啪作响的,不是辞旧迎新的声声爆竹,却是生命最后的叹息;那盘旋飞舞的,不是欢快喜庆的烟花彩屑,却是生命不忍离去的徘徊与留恋……
泪水一次又一次模糊了我的双眼。是啊,谁不是血肉之躯,谁没有七情六欲,谁不会为人父母,谁不曾做人子女?谁不懂得享受阖家欢聚、平平安安的天伦之乐,谁又愿承受骨肉分离、血泪交织的丧亲之痛?!
如果,如果,如果……任何一个如果,都可以阻止这不幸的发生,都可以让我们一如平常地上班下班、平凡但却平静地生活着。可是,如果忽视任何一个如果,都会酿成血淋淋的事故!生命,就这样突然消逝了。它,来不及绚丽绽放,却过早地意外凋零!它,是如此宝贵,却又这般脆弱!葬送生命的是什么?!是麻痹大意!是违章操作!是无视安全!
亲爱的朋友啊,当你仅仅为了贪图舒适、在现场作业却不戴安全帽时,你可曾想到,安全已离你而去?当你谈笑风生、三五成群地行走在铁道上时,你可曾想到,危险正擦肩而过?当你心存侥幸、违章作业时,你可曾想到,死神已悄悄来临?当你漫不经心、麻痹大意时,你是否明白,生命将就此停止,灾难已经降临?!此时,再多的泪水,再痛的哭号,再深的悔恨,都已无法挽回生命匆匆而去的脚步!灾难的发生只是短短的一瞬,可无法磨灭的伤痛却将伴随亲人朋友的'一生!
生命啊,生命!你让我这般挚爱,却又如此痛惜!一起起震撼人心的事故,一次次发人深醒的哭喊,使我们痛苦,促我们警醒!是啊,谁不珍惜生命,谁不热爱生活。可是,为什么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不同的生命,却又总是一次又一次地演绎着如此相同的人生悲剧,重复着如此哀怨的生死别离?当淋漓的鲜血成为心中永远的伤痕,当真诚的眼神化作天边哀怨的流星,当清脆的欢笑成为人世间恒久的别离,当有爱就有家的宁静被无情地剥蚀,你,触目了吗?现实生活中无数次的事故与灾难已经让我们深悟:生命,没有安全,就没有幸福!企业,没有安全,就没有未来!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
安全,是责任!安全,是效率!安全,是秩序!安全,是我们手中即将按动的按钮;安全,是我们脚下正在飞转的车轮;安全,是家人内心洋溢着幸福的微笑;安全,是企业矢志不渝的追求和目标!一切的生产经营活动,都不能以忽略安全为代价;一切的管理和操作行为,都应以“安全第一”为准绳!
侥幸是危险的前奏,追悔是安全的惩罚!不要说工作中有人管你是和你过不去,它是满含善意的提醒和呵护;不要说准确的操作规程让你感到劳累而繁琐,它能使你远离事故的陷阱;不要说简单的警语是累赘的替身,它会时刻提醒你守望安全;不要说预防是无用的枷锁和沉重的负担,它是对付危险最有效的武器;不要说有了安全设施就万无一失,它仰赖的是我们对隐患的关注和警惕。习以为常的随意操作扼杀了无数宝贵的生命,而对安全的无知与漠然又在酿造着一幕幕人生的悲剧!安全,今天你重视了没有?!
去生产现场,请戴好安全帽,那不过是举手之劳;去高空作业,请系好安全带,那也不过是举手之劳;生产指挥时,一定要再三确认;现场作业时,做到“三不伤害”;检修时,要挂停电牌,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试车时,要认真检查设备状况,做好预警防范措施;上岗前,对危险因素及对策心中有数;交接班,对事故隐患和问题绝不放过……血与泪的教训已敲响了安全的警钟!不要再用生命的躯体去抗击无情的危险,不要让心爱的岗位成为惨痛的记忆!安全,今天你遵守了没有?!
如果说,生命是一叶在岁月长河中行驶的小舟,是一片在茫茫大海中远航的孤帆。那么,安全就是把握生命的轮盘,就是指引生命的灯塔。生命,不应如鸿毛般飘忽,生命,不应如闪电般短暂。让我们时时重视安全,处处遵章守纪,如履薄冰,防微杜渐,去堵塞百分之一的疏漏,千分之一的侥幸,万分之一的偶然,共同筑起心中永不崩溃的大堤,让安全生产的警钟时刻长鸣!安全,今天你竭尽全力了没有?!
朋友,当你只身在外劳累奔忙时,当你埋头工作辛勤打拼时,你可知道,你的父母记挂着你,你的妻儿惦念着你,你的家人期盼着你。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就请您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看,那一只只飘飞的千纸鹤,将带给我们对生命最深切的祝福!听,那一阵阵悠扬的歌声,将伴随着我们在岁月的长河里破浪前行!
教育演讲稿 篇4
各位老师,同学们、孩子们,大家好!
曾经我也走过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的年代,而今我的孩子与你们同龄,叫一声“孩子们”,我们都倍感亲切。同时,我也倍感荣幸有这么一个机会与老师、同学们共同学习和交流,共同探讨中学生应当了解的法律常识,应当自觉抵制的不良行为,再结合案例,正确的认识一些社会现象。
先讲一个故事,在一个寒冬腊月的晚上,有一个14岁的小孩在刻苦背诵《岳阳楼记》:“庆历四年春,滕子京…
…缔守巴陵郡。越明年,政通人和……”磕磕巴巴,一个小偷趴在梁上,听了一遍又一遍,眼看天快亮了,实在忍无可忍从梁上蹦下来,把小孩的书一丢,张口就背“庆历四年春,滕子京缔守巴陵郡。越明年,政通人和,百废俱兴,乃重修岳阳楼,增其旧制,刻唐贤今人诗赋于其上……”一篇文章在贼嘴里,极其流畅地背了出来。贼听了一夜,早已经“被背诵”了,这贼一甩袖子,说你怎么这么笨,东西也不偷了,扬长而去。
故事中的“笨小孩”离我们很近,就在娄底,叫曾国藩,而他在中国近代史上可以说是影响了一代人的一个举足轻重的人物:是他第一个促成30名留学生留学,其中就有我们熟悉的铁路工程师詹天佑;是他第一个掀起洋务运动,创立江南制造总局;是他第一个建立海军等等,他的成功在于他能持之以恒,到死的那一天仍然坚持写日记,坚持每日三省其身,属于典型的“笨鸟先飞”。一般情况下,通过这个故事给我们的启发是:孩子的潜力是可以无穷挖掘的。而故事中另一个人物可能经常被忽略,就是那个“梁上君子”,他似乎比曾国藩更聪明,接受能力更强,为什么会误入歧途呢?原因肯定是多方面的,家庭的、社会的、自身的,我们不展开分析,我认为作为一个中学生应当也足以学会从自身寻找原因,由此切入我们今天的主题:为什么要学习法律?
学生学习法律是现今形势的需要,首先学了才懂,只有学了法律才能做到知法守法。你们的课本上已经有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通过学习,在遇到具体事宜的时候,用脑筋想想: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违法的、什么是犯罪的,自觉地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同时学会用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正确适用法律来对待和处理自己周围的纠纷,既能够保护自己合法权益,又有效防止违法犯罪,才能真正做到懂法知法守法护法。其次,懂了才会用,才会正确地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你们享有哪些权利,你们知道吗?有法律赋予的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人身自由受保护权,受教育权,继承权等等,学了才能够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例如:有的父母让自己正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辍学,儿童遇到这事怎么办?你学了《义务教育法》,就知道你的父母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父母必须使适龄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规定,可以向学校或有关单位报告,求得解决;再如养狗咬伤了行路的学生怎么办?你学习《民法通则》第127条就知道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应承担民事责任。总之,只有学好法律,知道自己有哪些合法权益,才能运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三,学好法律才能自觉地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才敢于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法律要靠全体人民来维护,对违法犯罪的行为作斗争,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学习了法律,就知道哪些是违法犯罪行为,从而自觉遵守法律,正确地运用法律武器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因此,中小学生学习法律非常必要。
那么,我们应当学习哪些法律?作为初中生,我们的年龄基本上都介于13至17周岁之间,这个年龄正是心理成长、变化最大,也是逆反心理最重的阶段,用一颗平衡的,宽阔的心态沿着正确的人生方向走下去,便是“条条大路通罗马”,每个人都会在不同的事业中取得辉煌。相反“一失足便成千古恨”,走错了路也许会贻误终身。我们应当了解一下在哪引起法律中的什么样的年龄段应负什么责任,从而来了解一下哪些法律中的什么样的年龄段应负什么责任,从而来了解我们中学生应当掌握的哪几种法律知识。
(一)18周岁以下均为未成年人,作为未成年人我们首先应当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从而知道当我们受到伤害时应寻求哪些保护。
举例:小刚为某校八年级的学生,今年14岁,很调皮,不爱学习,让班主任伤透了脑筋。“要不要小刚继续在校读书”问题在全班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给小带风来很大的精神压力,他再也不肯到学校读书了,小刚的父母觉得他继续上学也不会有前途,就送他到一家商场当服务员。小刚在当服务员期间,结识了一些不良青年,学会了吸烟、喝酒、赌博,而且小偷小摸,曾偷了同事少量钱财,受到了商场的警告。9月份的某天晚上,他竟入户盗窃,因数额较大,触犯了刑法。
在这个案例中,小刚和他的父母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关“家庭保护”中“必须让适龄未成人接受义务教育”的规定:商场负责人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关“社会保护”中“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规定:小刚的班主任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关“学校保护”中“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习人格尊严”的规定。
(二)14至16周岁为限制行为能力人。16周岁:完全行为能力人。《刑法》规定16周岁为刑事责任年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14周岁为治安责任年龄。也即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具有一定的认识能力,但认知能力较弱,因此《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举个例子:王某,案发时未满16周岁,20xx年5月15日下午,他在一家游戏室附近遇到黄某,即向黄某索要香烟,黄某说没有,便进了游戏室里,王某便觉得黄某没有给他面子,就纠集另一个将黄某叫出游戏厅又叫他拿烟,黄某不给,王某便一拳往黄某腹部打去,当黄某躬着身抱着肚子叫痛时,王某又用右肘部击打他后脑造成黄某颅出血而死亡。此案例中的王某已满14周岁,且实施的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行为,王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的规定,应承担刑事责任,他将在监狱中度过八年的黑暗日子。
因此我们应当学习《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学习了这些法律就知道自己如果违法犯罪将会得到什么样的处罚或刑罚。法律不因你不知自己的行为犯了哪条法律而不追究责任。
那么,对于校园里经常发生的一些不良现象,应如何正确对待?
(一)慎重交友,拒绝不良交往,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诱惑
不接触外面不良社会青年,俗话说的好“近朱者亦,近墨者黑”,跟那些人接触的多了,会扭曲我们对社会观的认识,从而走向犯罪道路。
案例:学生蒋某假期与邻居李某及李的几个朋友在一起玩,一天,蒋某和李某等人坐出租车出去玩,在出租车上,蒋某听李及朋友说:“等一下要将那人的手机抢来,另外还要搜一下他的身看有没有钱”,蒋某听了这话知道李某等人是要去抢劫,他有点想不去,但碍于朋友情面,他跟着去了抢劫现场,实施抢劫时,蒋某站在边上看,李某叫蒋某帮忙搜一下受害人的身,蒋某就上前搜了受害人的身并将搜到的钱全部交给李某,案发后,由于受害人及时报案,公安机关很快将李某及朋友,还有蒋某一并抓获,蒋某归案后一直辩解说他并不想抢别人的钱,他觉得很冤枉,但是法律规定:帮助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强行劫取公民财物的行为同样构成抢劫罪。蒋某最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举这个例子的目的是要告诉大家:当你开始与同伴在一起玩时发现同伴有犯罪意图时,你应当制止他,如果你制止不了的话,你就要赶快想办法远离他,千万不能为了哥们义气跟着同伴去抢劫,因为你一旦到了犯罪现场,即使你没有动手。你也难脱干系,因为《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共同故意犯罪。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我们的同学以后如碰到这种情况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有自我保护意识,不要惹祸上身。
(二)重视上网安全,远离网吧,文明上网
同学们在假期中可能在家里会经常上网,值得注意的是,上网千万别上瘾,不然耽误你们的学业不说,还可能因为浏览一些不良网站、网页而诱发违法犯罪行为,因为里面的、迷信、赌博、暴力、恐怖等内容会严重损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一些少年犯坦率地说:我们作案的念头是看了黄色录像后产生的,我们的作案方法是从网络里学来的。许多青少年经受不住网络的诱惑,纷纷涌向网吧,沉溺其中,不可自拔。有的甚至几天几夜泡在网吧,甚至因此而走上绝路。青少年一旦沉迷于电子游戏就会产生愈来愈强烈的心理依赖和反复操作的渴望,不能操作时,便会产生情绪烦躁、抑郁等症状,与的成瘾特征极其相似,故被称为“电子”。
举几个例子:20xx年春节期间,许多年轻人选择在网吧过年,结果因上网过度,造成眼睛疲劳或不适就诊的人数激增,严重者甚至导致视网膜脱落;北京一所网吧发生大火,烧死24名年轻人;厦门一中学生去网吧上网,与成年人发生口角,被用弹簧刀惨无人道地杀害;天津市一少年,在网吧玩网络玩游戏时突然暴死。血淋淋的事件,一桩桩、一件件,都警示人们:整顿网吧,刻不容缓。然而,作为我们青少年更应严格要求自己,远离网吧,拒绝诱惑,在假期生活中,要文明上网,正确处理好上网与学习、上网与休息的关系,争作一名合格的健康发展的中学生。
再举个案例:17岁少年小新(化名)为了偷钱上网,竟然将奶奶当场砍死,将爷爷砍成重伤。事后,小新投案自首。
两年前,小新开始渲染在网络里,学习成绩陡然下降,初中还没有毕业使辍学。没钱上网,小新就想到了偷。20xx年6月上旬,小新偷了爸爸20xx多元在网吧呆了一个星期,父亲的一顿打骂对小新来说已经起不到任何作用。仅仅几天后,上网的欲望又像虫子一样噬咬着他的心。此时,爸爸月初给奶奶生活费时说的一番话浮现出来。爸爸说爷爷那儿有4000多块钱,当时听了也没太注意,后来就想去偷爷爷的钱。6月15日中午我就去爷爷家,晚上,看爷爷奶奶都已经睡了,就去翻,可一想怕把奶奶吵醒了,就想用菜刀把奶奶砍伤了再翻。“睡梦中的奶奶倒在血泊中,响声心动了爷爷。不顾一切的小新又将菜刀砍向了他。爷爷受伤后逃出家门,小新翻箱倒柜也没有打到那4000元钱,只在奶奶兜里找到了两元钱。事后,小新的爷爷说,那是奶奶为孙子准备的早点钱。小新告诉办案律师,奶奶从小最疼爱他,有什么好吃的都惦记着他,他在看守所里最想念的就是九泉之下的奶奶。”我当时只想着拿到钱后就去网吧,根本没想后果。如果让我在上网和奶奶之间重新选择,我肯定选择奶奶。“说到这里,他痛苦流涕。
当然现今是网络的时代信息的时代。通过互联网我们可以更快更多更方便的获取新的知识,有利于我们的学习和生活,我们应当更好的利用网络为我们的未来服务,而不要一味的沉湎于游戏、聊天、赌博。
最后,跟大家聊一下在自我保护方面,需要注意的三个方面:
第一方面是人身安全,遇到侵害,学会报警:110、120、122、119
1、匪(刑)警报案电话:110
2、火警报案电话:119
3、交通事故报案电话:122
4、急救中心求救电话:120
第二个是要注意交通安全。
第三个注意消防安全:不玩火,注意野外用火,学会在火灾中逃生。
为了能使我们健康成长,在度过了一个平安、愉快、有意义的假期后,同学们应当自觉做到:
1、遵纪守法,不做违法违规的事,杜绝各种不良嗜好,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
2、不进营业性的歌舞厅、游戏厅、网吧等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娱乐场所,在家上网时,要文明上网,自觉地不浏览不健康网站,增强自身免疫力;
3、不参加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积极参与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
4、不抽烟、不喝酒,加强体育锻炼;
5、注意身心安全,提高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同学们,希望大家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以我们家乡人曾国藩为榜样,最大可能地挖掘自身潜力,打造完美自我!
最后祝各位老师和同学们齐心协力在新的学年里取得长足进步。大家!
我父母从不催婚我。我想让父母在找媳妇方面为我帮点忙,父母怒而拒绝,然后取笑我。你怎么看? (二)
贡献者回答无论你是走路带风的职场精英,还是插花修佛的文艺青年。当你到达人生的某一个临界点,成为一件物品待价而沽,也就是转眼的事。
前一秒还是追求自由的新新人类,下一秒就要被贴上标签货比三家。
那一瞬间很多人才恍然大悟,原来之前的自由平静都是假象,自己从来没有踏出过原有的生活圈。
“催婚”现象的出现,其内在原因并不难理解。
在传统的视角来看,人生幸福往往是被列成了一条条硬性指标:上学时好好学习听老师的话,大学毕业之时有份稳定工作,二十六七岁结婚生子,最好能在30岁左右要二胎,儿女双全。
只要能做到这些事件,你就是幸福的,在这个过程中你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委屈都无所谓。
假如你不在范围,比如丁克、同性恋、大龄未婚,那在别人的眼中,你就是异类,奇葩。就算你真的觉得自己开心自在,他们也一定认为你“不幸”。
台湾学者孙隆基在《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中曾写道:
在集体主义文化主导的中国,一个人是不完整的,他甚至都不能构成存在的单元,没成过家的单身汉、疯子,等等,他们会被排斥在家族体系之外,或者被忽视得厉害,必须结婚生子构建一个完整家庭,才会构成一个尊重的独立单元。
于是,人人都想活在别人的眼里,努力想得到别人的认可——这是一种焦虑的根源。
过年过节,每当跟七大姑八大姨聚在一块,其他人就会给你父母施加压力,传递焦虑。这时候,你父母开始会陷入思考:是不是真的管你管得太少了,看来有些事情还是得替你做做主……
但是,随着时代的改变,我们发现,也有越来越多相对开明(聪明)的父母,已经越来越不急着把自己的儿女“赶上车”了。
那么,是什么促使顽固的父母也“金石为开”呢,当中的原因,值得深思。
01
婚姻的质量正在下降
中国国内,特别是一线城市越来越高的离婚率,反映了一个现象:人们越来越不能“凑活”。
另一边,这也有另一个作用力在驱动,就是社会的诱惑越来越多,人们保持感情专一的难度在提高。
“嫁错了郎”、“后悔娶了现在老婆”的案例越来越多,使得很多开始对婚姻变得谨慎,不敢踏进这个围城里:
在知乎网站上,一个叫“你后悔娶了现在老婆吗?”的问题相当火爆,有超过2亿次的浏览。
在各地的民政局,离婚柜台大排长队,结婚柜台门可罗雀也基本是上常态。
从数字统计来看,结婚总数仍然远大于离婚总数,但也很明显发现一个趋势就是:离婚率正在上升。
微观一点来看,我们的身边,也听说有很多夫妻,未到中年就开始“分床睡”、“分房睡”,提前从“热恋”走向“冷恋”。
“婚姻不就是过日子吗,时间久了会习惯的。”事实上,平淡日子里的小刺,慢慢堆积成荆棘,刺得生活千疮百孔,再难演下去。
可想而知,既然婚姻,不再是走向幸福的必然之路,那么现在还坚持在催婚的,背后的底气,也所剩无几了。
那些聪明的、想得通的父母,
早就不催婚了。
一辈子太长了,
遇见错的人,远比孤独更可怕。
02
再催,当心把孩子催进鬼门关
去年年底,晋城市公安分局接到报警称,市区兰亭书院小区一住户家中有人死亡。经过仔细勘察与询问,警方确认死者陈某与凶手吴某为夫妻关系,二人今年均28岁。
周围的邻居表示,二人婚后经常发生争吵。
陈某死亡当日,二人在家中因婆媳矛盾再次发生争吵,后产生肢体冲突,丈夫将家中防盗门反锁,持菜刀将妻子砍死后逃之夭夭。当晚,办案民警将犯罪嫌疑人吴某抓获,同时被捕的还有被害者的公公。
整个过程中,公公婆婆一直在旁边看着,丝毫没有阻止的意图。
有人猜测,会不会是妻子做了对不起丈夫的事情,才会导致男方一家人如此疯狂?据后来的调查,妻子并没有出轨,而且,也没有任何借口可以为这场暴行开脱。
据深入了解,在结婚之前,男方就已经有残忍的暴力倾向,但是女方的父母一再要求女方忍耐,想着女儿“再不结婚就嫁不出去了”。
“结婚不就是彼此忍让?慢慢就会有感情了,我们都是这么过来”于是,女儿就没想太多,与对方结婚了。可是结婚之后,男方反而变本加厉。
一位网友对此冷冷地评论:催婚催到最后,却把女儿催进了鬼门关。
上面的案例虽然有点极端,但有更多的案例表明,猛烈催婚的后果可以是十分的严重。
结婚又不是KPI,我凭什么要拿自己的命去堵别人的嘴?大多数在催婚时被种下的美好幻想,都终将碎成利刃,伤人又伤己。
为了赶着时间点而上车,却大概率会坐上终会偏离轨道的车辆,那为何不再等等呢。
聪明的父母,
已经开始明白:
现在的时代环境
早已培育不出上个年代的“包办幸福”了,
过分的催婚,
简直就像黑白无常,
能把一个大好青年的下半辈子都毁掉。
03
爱情珍贵,结婚“真贵”!
一边是婚姻质量的下降,另一边,却是婚姻成本的大幅上升。
都说丈母娘是中国房价背后的巨大推手,一点都不为过,先不说巨额的彩礼,“有房有车”作为男人“娶妻标配”,就让很多人“望婚轻叹”。
“孩子才20几岁刚出来工作就催婚,你家里是有矿吗?”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承诺背后,实际上是越来越沉重的经济压力。
相对精明的家长,
不太急着催促孩子在事业上升期结婚:
先有事业,再谈家庭
成了一个既现实又无奈的策略。
04
好好聊不行,非得催?
还有一种情况,有些人本来是打算要结婚的,可是别人催着催着,渐渐地就对这件事情失去了兴趣。
我们都有过一种经验,当有人反复要求你去做那件你本就计划做的事情时,大多数人的反应是:
“我会发疯,瞬间会烦躁!”
“突然就不想做了,不然就成了听你的命令 。”
“感觉就像你让我干我才去干的一样 。”
因为被逼着去做,做成之后就变成了对方的功劳。对于婚姻这件大事来说,没有什么比这种感觉更令人挫败了。
我的人生大事,何时开始、如何开始,都要由我自己决定——这就是当下年轻人的想法,“你越催婚,我越不想结婚”这多少有点叛逆,但背后也是人性使然。
“催”本身的不合理性,也反映了在广大父母对待早恋的矛盾:
上学时严禁孩子早恋,一到孩子大学毕业,就希望天上掉下一个金龟婿/三从四德妇,赶紧进入婚姻殿堂然后传宗接代。
从“严禁”到“催促”,你会发现这变脸的真的快得比百米飞人博尔特还快。自己说话都前后不一了,催婚的成效,自然会大打折扣,只会遇到更多的反抗。
在这个重视平等沟通交流的年代,
还用那种高高在上
苦口婆心
不厌其烦
的口吻去强迫、催促年轻人,
这明显是下下之策。
05
婚姻如此神圣,才不应该被催促
渐渐地,很多被催婚的人会发现,那些总是一味催着你结婚的人,自己的婚姻,多半也是一团糟。
道理很简单,你仔细想想,一个觉得婚姻是可以催出来的人,他们自己的婚姻,会过得好吗?
所以,聪明的父母,真的不会在孩子适婚的年龄一味地催促,而是告诉他们应该追求一种怎样的婚姻。
就像杨澜形容过的那样:
“婚姻的纽带,不是孩子,不是金钱,而是关于精神的共同成长。你们之间除了爱,还有肝胆相照的义气,不离不弃的默契,共同孕育的成长,以及铭心刻骨的恩情。”
正因为婚姻如此神圣,才不应该被催促——这个过程关乎个体的成长和领悟,任何人也无法替代他们做决定,否则只会孕育另一个悲剧。而当等到悲剧的主角终于领悟到这一点时,他们的生活也许,只剩下一地鸡毛了。
多少夫妻离散,无非就是两个人之间的意气用事。
所以,比催婚更重要的,
是教会孩子
如何以一种更加成熟的姿态去生活,
这才是聪明的父母该做的事。
电影《剩者为王》里,主角的老父亲有这样一段话:
她应该想着跟自己喜欢的人,白头偕老的去结婚,昂首挺胸的,要特别硬气的,憧憬的,好像赢了一样。有一天就突然带着男方,出现在我面前,指着他跟我说:“爸你看,我找到了,就这个人,我非他不嫁。”
我生长了20多年,被父母当做小公主宠爱,不是为了嫁给一个还凑活的人,去完成其他人的期待。
最后,分享一句李宗盛《晚婚》里歌词:爱一个人有千百种可能,滋味不见得好过长夜孤枕……
关于大学生难以独立而死亡的案例 (三)
贡献者回答大学生犯罪增多的原因分析
内容提示
近来大学生犯罪的报道越来越多,已经引起了各方的关注。按理说,大学生是在接受高等的教育,守法意识应当比较强,但往往不是这样的。因此,大学生犯罪应当引起关注。本文将重点分析目前大学生犯罪的主要原因、专家提出的解决意见,以及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作法。
一、大学生犯罪现象不容忽视
从北京市大学生服务中心组织的一次关于青少年犯罪的讲座中获悉,当今社会中,大学生犯罪在青少年犯罪中占17%,其中盗窃约占七成。这一数字来自中国犯罪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康树华所作的一项调查:1965年青少年犯罪在整个社会刑事犯罪中约占33%,其中大学生犯罪约占1%;"文革"期间,青少年犯罪开始增多,占到了整个刑事犯罪的60%,其中大学生犯罪占2.5%;而近几年,青少年犯罪占到了社会刑事犯罪的70%至80%,其中大学生犯罪约为17%。值得重视的是,在大学生犯罪中,盗窃案约占70%。
康教授认为,现今社会环境比较复杂,对社会交际广泛又没有固定收入的大学生来讲,想法弄"钱"的问题,是大学生多发盗窃案的原因。和普通人群相比,大学生属于素质较高的群体、前途光明,其辨别是非的能力较强,但因其年轻、不成熟、意志薄弱,加之家庭、学校管理力度不足,一时糊涂就很容易走向犯罪。因此,社会和学校应加强对大学生生活环境的管理。
另据消息,近年来,在校女大学生(包括研究生)犯罪案件时有发生。据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批捕处袁春菊处长介绍,今年1-8月,该院侦查监督处共受理14件17人在校大学生犯罪案件,同往年比增长了110%。此类犯罪有以下几个特点:
1.犯罪嫌疑人年龄偏小、学历较高,但阅历浅、家庭背景各异。
从年龄结构上看,17名犯罪嫌疑人,最大年龄24岁,最小年龄才19岁。从文化程度上看,研究生学历3名,本科学历10名,专科学历4名,与社会普遍水平相比属高学历范畴。她们的经历均为从学生到学生,没有正式走上过社会。从家庭状况看,6人来自农村,7人来自城镇,4人来自大城市。17名嫌疑人中7名来自干部家庭,6名来自农民家庭,4名来自工人家庭。
2.罪名单一,手段简单,作案目标、对象确定,较易破获。
从犯罪性质看,17名犯罪嫌疑人中有9名为盗窃罪,5名为涉嫌故意伤害罪,2名为涉嫌包庇罪,1名为故意杀人罪。盗窃的主要目标系同宿舍同学,对象主要为活期存折。有1名是利用计算机入侵金融系统,窃取别人的存款。行窃时都是利用出入自己居住宿舍的生活便利,乘无人之机,秘密窃取。案发后,学校保卫处接到报案追踪到银行,查看银行录像带予以破获。
3.犯罪动机、目的各不相同,但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
在这些犯罪嫌疑人中,3名犯罪嫌疑人因家庭经济困难,盗窃目的是为了减轻父母负担。2名犯罪嫌疑人是为了追求享受,盗窃目的是为了挥霍。其余的几名犯罪嫌疑人均因父母寄来的生活费偏低,不够花,本人又好逸恶劳不愿打工挣钱而盗窃。发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均能积极退赃,表示悔罪改过。
4.嫌疑人在校表现较好,校方态度偏向于从轻处理。
在这些犯罪嫌疑人中,15名嫌疑人所在的学校都向司法机关出具了书面材料,材料中反映她们在校表现良好。根据嫌疑人在校的表现,对12名犯罪嫌疑人,校方积极要求司法机关从轻处理,另3名犯罪嫌疑人,校方要求依法处理。
5.多数被害人能够原谅犯罪嫌疑人,希望对其从宽处理。
在这些案件中,有8名被害人报案,但当侦查机关确定了犯罪嫌疑人后,被害人向司法机关写函,有的坚决要求不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有的要求从轻处理犯罪嫌疑人。
二、大学生犯罪的原因分析
1、社会竞争持续加大
据调查显示,随着社会竞争压力的加大,大学生承受的压力也在持续加大,由此带来了一系列的心理问题,而且出现了一些新的苗头。一项对此进行的专题调查于本月启动,专家学者就大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拟制定相应措施,以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案例:浙江大学生落聘杀招考人 429人恳请法院给生机
今年即将毕业的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学生周一超参加公务员应聘,因体检不合格被取消录取资格后,用尖刀行刺浙江嘉兴市劳动人事部门的工作人员,造成1死1伤。6月23日,浙江嘉兴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凶杀案发生在办公室里
4月3日下午3时左右,浙江嘉兴市秀洲区行政中心。在511办公室斜对面的洗手间,周一超度过了22岁生命中最紧张的几分钟。
3时05分,秀洲区110接报,"秀洲区行政中心511办公室,杀人啦!"
3时08分,3名秀洲区公安干警赶到现场。秀洲区刑侦大队教导员张忠惠看到犯罪嫌疑人的一瞬间,脑子里闪过三个字,"可惜了。"
犯罪嫌疑人高大而健壮,学生模样,蹲在走廊上,沾满血迹的水果刀扔在边上。
511办公室,一个女人卧倒在地上,30多岁,脸色发白,心脏中刀,鲜血直流。胸部、脸部、背部、腹部和手臂被刺了十多刀。一个瘦瘦的男人身上被刺7刀,血流如注。伤者很快被送到最近的医院。女被害人抢救无效,男被害人经抢救脱离生命危险。
受害人张某,女性,秀洲区人事劳动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科长。干某,男性,公务员管理科科长。
据起诉书称:今年1月23日,周一超报名参加秀洲区政府招收9名乡镇公务员的考试。经笔试、面试,周排名第八。4月1日体检,周被检查出有乙肝"小三阳"。按浙江省国家公务员招考条例,未被录取。周遂对招录工作的公正性产生怀疑,起意报复。案发当天下午,周携一把水果刀和一把菜刀到秀洲区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局511办公室,找到干某询问公务员招收录用情况。在得到没被录用的明确答复后,周到洗手间拿出了藏在包中的水果刀。
之后,周返回511办公室,一言不发对准干某拔刀就刺。坐在对面的张某见状上前劝阻,也被已丧失理智的周一超猛刺数刀。
庭审持续了一天
庭审于6月23日上午9时正式开始。前一天晚上,记者见到了周一超的母亲和朋友。周的母亲个子瘦小,脸色苍白。她畏缩地坐在角落里,心事重重。记者了解到,周出身于单亲家庭,12岁的时候,他的父亲在上班时突发脑溢血死亡。读书的时候,周一超的表现一直很好,是同学及老师心目中的优秀学生、班干部,还多次受到奖励。这次,他的妈妈为了救周一超,替周一超向受害人赎罪,打算卖掉他们母子惟一的一套房产。
当周一超从羁押室走上法庭时,旁听席上骚动了。他的同学都扬起头,试图用眼神和他打招呼。而周的母亲却将头趴在椅背上,想看而不敢看。而就在前一天晚上,她还怯生生地问辩护律师,万一一超被判了死刑,她还有没有机会再看到他。
在审理完周一超故意杀人案后,法庭还审理了两位受害人提出的附带民事案件。干某提出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5万余元,张某的家属提出赔偿经济损失8万余元。对受害人的赔偿要求,周一超在法庭上再三表示了自己的忏悔之心并一口答应。
至下午4时许,法庭审理宣告结束。
大墙隔内外母子两地书
周一超的辩护律师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宓雪军说,这是一起典型的法与情交织在一起的案件。想必,主审法官也体会到了这一点。因为,主审法官应该已经看到了太多为周一超求情的信,也看到了周一超表达忏悔之心的明信片。
周一超在6月16日从看守所寄了一张明信片给他的妈妈。他是这样写的:
亲爱的妈妈:见信好!我在里面想了很多,我非常后悔由于一时冲动铸成大错。我太对不起受害者和他们的家庭了。为了表示自己的心意来赎罪,请求母亲把家中的房子变卖赔偿给受害者的家庭,你可以委托律师去办理!
周一超的妈妈也写了一封请求书给法官。她在信中写道:此时此刻愧疚心碎的我,不能自禁地怀着一线希望,冒昧地写信给您(你)们,请求您(你)们听一听一个母亲发自内心的呼救的声音。自从一超出事至今,我就像一直在做噩梦。但别人噩梦醒来是早晨,我却永远也醒不过来,永远生活在无穷无尽的噩梦中。……为了儿子我省吃俭用;为了儿子我不再嫁人,含辛茹苦抚养他。也许我家特定的环境给一超幼小的心灵过早地播下了忧伤的种子,增加了他心理上的压力……
法官收到很多信
周一超的班主任、辅导员,还有60位农学系的同学联名写信给法院要求给其一次生的机会。121位嘉兴市民写信给法院要求给他留一条生路,同时也好给他绝望中的母亲留一线生的希望;40位周一超母亲的同事写信给法院也表达了同样的心声。还有208位周一超一直生活所在的建设街道瓶山社区的居民联名写信给法院恳求法院给周一超一线生机。
一份不是证据的调查
嘉兴学院法律系科研协会接受周一超母亲的委托,对周一超杀人案进行民意调查。民意测验卷被调查人范围为嘉兴市企业职工、公务人员、教师学生、医务人员、个体户、无业人员和其他人员等,回收有效卷954份。这份民意测验卷的结论是,83.4%的民众认为,给大学生一条生路,判处死缓,以观后效。10.9%的民众认为,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有的民众建议,修改公务员选拔的规定,给乙肝病毒携带者以平等的待遇。有的民众建议,加强大学生的就业指导,增强大学生的心理素质;加强政府工作透明度,规范政府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
庭审时,宓雪军揭示了导致案件发生的深层次的社会根源,比如对"小三阳"患者的歧视。宓雪军还认为,周一超对这次公务员考试一直寄予厚望,几个月来承受了巨大的压力,因此,他是长期以来就业精神压力过重导致精神错乱从而引发报复杀人动机的。据此,宓雪军提出对周一超做司法精神病鉴定的申请。法庭最后表示,合议庭评议后再告知是否同意对周一超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
2、贫困生生活所迫,从事盗窃行为
据解放日报的消息:两年前,小董从遥远的湘西山区考到上海求学,成为全村人的骄傲;两年后,她因在校园里多次盗窃,锒铛入狱……据市检察院第一、第二分院统计:1997年至1999年,两院批准逮捕涉嫌犯罪的在校大学生14名。2000年至2002年,因涉嫌犯罪被批捕的大学生达48人,较前三年增加243%。
在这些校园刑事案件中,盗窃案占七成。难以遏制的"物欲",令一些大学生误入歧途。前文提到的小董家境贫寒,靠每月家中寄来有限的生活费,几乎没有余钱买学习资料和娱乐。眼看同寝室同学穿着时髦,出手阔绰,她的心理逐渐失衡。一次,室友外出时将手机拉在书桌上,结果被小董"顺手牵羊"。此后,她又接连多次盗窃同学手机,甚至在打工做家教时,将学生家里的笔记本电脑也拎走了。
犯罪大学生,大部分是低年级学生,自控能力较差,往往一时意气用事,铸下大错。其法制观念之淡薄,常令办案人员惊讶。某大学学生小顾在学校踢球时跟对方队员发生争执。遭到殴打后,他气愤难平,召来三个同学,乱刀将对方三人砍伤。大学生小丹在食堂窃走另一用餐同学的书包及包内财物后,对自己的行为毫无认识,居然公开背着赃物在校园里行走,结果被失窃学生发现,当场扭送学校保卫处。而另一起诈骗案的作案人小任更令人扼腕叹息。为了筹措考研资金,他竟找来两件只值人民币30元的仿古花瓶和塑像,冒充古董以7000元卖出。
在校园盗窃案中,来自农村地区、困难家庭的学生占相当大比例。个别困难学生面对同学间生活水平的强烈反差,心理上很受刺激,一旦自我调适不当、道德品质薄弱,就可能抵御不住诱惑,铤而走险。但也有一起案件的被告人小刚家境优越,根本无需为生活费、学费操心,但他在短短一年多时间里盗窃作案十多起。原来他性格孤僻,平素极少与师生交流。为寻求刺激,大三时他头一次将手伸进同学书包。作案时提心吊胆、得手后兴奋莫名的心理体验,竟让他"甘之如饴",有了癖瘾,结果一发而不可收拾……
检察机关调查认为,在校大学生犯罪数量的走高,提醒我们的教育工作者,在加强学生道德品质、行为规范以及法律知识教育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比如,对于为数不小的困难大学生,除了进一步完善奖学金、助学金及学生贷款等制度外,还应对心理问题加以重视关心。
上海社科院青少年研究所所长杨雄教授认为,大学生犯罪出现上升趋势,有着复杂的社会大背景。目前的在校大学生几乎都是独生子女,自我意识强,但从小缺乏谦让、合作精神的培养。由于社会竞争激烈,父母对子女的教育往往"重智轻德",这些都在年轻人价值观形成、人格健全过程中留下烙印。大学生活对大部分学生来说,是走向社会的开始。能否顺利融入校园社会,与学生是否具有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大有关系。事实上,一些学生就是因为初次遭遇校园生活中的各种挑战、矛盾、反差,而产生心理不适,从自以为是,心高气傲,变为苦闷、自卑、自我放弃,个别甚至滑向犯罪。
3、生活空虚,贪图享受
5月4日至6月14日,北碚某高校一学院的办公室和实验室电脑相继被盗。短短40天内,犯罪嫌疑人疯狂作案,盗窃八台电脑、一台投影仪和一张视频采集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近十万元。
北碚区分局刑警支队的办案民警通过认真勘查现场和案情分析,认为犯罪嫌疑人对现场环境非常熟悉,案件应为"内贼"所为。办案民警通过大量摸排,将侦查视线锁定在学生丁某身上。经过比对,丁某的掌纹与现场遗留的掌纹完全一致。6月15日,办案民警依法传唤了丁某,丁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民警遂前往朝天门、较场口等地,捉获了两名销赃犯罪嫌疑人,并追回7台电脑的主要部件,以及没有来得及销赃的投影仪和视频采集卡。丁某是该高校2001级的学生,其父母贷款两万余元供丁某上大学,又辛苦打工挣钱供给儿子上学的花销。丁某却吃喝玩乐,父母给的一点血汗钱已满足不了享受之欲,便把贪婪之手伸向学校的电脑。
4、自我封闭,缺乏沟通
去年12月21日晚上11点左右,浙江教育学院2000级大学生周英民与同学洪某到西湖苏堤锁澜桥附近散步,聊天谈起了两性问题。其间,周英民将女友的隐私透露给洪,洪露出嘲笑的神情。周恐洪回校后将隐私透露给其他同学,遂起杀心,趁其不备用随身携带的裁纸刀猛割洪颈部致其倒地。周逃离现场后担心洪不死,途中又返回现场,并利用拾得的绳索将石块绑在洪身上后将其抛入西湖。12月29日,周英民在得知洪亲友因洪失踪在学校附近寻找后,又多次打电话到洪家流露出勒索钱财之意,企图伪造洪被绑架的假象。
5、精神空虚,寻找刺激
李枚,女,21岁,我市某师范学院成教院学生。今年3月1日上午,偷走同学正在充电、价值1790元的手机。案发后归还手机,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罚金3000元。
张平,男,22岁,我市某重点大学学生,担任系学生会主席,曾以抚顺市理科第一名成绩考入我市,是老师心目中的好学生,同学们学习的榜样。去年,他盗窃大量手机、数台电脑,价值3万余元,法院判有期徒刑3年。
李军,男,沙坪坝某大学学生,母亲生意人,父亲是一法院法警队队长,同学心目中的大款,曾创造3个月花掉2万元的记录,今年年初,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刑。
沙坪坝法院刑庭法官王新立昨日称,大学生犯罪,以前比较少见,今年数量猛增6个,其中多数为盗窃他人手机。
据他介绍,6名大学生中,4名是成教或者自考类,2名是国家计划内统招。除1个家庭比较贫困,另5个家庭殷实,不缺钱花。
王法官认为,这些大学生作案动机有三:报复,自己手机或值钱东西被盗后,产生偷一部补偿自己的想法;爱慕虚荣,成绩比人家好,吃的穿的却比别人差,于是偷窃,弥补物质生活的差距;心态失衡,受武侠小说神偷等角色影响,模仿偷窃。
法官呼吁,应当加强大学生素质教育,尤其是成教、自考和委培类大学生。(文中大学生人名系化名)
三、专家意见
道德观念、良好习惯的养成,并非是一朝一夕之功,也绝非权力所能奏效。所以说,学生违反校规,应该教育为主,处分为辅。除开除学籍之外学校还有许多对于学生的处分等级,如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等。所有这一切都是在保留学籍的前提下的处分,都是一种教育的辅助手段,也就是说,学校在做出这样的处分之后仍然实行对学生的教育义务;而开除学籍则不同,是学校单方终结与学生共同达成的上述契约关系,不再履行对学生的教育义务。因此开除学籍必须合法,有理、有情,还要有依据。
学院的管理者应该反思一下自己,学生不遵纪守规,也是学校缺乏传导有效性、教育者缺乏教育艺术的表现。如果传导失败,学校应当检讨失败的原因并加以改善。我不否定从严治校。但从严治校不是动不动就开除学生。宪法规定公民具有受教育的权利,一个人经过规定的程序,譬如考试录取等程序就可以享用这种权利。开除学籍是对于这种权利的一次剥夺,因此它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学生违反校规,难道学校管理者、老师就没有一点责任?咋就开除学生了事?
德国历史学家迈内科说:"一个被授予权力的人,总是面临着滥用权力的诱惑,面临着逾越正义与道德界限的诱惑。"规范权力,制约权力,是民主制度建设的主要内容。所以说,大学管理者的权力也必须规范,建立约束机制,不能是管理者说开除就开除,否则,这类随意开除学生的现象就会继续发生。
综合北京市各类大学近几年的情况来看,违法犯罪率有逐年上升的趋势。这种变化与大学教育、经济发展和社会结构的变化紧密相关。
从大学教育的发展规模与来看:一方面,随着大学教育的开放,民办大学等各类大学的增多,在校大学生数量在急剧增多,伴随学生增多的同时,大学内部对学生的管理弱化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另一方面,相当数量的学校并没有提供相关的法制教育等方面的内容,使大学生无法得到全面有效的教育。
从经济发展来看,市场经济体制逐步确立的同时,也在不断强化金钱观念、个人主义意识。越来越多的学生无法"两耳不闻窗外事",特别是家境状况不好的学生,不得不考虑上学的经济来源等问题。
从社会结构的变化来看,价值观念处于一个新旧交替的时期,整个社会很长一段时期内将处于价值失范状态。各种规章制度、各种道德规范的控制力越来越弱,特别是随着大学亚文化的发达,强化了学生的越轨心态、浮躁心态,使他们越来越追求功利化的目标。
2、教育专家:大学生法制、道德教育亟待加强
中央财经大学伦理学专家韦彦凌教授就如何预防、减少大学生违法犯罪,提出以下三点:
(1)加强品德教育,引导在校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大学生的可塑性非常强,受环境影响非常大,有时因一念之差就可误入歧途。院校应引导学生加强道德修养,使他们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以及自尊、自爱和互爱的意识,将主要精力放在学习上,不在生活中相互攀比,自觉抵制资产阶级生活方式的侵袭。同时要特别注意对一些平时表现不错的同学的教育和培养,不能使其成为了品德教育的死角。
(2)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在校大学生的法制教育
目前,我国针对在校大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仍很薄弱。有些人在实施盗窃行为时都不知道自己是在犯罪。对此,各大专院校应增设法制宣传栏、宣传刊,采取各种方式有针对性地加强法律常识教育。另外,各大专院校应与司法机关加强联系,由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结合所办案件,对学生进行现实的法制教育,强化他们的法制观念,将打击犯罪和预防犯罪结合起来,达到防患于未然的目的。
(3)针对大学生犯罪应实施挽救和教育的政策
国家培养一个拥有丰富文化知识的大学生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因此,我们应尽可能地对犯罪的大学生进行挽救,使其仍能够成为国家的栋梁。由于大学生犯罪,相对于社会一般人员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较小,也容易改造,且犯罪后认罪态度一般都较好,案发后能够积极主动退赃。因此,笔者建议对大学生犯罪应当区别对待,充分体现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四、解决问题的途径
1、成立"大学生犯罪预防中心"
3月28日,南京市"在校大学生犯罪预防中心"在南京浦口区检察院成立。
据检察日报消息,南京大学、东南大学等南京10所高校成为首批中心成员。在成立大会上,一些高校的领导对检察机关的这一尝试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据悉,这是中国第一家专为预防在校大学生犯罪而成立的机构。
据介绍,这个"在校大学生犯罪预防中心"由南京浦口区检察院牵头,公、检、法与政府、学校、社区联手创建,以研究预防在校大学生犯罪的途径以及处理在校大学生犯罪问题为重点,定期组织交流预防处置在校大学生犯罪的成功经验,并选取典型案例到学校开公开庭,研究对在校大学生犯罪案件的处理及帮教问题。
2、在校大学生失足暂免起诉的争论
以前在校大学生犯罪后,即被学校开除,而现在面对这些失足青年,政法机关为了挽救他们,采用了人性化的帮教手段,使他们能够完成学业,重新成为社会有用之才。这一新举措,是记者昨天从南京市浦口检方刚成立的全国首家在校大学生犯罪预防中心获悉的。
随着检察机关执法理念的转变,对一些具有可塑性的学生做出暂缓不起诉决定,通过帮教,公平、公正地处置犯罪的在校大学生。为此,浦口区检察院牵头成立了在校大学生犯罪预防中心,并制定了在校大学生犯罪后处理实施意见,使对在校大学生犯罪后的处置有章可循,并加强与高校的协调、联系,共同做好在校大学生犯罪预防、处置工作,从而降低在校大学生犯罪率。(3月31日《江南时报》)
正方:应适度宽忍
正方从近四年来的统计数字分析,在校大学生犯罪有逐年上升的趋势,犯罪类型趋于多样化。从处罚上看,多数是被单处以罚金,少数被处刑罚。从法律角度来看,这些学生有的确无逮捕的必要,而学校往往对学生一开了之。从情理上说,每个大学生都是未来社会的精英人才。有些同学涉嫌犯罪完全是一念之差,按照校规、校纪,这些在校生可能面临开除的窘境。
很多人做的事也只是现行法律没有禁止而已,并不一定对,既然如此,为什么不能给他们一个机会?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如果他们就此被开除,在社会上混,没准就真成了祸害,给他们一个机会,把他们挽救回来,量刑可以在法定的准许下适当进行,但学籍还是应该保留的,不能就此踢出校门。
未成年人找小孩拿钱不给就打人,这样犯法吗? (四)
贡献者回答算是犯法,关键看情节轻重、影响恶劣程度。
案例一:
去年某晚约10时,广东工业大学经管学院03级学生梁某在龙洞校区圆开广场碰两名男青年。他们自称来自香港,因到学校找一名学生没找到,他们所带的港币不能用,储蓄卡又被银行拒员机吞掉,故想借梁的IC卡打电话。好心的梁某便带他们到学生公寓内打电话,电话打通后,他们称其家人要送一万元现金过来,要借梁的民生银行帐号转帐,并告诉梁不要将此事告诉其他同学。梁回到宿舍后,觉得事有可疑,于是就将事情告诉了何某。何马上打电话向经管学院的董老师报告,董老师接报后,立即向学校保卫处及有关领导反映此事。经大家分析,认为极有可能是一宗诈骗案,于是立即布控。
当两名骗子在龙洞校区民生银行柜员机旁实施诈骗时,被该校校卫队员及老师当场抓获。据查,两嫌疑人是安徽人,目前已被移送龙洞街派出所处理。
案件二:
陈某,17岁,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有期徒刑。陈某因怀疑同学张某在背后说自己的坏话,还向老师告“黑状”,便趁张某值日时,拿刀朝张某乱戳,致使张某死亡。案发后,陈某很后悔,说自己犯罪的原因最重要的一条就是从小被父亲母亲宠爱过度。由于从小被娇宠惯了,陈某一直惟我独尊,无论是在学校里还是在社会上,都吃不得半点亏、受不得半点气,动不动就跟同学吵架打架。父母还经常教他:谁欺负你了你就和他拼,拼不嬴有我们呢!于是,陈某慢慢在学校里成了出名的打架大王,还与校内外的一些人结成团伙,只要觉得谁不顺眼,就借端生事找他的麻烦,然后狠狠地收拾他一顿。陈某说:如果从小父母不是这样娇惯溺爱我,我也许就不会有今天的下场。
案件三:
张某,16 岁,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张某在上小学的时候,父亲经常从工厂里偷偷往家里拿些东西,还常常把张某叫到工厂,把一些东西悄悄装在他的书包里让他带回家。慢慢地,受父亲的影响,张某养成了一个坏习惯,经常把别人的东西“拣”回家。父母总是夸奖他有本事,“顾家”。上初中以后,张某迷上了网吧,为了有钱进网吧,张某把“拣”到的东西拿去卖,后来又伙同网友去盗窃,把盗窃来的钱拿去上网、大吃大喝、进高档舞厅。渐渐地,胆子越来越大,仅两年时间,就和同伙作案共二十多次,盗窃过的东西有钱包、手机、自行车和摩托车,价值二万七千多元,最终被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四:一群少年成为大盗
4月28日,阿城市打掉一个盗窃犯罪团伙。案破了,按说民警应该兴高采烈,可是他们反而忧心忡忡。因为他们抓获的“飞檐走壁大盗”竟是4个未成年的毛孩子!最大的才12岁,最小的只有8岁。连续5次作案,盗窃钱物价值6000余元。他们在民警面前没有犯罪感,没有恐惧感,一会儿摸摸民警的警服,一会儿看看办公桌上的照片,根本不知道自己已经触犯了国家的法律。
事情从4月初开始,家住料甸乡的那某、赵某、关某、李某几个小孩子嘴馋,想吃好东西,又没有钱买,几人商量偷东西换钱买好吃的。他们把目标定在金项链、金戒指和现金上。他们选择经济状况较好的村民家庭。踩好点后,便让最小的孩子望风,较大孩子攀爬到屋顶,钻入天棚,跳入屋内翻箱倒柜。他们将偷得的价值上千元的金银饰品以三五百元低价卖出,然后吃喝、玩游戏机。
(在外又吃又玩,有时几天不回家,父母却从不寻找或报案。家长的疏于管理,放任自流,是未成年人走向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
案例五:疏于管理门窗被盗
未成年人犯罪的71.26%涉及财产,多以盗窃为主。今年4月6日,呼兰某度假村报案:度假村的50余扇铝合金窗户、4扇铝合金门和6扇高级实木门被盗,价值16万元。呼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侦破了此案,作案人除一个60多岁的老头外,其余6人都在13至16岁之间。这个犯罪团伙年初形成,他们发现这个度假村冬天只有3个人轮流值班。2月20日,他们乘天黑摸进了度假村的大院,将一楼外层的4扇铝合金钢窗卸下盗走,把完好的铝合金窗砸断当废品卖,卖得现金百余元,几个人到哈市大吃一顿。几天后,他们又以同样的方法继续作案。为了便于运赃物,他们还低价买了一台三轮车当运输工具。直到4月8日破案,从后院墙根至大楼被他们踩出了一条一米宽的便道,也无人发现。
(由于这个度假村长期疏于管理,“开门揖盗”,把整个一栋楼的门窗都丢了,这不得不让人看到在未成年人作案的同时,度假村是否也存在自身的问题。)
案例六:引狼入室洗劫家财
太平区和平小区曹女士有一个读中学的女儿,学习成绩不好,经常和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在一起,曹很生气。去年9月中旬,一次严厉说教,使母女失和.儿离家出走。就在曹整天担忧的时候,10月21日中午,曹女士回家意外发现出走的女儿回来了,她还没有来得及高兴,就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屋里的4名男生正在拿她家的东西。她气愤到了极点,将女儿和4名男生骂走。下午曹听到有人敲门,是自己女儿的声音,便将门打开。没想到,进来几个男生,用衣服将曹的头部蒙上一顿毒打,抢走了她手上的一枚金戒指、一件夹克衫,还有几千元人民币。案发后,曹某对自己的女儿尽管又气又恨,但在报案时仍然没向警方说出真相,只笼统地说4名孩子作案,只字没提女儿。直到今年4月,她才说出真实情况。警方经过工作,将其女儿和行抢的几个未成年人在道外一间租住的房子里抓获。
(不爱学习,是许多不良少年的共同特征。放任自流固然不行,但是过于严厉,也会产生逆反心理。)
案例七:因为一句杀了同伴
五常市拉林镇背阴河汽车修理部,有两个打工仔甄某和孙某,甄某学习很用心,技术过硬深得老板赏识。孙是后来的,向甄学艺。今年4月29日,甄和孙一块气焊,由于钢板烫手,孙把钢板扔到地上,甄叫孙:“拿住1孙心生不满怀恨在心,计划杀甄。5月3日晚,孙搭车回五常安家镇叔叔的家中,叔叔熟睡后,他走了9公里路回到修理部,将睡梦中的甄某用锤子打死。然后,骑走老板的自行车,并将自行车扔到地里,回叔叔家继续睡觉。清早,他让父亲送自己回修理部。他本想在刑警和老板面前表现一下,领着派出所民警把自行车找回来。结果自行车不知被谁骑走了。这一举动引起了警方的注意,使此案迅速告破。
(未成年人血气方刚,意气用事,往往因为言语口角之争,酿成暴力殴斗或凶杀事件。)
案例八:
3月22日上午,一条令人震惊的消息传到南京《现代快报》编辑部,徐州市丰县21日晚发生一起重大恶性案件,仅仅因为不满一年前校长作出的开除决定,该县年仅20岁的孙杰(化名)竟入室对校长一家行凶,丧心病狂地杀死4人,重伤1人。接到线索后,记者立即驱车赶往丰县,在丰县人民医院7楼的重症监护室,记者看到了正在进行抢救的校长妻子高某。据主治医师丁医生介绍,伤者情况非常危险,头部被钝器严重击伤,颅骨多处骨折,颅内受伤严重,目前尚未脱离危险。监护室的走廊里,站满了伤者的亲友,面对记者的采访与镜头,亲友们的悲伤与愤怒已经无法用更多的言语来表达,始终在重复4个字“严惩凶手”。同时,在急诊中心4楼,嫌疑人孙杰因从3楼跳下,造成腿骨骨折、颈椎体滑落,目前在警方的监控下接受治疗。
案例九:
2001年3月2日下午,包头市东河区某中学两名初三学生,在班级卫生扫除中追逐耍闹,其中一位不小心将另一位的毛衣撕开一个小口,两人遂互相推搡争执。老师将他们带回办公室进行劝导,两人均表示和解。不料,放学后,在三名同学的怂恿下,毛衣被撕破的同学再次追上对方要求赔件新毛衣,对方不答应,两人又扭打在一起。厮打中,毛衣被撕破者手握借来的小刀挥舞捅扎。据当时在场的同学讲,由于天色已晚,谁也没有看到刀子,也没看到被扎者受刀伤。被扎的同学后来经医生检查才发现,他的颈部和左前胸各中一刀,最后他因抢救无效而死亡。
案例十:
2000年8月29日17时,昆明市某中学学生14岁的超然、大伟(均为化名)各带一把匕首,窜至昆明市某小区,以借伞为名进了杨家,趁主妇王某转身拿伞之机,超然冲上去勒住王的脖子,大伟用沙发垫捂嘴,把王拖进卧室,用准备好的匕首疯狂地刺向王的胸部、背部和大腿,共计50余刀。见王还未死,又从王家厨房内拿来菜刀,朝王的颈部一阵乱砍,直至将王杀死。他们还抢走王身上仅有的7元钱。他们将尸体抬到了事前看好的楼顶藏匿。二人回到房中后,用水冲洗现场血痕后逃离。3天后,公安机关在学校内将犯罪嫌疑人超然、大伟抓获。这起杀人案的起因是,超然与同班女生15岁的杨某悄悄谈恋爱。杨某的母亲王某发现后及时劝阻了自己的女儿,王还多次劝超然。于是超然认为是王有意阻碍他与杨某相好,便产生了将王杀掉后继续与杨某恋爱的想法。
案例十一:
不久前,潘某、王某和李某三个中学生相邀一同到当地的一个刚发现的古墓群看热闹。结果,他们发现十几个村民正在哄抢古墓群挖掘工地上的文物,潘某忽然产生了不抢白不抢的念头,随即招呼王某和李某将两只木箱打开,抢走了里面的十几件文物。潘某、王某和李某在古墓挖掘现场盲目从众,参与哄抢,其行为构成了聚众哄抢罪,最终受到了法律的追究。
案例十二:
2003年,宝鸡市某校初三女生黄某学习名列前茅,且多才多艺,家长、老师均对她寄予厚望。一度时期她经常听见别人议论她爸爸与林某(女)关系密切。想方设法证实了此事后,她又气又羞,觉得在学校抬不起头来,学习成绩一落千丈。经过几天思考,她决定报复。一天上午,她冲到林某办公室,将事先准备好的浓硫酸泼洒到了林某的脸上,致林某容貌被毁,黄某也因故意伤害致人重伤被判刑,一名优秀学生就此沦为囚徒。
案例十三:3名少年焚烧电缆剑河新县城“摸黑”
黔东南州剑河县3名少年用打火机焚烧电缆线,导致该县城供电一度中断。据介绍,1月5日下午,剑河新县城遭人为破坏发生全城停电事故,经当地民警调查,于1月7日将彭某等3名涉嫌破坏供电设施的嫌疑人抓获。据悉,3名嫌疑人均为未成年人。当日,3人在县城边一处变电站外边玩耍时,1名少年提出,用火烧变电站边井坑边的电缆线,看看里面是不是铜线。另1名少年便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将电缆线胶皮点燃,之后他们将燃烧的电缆线胶皮放进井坑里面,连接井坑里的电缆线一起燃烧起来,遂造成全城一度停电。
案例十四:乌鲁木齐抢劫团伙手持砍刀抢中学生8人已落网
一个大部分由未成年人组成的抢劫团伙,手持砍刀、钢管等器械,专抢碱泉街附近几所中学的学生。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公安分局碱泉街派出所警察已经抓获其中8名嫌疑人。1月2日19时许,一名满头缠着纱布的初三学生在家人陪同下来到碱泉街派出所报案称,他刚出校门就被八名青年围住,让他掏出口袋里的钱,见他不愿意,这伙人拿出棒子打得他满脸是血。正在这时,学校里又出来好多学生,那伙人才离开。警方立刻展开调查。1月5日,在青年路某小区的一家网吧里2名嫌疑人落网。1月7日凌晨,另外6名嫌疑人也在网吧被抓获。
办案民警介绍说:“这个团伙涉案人数至少有12人,甚至更多。他们从去年8、9月份开始实施抢劫,采用恐吓、殴打等手段,先后在碱泉街附近的4所学校及203公交车终点站附近,对学生下手,半年抢了近7000元。和以往抢劫学生案件有所不同的是,他们连女学生也抢,对此学生们感到恐惧。目前抓获的8人中,年纪最大的18岁,最小的才15岁。”“抓获的8人中,都曾因抢劫学生被抓过,因为年龄太小,大多免于刑事处罚。其中王某2007年因抢劫被法院判处缓刑。这些孩子都已辍学,常年泡在网吧里,抢来的钱都花在玩游戏上。游戏中的杀人、抢劫画面是他们犯罪的诱因之一。”民警常建新说。
据了解,该团伙抢劫学生30余次,另外,还涉嫌多起盗窃案件。
案例十五:醉酒男子撞到未成年人被报复砍重伤
10日凌晨在公司年终大会中喝醉后,广州天河某建材公司职员曾某在海珠区赤沙无意中撞到一少年身上,不料对方纠集另外两名少年,持刀将其重砍至少7刀,致其失血休克,幸亏及时送院抢救挽回性命。11日,曾某慢慢恢复清醒。解放军第四二一医院医生介绍,他身上至少受7刀重伤,刀刀深及骨头,其中还有一刀砍中脸中央,额头、眉心、鼻子、嘴唇中间一线全部开裂,鼻子被砍得分开两半。韩某10日前往海珠区官洲派出所指认了凶手。据其称,当日,3名凶手在赤沙某水产学校宿舍被警方抓获,其中2人是该校学生,而“莫希干头”是无业游民,全都是未成年人。
案例十六:学做“古惑仔”一少年捅死一女大学生
未成年人高某在看了电影《古惑仔》后,为寻求刺激,竟模仿电影情节在街上用刀随意捅人,导致一名年仅21岁的女大学生死亡,日前,高某被上海长宁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家住沈阳的高某性格较内向,初中毕业后赋闲在家。去年6月上旬,他对母亲说想外出旅游,便离开老家乘火车到大连玩。几天后,高某来到上海。6月18日晚,高某在旅馆休息,正好电视在播放电影《古惑仔》。以前就很喜欢这部电影的他此时看了更觉热血沸腾,觉得拿刀砍砍杀杀十分刺激。于是他拿起前几天切西瓜用的水果刀出了旅馆大门,此时在上海某大学就读的小玲正巧和一起打工的同事路过,高某模仿电影情节,持刀冲向素不相识的小玲,对着她的胸部、腹部等部位连续刺戳十余刀后弃刀逃逸,可怜的小玲姑娘因失血性休克而死亡。
法院认为,高某故意剥夺他人生命,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但高某犯罪时未满18周岁,有自首情节,家属也已作出了部分经济赔偿,故依法酌情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
案例十七:11人团伙飞车抢夺30余次一审获刑
9日,由中牟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朱海伟等11人特大系列抢夺案一审有果:11名团伙成员被中牟县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到十二年不等。朱海伟、李朋、李光华等11名被告人自称十一“罗汉”,2006年9月至去年4月间,飞车疯狂抢夺30余次,涉及我省境内的10余个县市。
去年3月23日,该团伙成员杨利伟伙同李朋、朱自阳在济源市作案时,杨利伟被群众当场制服。警方顺藤摸瓜,将该团伙其他成员陆续抓捕归案。该案由省公安厅指定中牟县公安局管辖,后中牟县检察院审查查明,该案涉案人员大多为未成年人,涉案金额16万余元。承办检察官针对该案特点,在提审时对被告人进行法制教育,使得该案11名被告人自愿认罪,并主动退回尚未挥霍的赃款和赃物。
案例十八:警方破获一未成年盗车团伙连撬锁力气都不够
近日,桂林叠彩北门责任区刑侦大队破获了一个偷盗电单车团伙,抓获5名案犯,多为未成年人,其中最小的一个只有14岁。
如果不是被锁着,恐怕没有人会将这个满脸稚嫩、透着童真的少年,与小偷划上等号。但办案民警说,这个看起来还像个孩子的少年,却表现出了与同龄人极不相称的成熟,“只要一偷起东西来,他就特别狠。”
去年12月27日晚,他和两位小兄弟(都在17岁左右)去两个年龄相仿的朋友家玩。这两个朋友都是外地人,和父母一起租住在叠彩区蒋家岭一栋三层高的民房里,大院子放着两辆电单车。这让少年起了盗心。他把想法告诉了四位朋友,没想到大家都赞成。“搞就搞嘛”,几位朋友满不在乎地附和道。晚上12点多钟,他们用事先拿到手的钥匙开了房子大院铁门,偷走了一辆电单车和一个电瓶。一伙人开着偷来的车在外面晃荡了一会,最后决定把车交给少年看管。第二天清晨,房东起床发现院内的车不见了,就报了警。叠彩北门责任区刑侦大队民警赶到现场勘察,发现当晚只有院内的两兄弟带外人来过,就把他们带回队里调查,案子很快告破。
民警将漏网的少年抓获后,将他的名字在电脑上一查询,发现他居然有五六次偷车记录,其中,有好几次因为撬锁撬不动,或撬开锁了推不动车,未成功。长期干偷盗,他已形成“免疫力”,民警说,去抓他时,他一点都不紧张,表现出奇平静。
后来民警了解到,由于父母原因,少年早已辍学,一直在外流浪。
案例十九:抢劫5元钱沦为抢劫犯
“才5块钱就要判刑呀!”当记者向几个中学生谈及下面这个案例时,几乎每个学生都表现出了惊讶,他们都不理解:区区5元钱怎么会触及刑法呢?
2004年1月20日凌晨零时许,在银川市某中学上高三的王某某等四人在某网吧碰面,其中马某提出“弄点钱”上网,其余三人表示同意。四人来到兴庆区丽景街交警二大队附近,将路过此处的郭某从自行车上拉下,对其一顿拳打脚踢,抢得现金5元后逃离现场。案发后四人相继落网。法院认为四被告行为构成抢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4000元及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4000元。因在缓刑期内,他们为此失去了宝贵的高考机会,但悔之晚矣。
在采访中,和这四名被告一样的很多未成年人对于法律常识都是一知半解的。在他们心里,法律离他们很远,有人甚至认为他们的一生都不会和法律有任何关系。在这种近乎于法盲的状态下,犯罪便有了滋生的条件。
案例二十:欠下巨额赌债三中学生走上杀人路
2003年9月24日上午,贺兰县新平村附近的一个排水沟里发现了一具男尸,贺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很快确认这具尸体系该县9月20日失踪的某企业职工马某,用了14个小时将涉嫌及此案的中学生铁某、方某和杨某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铁、方、杨3人均为贺兰县某中学高中学生。3人于今年6月至8月份,多次到马某家“诈金花”赌博,马某以记账形式给3人“放板”,致使3人共欠其赌债13.2万元,其中杨某一人就欠赌债11万元。因为3人都是中学生,没有能力偿还巨额赌债,他们便开始躲避马某。据铁某说,马某让熟人给他们捎话或打电话,催他们尽快还钱。今年秋季开学后,马某在校门口堵过他们两三次,威胁如果不还钱,就将他们赌博欠债的事告诉家长或学校。于是3人便密谋杀掉马某,以彻底抹去赌债。
9月15日,铁某让方某在市场上购买了一把斧头,自己又准备了一把军刺。9月19日晚,铁、方二人上完晚自习课后,将马某骗至一僻静处,将其杀害,并将尸体抛掷3公里外的新平村附近的一排水沟。
此案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反响,一位法制工作者说,如果这3名中学生多懂一些法律知识,了解赌债是不被法律所保护的,也许他们就不会铤而走险去杀人了。
自治区团委青少年权益部的有关负责人说,这起案件也反映了目前青少年维权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尽管全社会都关注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但当青少年权益受到侵害时,除了学校、家长,他们很难寻求其他的帮助渠道;当他们遇到难题时,也无法找到值得信任的咨询部门。今后应该加强各类青少年援助中心的建设,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大环境。
无论你的行为是对是错,你都需要一个准则,一个你的行为应该遵循的准则,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改善你的行为举止。了解完教育演讲稿,赣律网相信你明白很多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