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五五死者能赔多钱 (一)

事故五五死者能赔多钱

最佳答案撞死人责任五五分大概赔偿十万到二十万左右。

撞死人五五分的意思就是发生交通事故以后责任划分和赔偿范围各自赔偿对方50%的损失,如果有车险的情况下可以用车险进行赔偿。

而汽车撞伤人要根据受害人的受伤程度来决定的,如果受害人只是受伤情况下那么就需要赔付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其中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赔付。如果因为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受伤残疾的话,需要赔付受害人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和因为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其中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赔偿。

1、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计算方法。

以定型化赔偿模式来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具体为:就是一次性赔偿20年,死亡赔偿是固定的,受害人是60周岁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的,按5年计算。死亡赔偿金赔偿的对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如果年龄太小,赔偿20年就完了,年龄大一点的就是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死亡赔偿金了系“继承丧失说”,并非精神抚慰金,其计算公式为:

(1) 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为5年]

湖北省2021年死亡赔偿金:497040元(即20212元*20年,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的,按五年计算);

精神抚慰金:5万—10万元(这是北京市一般大致的赔偿范围,并不绝对)。

(2) 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N=(实际年龄-60);75周岁为5年]

2021年湖北省死亡赔偿金:202180元(即10849元*20年,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的,按五年计算);

精神抚慰金:5万—10万元(这是北京市一般大致的赔偿范围,并不绝对)。

(3) 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4)60周岁—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

(5)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2、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

死亡赔偿金是结合受害人的身份来确定,赔偿标准订了二等,第一等;城市居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第二等,农村居民,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普遍的以户籍为准,城镇户籍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农村户籍的,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在同一个事件中受害,用不同的标准来赔偿,应该说有问题,但这是规定。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确定的死亡赔偿采取的是“继承丧失说”理论,确认死亡赔偿金是对没来收入的减少的补偿,根据我国目前的情况,农村户籍人员在城镇就业或者安家、定居的情况及其普遍,这部分农村户籍人员的收入、生活支出与城镇户籍的人并无什么不同,因此以死者经常居住地作为适用城镇标准或农村标准的条件更公平、更切合。

3、就高不就低的特殊赔偿原则。

第30条规定的就是特殊情形下的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的标准。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不一致的计算方法,受害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如果低的可以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标准赔偿,尽可能的给受害人多赔偿一些。

4、死亡赔偿金的性质及分配。

由于交通事故致人的非正常死亡,不但造成该公民生命的丧失,同时也给死者亲属及家庭造成了极大的伤害,这种伤害不仅表现在物质上的极大损失,而且精神上的创伤及痛苦更是无法用语言表达的。但是人死不能复生,一个人的生命是无论用多少金钱也换不来的。对死者亲属的精神伤害和物质损失又是客观存在的。我国法律在处理交通事故中规定了死亡赔偿金,还是考虑到上述因素,从实际出发,对死者亲属精神上受到的痛苦以金钱补偿的形式进行安慰。这不仅是一种抚慰,而且在道义上也是对肇事者不法行为的谴责。它反映了法律对生命权的保护得到了加强,也是对生命权予以重视的表现。同时,有的死者生前或以后是家庭经济的主要来源,其死亡造成家庭经济收入水平下降也是客观存在的,给予一定的死亡补偿费,也兼有一定的经济补偿的性质。由于死亡赔偿金兼有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的双重性质,对于该款项的分配,应当依照立法上设立该款项的目的,并结合我国现实生活的实际情况来确定领受人的范围和分割原则。领受人应确定在死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的范围之内,因为他们所受到的精神创伤及物质损失是最大的,同时由于死者的非正常死亡,造成了家庭的残缺,对于生活、工作等方面影响最大的,也是死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至于具体的分配比例,只能确定一个原则,由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按照实际情况灵活掌握,应以安定死者家属的生活为主,精神补偿为辅。死者的配偶及与死者死亡时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应当多得,与死者死亡时未在一起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可以给予适当的补偿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交通事故死亡案件保险公司一般多久赔偿 (二)

最佳答案一、交通事故死亡案件保险公司一般多久赔偿

1、交通事故死亡案件保险公司一般三十日内赔偿。保险公司如果认为需补交有关的证明和资料,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对方;材料齐全后,保险公司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30天内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对方;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在赔付协议达成后10天内支付赔款;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天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标准;

2、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

3、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4、六十周岁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5、对七十周岁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关于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三)

最佳答案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丧葬费:赔偿额计算公式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6个月。

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计算公式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 扶养年限。扶养年限根据被扶养人的年龄确定,未成年人至18岁,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60岁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岁按5年计算。

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或农村居民人均收入 * 赔偿年限。

此外,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还涵盖了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医疗费用:赔偿金额 = 诊疗费 + 医药费 + 住院费 + 其他费用。误工费:赔偿金额 = 误工收入 * 误工时间。误工收入根据受害者是否有固定收入来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 = 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 住院天数。护理费:赔偿金额 = 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 * 护理天数。交通费:赔偿金额为实际发生的费用,以正式票据为凭,并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住宿费:赔偿金额 = 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 * 住宿时间。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为受损坏财产的直接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确定的赔偿。

请注意,赔偿标准仅供参考,具体赔偿金额需根据受害者实际情况、当地法律法规以及法院裁决来确定。

成都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2024是什么 (四)

最佳答案发生车祸造成人员死亡,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死者家属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死亡赔偿标准通常按照死者年龄大小采取一次性赔偿支付,如果是六十周岁,赔偿二十年当地人均收入标准,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岁赔偿五年。 一、成都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以定型化赔偿模式来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具体为:就是一次性赔偿20年,死亡赔偿是固定的,受害人是60周岁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的,按5年计算。死亡赔偿金赔偿的对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如果年龄太小,赔偿20年就完了,年龄大一点的就是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死亡赔偿金了系“继承丧失说”,并非精神抚慰金,其计算公式为:

(1) 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20年[60周岁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为5年]

(2)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乘N[N: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N=(实际年龄-60);75周岁为5年]

(3) 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乘20年。

(4)60周岁—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乘[20-(实际年龄-60)]。

(5)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乘5年。

二、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范围

1、处理事故费用。

(1)死者的亲属为处理交通事故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亦可向责任人主张,但该种主张应按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分担,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交通费按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2)住宿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3)误工费的计算,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死亡赔偿金。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的,按五年计算。

3、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

十五周岁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4、精神损害抚慰金。

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综上所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赔偿义务人除了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支付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死者家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误工费、精神抚慰金等费用,死亡赔偿标准按照死者年龄和户籍所在地来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

通过上文,我们已经深刻的认识了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并知道它的解决措施,以后遇到类似的问题,我们就不会惊慌失措了。如果你还需要更多的信息了解,可以看看赣律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