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星区地方税务局主要职责 (一)

娄星区地方税务局主要职责

娄星区地方税务局的主要职责主要包括:

首先,它负责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具体的执行办法,确保政策的有效贯彻。

其次,税务局负责制定和实施本地区的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以推动税收工作的有序进行和地域目标的达成。

在税收管理方面,税务局着重于征收地方税收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各类费用(金),进行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反避税以及稽查工作。同时,他们还负责普通发票和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确保税收流程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在财务和资产管理方面,税务局承担税费收入计划的下达任务,进行收入预测、统计核算,并管理单位的财务经费和资产装备,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

此外,税务局还肩负着监督税收执法活动和内部行政管理的职责,包括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以维护法律的公正执行。

纳税服务是重要的工作内容,税务局致力于纳税服务体系的建设,制定和监督执行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规范服务行为,保障纳税人的权益,并进行广泛的税收宣传活动,提升公众对税收政策的了解。

最后,税务局实施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策略,特别是针对大型企业,提供定制化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工作,以优化税收管理效率。

娄底市国家税务局机构概况 (二)

1994年9月,为了实施分税制,娄底地区税务局被拆分为娄底地区国家税务局和娄底地区地方税务局。新的国税局管辖五个县市区的税务事务。1999年,这一机构正式更名为娄底市国家税务局,肩负着管理湘中明珠——娄底的国家税收重任,其下设包括娄星区、涟源市、冷水江市、新化县和双峰县在内的五个县级税务局。2008年7月,根据经济规划和税收管理需要,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增设了娄底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主要税源集中在钢材、煤炭、水泥、建材和有色金属产品等行业,涟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是最大的纳税户。

自成立以来,娄底市国家税务局始终致力于组织税收收入和队伍建设。国税收入与地区经济同步增长,每年都能顺利完成税收任务,税收与经济之间形成了良性循环。这一系列努力为娄底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重大贡献。精神文明建设方面,该局系统涌现出了多个国家级“青年文明号”、全省“十大杰出青年文明号”和省级“青年文明号”。市局机关及下属各局如娄星区局、涟源市局、冷水江市局、新化县局和双峰县局都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整个国税系统多次被评为文明建设先进系统。市局机关荣获了“全国文明单位”和“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且领导班子在2006-2008年间连续三年被评为全省国税系统“优秀领导班子”。这些成就都充分体现了该局的卓越工作和对社会的积极贡献。[1]

娄星区地方税务局机构简介 (三)

娄星区地方税务局于1994年9月28日正式成立,其机构设置丰富,目前设有七个科室,包括三个税务分局、一个办税服务中心、一个稽查局和一个信息中心。税务系统共有161名员工,其中在职干部144人,退休干部17人。党员队伍占比较高,中共党员人数达108人,占总人数的67%。在职干部中,拥有大专学历的占86%,显示了良好的教育背景。

该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娄星区353平方公里内的7个乡镇和5个街道办事处的地方税费征管工作。在2010年,该局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全年入库税收总额达到了62532万元,首次突破6亿大关,创下了机构成立以来的收入历史新高。这一成就为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财政支持。

近年来,娄星区地方税务局在上级主管局和地方党政的正确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他们始终坚守“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务工作理念,依法治税,严格管理队伍,注重节约和效率,确保了地税收入的持续增长,地税队伍的健康发展,以及地税事业的和谐进步。同时,税务局的形象也在不断提升,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认可。

娄底市娄星区地方税务局机构简介 (四)

娄星区地方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9月28日,经过多年的稳健发展,已形成一套成熟的地方税费征管体系。目前,该局设有七个科室,包括综合办公室、财务审计科、纳税服务科、税源管理科、政策法规科、征收管理科以及人事教育科,下辖三个税务分局、一个办税服务中心、一个稽查局和一个信息中心,为地方经济的稳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税务保障。

该局现有干部职工161人,其中在职干部144人,退休干部17人。在这144名在职干部中,有中共党员108人,占总人数的67%。在职干部中,学历层次较高,大专学历者达139人,占总人数的86%,为税务工作的高效进行提供了人才保障。

娄星区地方税务局负责管理娄星区353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地方税费,包括7个乡镇和5个街道办事处。在过去的一年中,该局成功组织入库各项收入共计62532万元,收入规模首次突破6亿大关,这充分展示了该局在地方税费征管方面的卓越能力和强大实力。

娄星区地方税务局作为地方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障地方经济发展、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通过不断优化征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加强队伍建设,娄星区地方税务局将继续在地方税费征管工作中发挥核心作用,为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娄底市娄星区地方税务局征管范围 (五)

娄底市娄星区地方税务局负责征管的区域面积为353平方公里,涵盖7个乡镇和5个街道办事处。

第一税务分局的管辖范围包括长青街道办事处、石井乡和百亩乡,负责这三个区域内的地方税收及相关费金的征收管理工作。

第二税务分局覆盖乐坪街道办事处、万宝镇和茶园镇,负责这三个区域的地方税收及相关费金征收。

第三税务分局的管辖区域涉及花山街道办事处、大科街道办事处、黄泥塘街道办事处、杉山镇、小碧乡和双江乡,负责这些地方税收及费金的征收管理工作。

综上所述,娄底市娄星区地方税务局的征管范围覆盖了全区的7个乡镇和5个街道办事处,通过设立三个税务分局,明确了各自的责任区域,确保了全区地方税费的高效、规范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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