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诉法证据种类 (一)

新刑诉法证据种类

新刑事诉讼法中的证据种类包括以下几种:物证:指以外部特征、物质属性、存在状况等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或痕迹。书证: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书面材料或其他物质材料。证人证言:指证人就自己所知道的案件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被害人陈述:指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就其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事实及与犯罪有关的其他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有关案件的情况向侦查、检察和审判人员所作的陈述,通常也称为“口供”。鉴定意见:指具有专业技术特长的鉴定人利用专门的仪器、设备,就与案件有关的专门问题所作的技术性结论。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勘验笔录:指侦查人员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等进行勘查、检验后所作的记录。检查笔录:指侦查人员为查明案情,对犯罪嫌疑人的身体和健康状况进行检查后所作的记录。辨认笔录:指侦查人员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时让被害人、证人以及犯罪嫌疑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的一种侦查行为。侦查实验笔录:指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进行侦查实验的一种侦查行为,其过程和结果应制成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指借助电磁、光电、电子计算机设备等技术手段所记载和再现的声音、图像、数据等信息资料。

刑事诉讼法第253条规定是什么 (二)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条 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新刑诉法第117条的规定是什么 (三)

法律主观:

《刑诉法》第117条是关于申诉的规定。申诉主体为案件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象为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受理机关为同级检察院或者上一级检察院。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

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

(一)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解除或者变更的;

(二)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的;

(三)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

(四)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不解除的;

(五)贪污、挪用、私分、调换、违反规定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的。

受理申诉或者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对处理不服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对申诉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

新刑诉法有哪些变化 (四)

新刑事诉讼法的主要变化包括以下几点:

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

新增第十五条:明确规定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并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这一变化体现了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的鼓励,有助于提高诉讼效率,促进司法公正。

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职权调整:

修改第十八条为第十九条:调整了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的立案侦查职权。同时,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决定,也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这一变化强化了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职能,并扩大了其立案侦查的案件范围。

辩护人资格限制:

修改第三十二条为第三十三条:新增了一款规定,明确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这一变化旨在确保辩护人的专业性和独立性,防止因利益冲突而影响辩护效果。

此外,新刑事诉讼法还涉及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的处理程序,以及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时的程序规则等方面的修改,这些变化都旨在进一步完善刑事诉讼制度,提高诉讼效率,保障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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