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出去的女儿能继承农村宅基地吗 (一)

优质回答嫁出去的女儿能继承农村宅基地。
1、如果女方出嫁后户口迁至婆家,她将不能在娘家申请宅基地,也无法享有娘家宅基地的使用权;
2、如果女方出嫁后户口仍留在娘家,她依然享有娘家宅基地的使用权,即使父母过世后也能继续使用;
3、在父母过世后,如果女方想单独继承娘家宅基地,需要得到兄弟姐妹的书面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宅基地的继承权问题:
1、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国法律,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一般由村集体成员依法享有;
2、宅基地继承的条件: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在法定继承人之间依法进行继承,但需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当地政策;
3、女性继承宅基地的情况:女性作为法定继承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继承父母的宅基地使用权;
4、继承权与户籍的关系:继承宅基地使用权可能与继承人的户籍地有关,一些地方的政策可能对嫁出去的女儿有特殊规定;
5、宅基地继承的程序:继承宅基地使用权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村委会或乡镇政府审批等。
综上所述,嫁出去的女儿对农村宅基地的继承权取决于户口所在地和家庭成员的共同决定:若迁户至婆家,将丧失娘家宅基地的使用权和继承权;若户口留在娘家,即使父母去世,也能继续使用宅基地;但要单独继承娘家宅基地,必须有兄弟姐妹的放弃继承权的书面声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宅基地继承和户口有关系吗 (二)
优质回答法律分析:继承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和户口没有必然联系。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法定继承又称为无遗嘱继承,是相对于遗嘱继承而言的,亦即非遗嘱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两个儿子,一个农村,一个城市户口谁可以继承老人的土地和宅基地 (三)
优质回答应当由农村户口的子女继承土地和宅基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
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第三十一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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