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10多天,会好受吗? (一)

行政拘留10多天,会好受吗?

最佳答案行政拘留十天肯定是不好过的;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因此法律对它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

二、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有什么区别?

1、性质不同

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保障性措施,是一种诉讼行为,其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本身不具有惩罚性;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的一种处罚方式,实质上是一种行政制裁,其目的是惩罚和教育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

2、法律根据不同

刑事拘留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用的;行政拘留则是根据《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行政法律、法规而采用的。

3、适用对象不同

刑事拘留适用于刑事案件中涉嫌犯罪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行政拘留适用于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两者有着罪与非罪的界限。

4、羁押期限不同

对于一般现行犯、重大嫌疑分子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为37日。而行政拘留的最长期限是20日。

三、哪些情形不实施行政拘留?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七十周岁的;

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该条对于适用对象作了消极性的排除规定,即对于符合某些特定情形的人员,行政拘留对其不适用,以体现人文关怀。

综合上面所说的,行政拘留一般是针对于当事人没有上升到犯罪,但对于警告与罚款已达到惩罚所要实施的行为,行政拘留是会在当地的拘留所执行,但最长不会过十五天,因此,只要被行政拘留那么当事人肯定是不会好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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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后还需要赔偿对方吗? (二)

最佳答案行政拘留是接受到行政处罚,是行政责任。当事人违法给他人造成伤害的,在承担行政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拘留与罚款只是行政性处罚与对方损失无关,对于对方的损失你仍然要进行赔偿。赔偿的费用包括:误工非、医疗费、营养费、就医所需费用,如果致残还要有伤残鉴定费、伤残赔偿金等。没有上限,如果需要后续治疗还要赔偿后续治疗费用。行政拘留是公法机关给予的惩罚,如果造成伤害的当然要赔偿,可以通过法院判定要赔偿多少钱,也可以私下协商赔偿多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二十五条 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

相信关于惩罚。如果只是10天拘留和1000元罚款,那我们还怎么相信法的知识,你都汲取了不少,也知道在面临类似问题时,应该怎么做。如果还想了解其他信息,欢迎点击赣律网的其他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