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协议离婚的步骤怎么走 (一)

夫妻协议离婚的步骤怎么走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步骤如下:

提出申请:

离婚的男女双方需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填写声明书:

双方当事人需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以确认声明的真实性。

签署离婚协议书:

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这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问题的处理。签署时,也需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审查与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如符合离婚登记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将予以登记,并发放离婚证书。

注意:夫妻双方当事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方可依据新婚姻法第31条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流程怎么走呢 (二)

协议离婚流程如下:

准备必要证件和证明材料:

内地居民:需准备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同时还需要准备照片。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需准备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外,还需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或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前往民政局:

双方需携带上述准备好的所有材料,一同前往当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

办理离婚手续:

在民政局,双方需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引,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交所携带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工作人员会审核双方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有效,以及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审核通过后,双方需在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签署离婚登记声明书,并正式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领取离婚证:

办理完离婚登记手续后,民政局会颁发离婚证给双方,标志着双方正式离婚。

请注意,协议离婚的前提是双方已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了离婚协议书。如双方在这些问题上存在争议,则可能需要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解决。

民法典协议离婚流程如何走 (三)

民法典协议离婚的流程如下:

达成一致意见:夫妻双方需对孩子的抚养权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提交离婚申请:在达成一致意见后,夫妻双方可以到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提交离婚申请。

审核材料: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会对双方提交的离婚材料进行审核,同时也会审查夫妻之间的感情状况。

分发离婚证:在审核完毕后,如果确认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且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婚姻登记处会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此时夫妻关系解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在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协议离婚的流程和手续办理 (四)

协议离婚流程和手续如下:

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准备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城市)或镇人民政府(农村)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并安排离婚登记谈话,了解离婚意愿及对相关问题的处理情况。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回执单,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并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核实,发《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存档相关材料。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视为撤回申请。审查: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双方持规定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当事人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内容。登记(发证):经审查,双方符合离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至此协议离婚手续办理完毕。

协议离婚离婚手续办理流程有什么 (五)

协议离婚手续的办理流程如下:

准备离婚相关证件:

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确保这些证件有效且齐全。

准备离婚材料:

主要为离婚协议书,需明确双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赡养费等重要事项。这些材料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在法律专业人士的指导下填写完成。

前往民政局办理手续:

夫妻双方需亲自前往当事人常住地址的户口所在地区民政局。将准备好的材料和证件递交至民政局工作人员手中。

民政局审核材料:

工作人员会仔细审核提供的材料,确保其真实有效且符合法律规定。

发放离婚证:

审核无误后,工作人员会收回结婚证,象征着婚姻关系的正式解除。并向双方发放离婚证,这标志着离婚手续的完成。

整个过程需双方合作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以确保离婚过程的法律效力和双方在离婚过程中的平等与协商精神。

了解了上面的内容,相信你已经知道在面对离婚流程怎么走协议时,你应该怎么做了。如果你还需要更深入的认识,可以看看赣律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