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一)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贡献者回答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农村集体所有的一种特殊用地,主要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如乡镇企业。以下是关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详细解答:

所有权与使用权:

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农民拥有使用权,且不受特定期限限制,这类土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

主要用途:

主要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例如乡镇企业。

土地分类: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包括乡村公益事业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和住宅用地。主要分类有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和经营性用地。

市场互动与权益:

允许在遵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与城市建设用地市场进行互动。享有与国有土地同等的权益,这意味着农村集体经营性用地有潜力进入城市市场,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发展机会。

经济发展意义: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利用方式灵活,进一步拓宽了农村经济的发展空间。为农村集体和农民提供了更多的经济机会和收入来源。

综上所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一种重要的土地资源,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具有重要意义。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分为几类? (二)

贡献者回答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分为四类,主要包括个人的土地使用权入股、商业使用的集体建设用地、联营刑事的共办企业,还有企业或其他单位确定的建设用地等四种情况。

一、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分为几类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分为四类:具有生产经营性质的农村建设用地,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商业所使用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二、以下6种情形可使用集体建设用地:

1、乡镇村公益事业、公共设施用地。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分为三大类: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和经营性用地。

这个本身就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一大用途。

2、村民住宅。

不过从今年开始农村用地要申请得到审批,为了规范和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宅基地审批会变得严格,避免随便使用宅基地的现象出现。

3、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

4、以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开发建设公租房、乡村休闲旅游养老等产业,或者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联营与其他企业合作开发此类产业的。

在日前印发的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的通知中,北京、上海、沈阳、南京、杭州、合肥、厦门、郑州、武汉、广州、佛山、肇庆、成都等13个城市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

按照方案的描述,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好处有三:

一是可以增加租赁住房供应,缓解住房供需矛盾,有助于构建购租并举的住房体系,建立健全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

二是有助于拓展集体土地用途,拓宽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增收渠道;

三是有助于丰富农村土地管理实践,促进集体土地优化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加快城镇化进程。

除此之外,通过改革试点,在试点城市成功运营一批集体租赁住房项目,完善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规则,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为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提供支撑。

5、在33个农村“三块地”改革试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入股,用于商品住宅以外的经营性项目。

6、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可依托自有和闲置农房院落发展农家乐;也可通过租赁农房或与拥有合法宅基地、农房的当地农户合作改建自住房。

综上所述,对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需要交纳一定的税额的,只有费计提性质的经济类型土地不用交纳税额,但一般只有农民才可以获得相应的使用权,同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还分为的四种情况,只有对应情况才能进行申请。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指什么?有什么特点? (三)

贡献者回答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指具有生产经营性质的农村建设用地。这类用地主要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商业所使用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例如过去的乡镇企业用地。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主要特点包括:

生产经营性质:这类用地的主要目的是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不同于农村宅基地等主要用于居住的用地。

集体所有:这些土地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与国有土地在所有权上有所区别。

同等入市、同权同价: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出让、租赁、入股等方面,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的原则。这意味着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市场上的地位与国有土地相当,享有相同的权益和价格。

规划管制:虽然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入市交易,但仍需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这确保了土地的合理利用和城乡规划的顺利实施。

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方面,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这有助于保障各方利益,促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健康发展。

什么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四)

贡献者回答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解释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指集体土地中用于开展工商业等经营活动的建设用地。这类土地的所有权归属于集体经济组织,但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条件下,可以进行开发和利用,以支持乡村经济发展。下面详细解释这一概念。

首先,这类土地的核心特性在于其所有权归属于集体。这意味着任何对这类土地的使用和开发都需要遵循集体决策的原则,确保决策的民主性和透明性。在这样的土地上进行的建设活动也必须遵守相关的规划和环保法规,保证土地的可持续发展。 其次,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主要用途是工商业等经营活动。这类土地可以被用于建设工厂、商业设施或其他与经营活动相关的项目。这些项目可以为当地创造就业机会,促进经济增长,提升村民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同时,对于如何开发和使用这类土地,通常需要进行详细的规划和审批程序,以确保其合法性和合理性。

最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开发和利用也受到法律和政策的规范和引导。法律和政策对于这类土地的用途、开发方式、转让方式等都有明确的规定。这些规定旨在保护村民的权益,防止土地被滥用或不合理开发。因此,在开发和利用这类土地时,必须遵循相关的法律和政策规定。 总的来说,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资源,其开发和利用需要遵循法律和政策规定,确保土地的可持续发展和村民的权益得到保障。

集体建设用地经营性的规定是什么? (五)

贡献者回答集体建设用地经营性的规定是按照我们国家的土地管理法来进行一个土地方面的划分,也就意味着任何的单位和个人都需要来进行一定的土地使用权的申请,只有这样的一种申请的话才会得到批准,并且也需要进行备案。

一、集体建设用地经营性的规定是什么

集体建设用地经营性的规定是按照我们国家的土地管理法来进行一个土地方面的划分,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可见,我国将集体建设用地分为乡镇企业用地、村民住宅用地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

只有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才能入市,而不是所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经营性建设用地,是指以纯粹盈利为目的,进行相关建设的土地,正如我们前面所分析的,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包括“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由此可见,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方面,只有乡镇企业用地才符合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性质,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才能入市。

宅基地排除在经营性建设用地之外。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宅基地具有福利性质,只能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才能申请,用于自住,不能建商业住房。也就是说,宅基地只能自用,而不能进行经营。另外,农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建在宅基地上的住房才是农民的私有财产,土地则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因此,农民不能将宅基地用于入市流转。

国土资源部39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第四条规定: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用地者的,应当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前款规定的工业用地包括仓储用地,但不包括采矿用地。这一条款将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并列,俗称“五类经营性用地”。

二、无论是征地制度改革,还是产权交易制度改革、建立集体土地市场,其前提条件:

1、要完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明确集体土地产权代表。为此,需核发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明确集体土地所有者代表、土地使用者,保护土地所有者、使用者的权益;

2、量化土地资产,将土地资产量化到每一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真正体现农民个人的土地产权份额;

3、明确农民住房的私有产权,颁发房屋产权证,显化农民对自己宅基地及住宅的财产处置权利和收益分配权利。

我们国家的土地方面的权益归属的话,他们所有权必须是国家所拥有的,但是关于这个使用方面的话任何人员都可以进行一定的申请,如果人员满足一定的使用的条件的话,那么像国土管理部门来提出一定的申请,在上面建造房屋或者是从事一些其他的用途都是完全可以的。

看完本文,相信你已经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有所了解,并知道如何处理它了。如果之后再遇到类似的事情,不妨试试赣律网推荐的方法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