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偷税漏税的界定
- 偷税漏税构成犯罪的条件
- 案例分析
本文提供了以下多个解答,欢迎阅读:
偷税漏税什么情况下构成犯罪

偷税漏税作为一种违反国家税收法规的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的财政利益,也破坏了社会公平与法治秩序。本文将深入探讨偷税漏税在什么情况下会构成犯罪,以期为公众提供一个清晰的法律边界认知。
偷税漏税的界定
偷税漏税泛指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违反税收法规,采取欺骗、隐瞒等手段,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减少了国家的税收收入,还可能引发连锁反应,影响公共服务的提供和社会福利的改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刑法规定,偷税漏税行为在达到一定程度时,将构成犯罪,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偷税漏税构成犯罪的条件
数额与比例要求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的,即构成逃税罪。这里的“数额较大”通常指逃税五万元,但具体数额标准可能因地区、税种等因素而有所不同。扣缴义务人采取同样手段不缴或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也构成犯罪。这一规定明确了构成逃税罪的两个核心要素:数额和比例。
逃避追缴与行政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所有逃税行为都会直接构成犯罪。如果纳税人在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能够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并已接受行政处罚,那么通常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然而,这一豁免条款并不适用于所有情况。特别是对于那些在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的纳税人,即使他们补缴了税款和滞纳金,仍可能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
其他偷逃税行为
除了常见的虚假纳税申报行为外,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等行为也可能构成偷逃税犯罪。例如,《刑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税款,数额较大的,即构成逃避追缴欠税罪。同样,《刑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以假报出口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也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
案例分析
以某公司老板小何为例,他为获取更多利润,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税务机关发现后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小何起初不愿配合,但在了解后果后补缴了应纳税
- 1、偷税漏税对社会有哪些危害
- 2、A公司把普通发票第二联开给我司,但该票第一联金额和第二联金额不一样,我司是否有责任?
- 3、在法庭上立案的情况下能不能撤案
- 4、偷税和漏税之间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
偷税漏税什么情况下构成犯罪的相关问答
偷税漏税对社会有哪些危害 (一)
最佳答案第一,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和记帐凭证。所谓伪造帐簿、记帐凭证,是指行为人为了偷税,平时没有按照税法设置帐簿,为了应付税务检查而编造出假凭证、假帐簿、无中生有、欺骗他人;所谓 “变造”帐簿和记帐凭证,即把已有的真实帐簿和凭证进行篡改、合并或删除,以此充彼,以少充多或以多充少,或者帐外设帐、帐外经营、真假并存,从而使人对其经营数额和应税项目产生误解,达到不缴或少缴税款的目的。这种方式多为个体经营者所采用,以此使税务人员无法得知其经营收支情况。 第二,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行为人通过此举以图减少应税数额,达到偷税目的。主要方法有,(1)明销暗记;(2)将产品直接作价抵债款后不记销售;(3)已经销售而不开发票或以白条抵库不记销售;(4)用罚款、滞纳金、违约金、赔偿金冲减销售收入;(5)将展品或样品作价处理后不按销售记帐,等等。此外,多行开户,同时使用,而只向税务工作人员提供其中的一个,也是行为人隐瞒收人的常用方法。 第三,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纳税申报是依法纳税的前提,纳税人必须在法定时间内办理纳税申报,如实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它纳税资料。行为人往往通过对生产规模、盈亏情况、收入状况等内容作虚假申报,来达到偷税目的。行为人有时虚报一项,有时虚报数项。伪造、变造帐簿、记帐凭证,这是最常见的一种偷税方式。这种方式多为个体经营者所采用,一般是不建帐或不按要求建帐,使税务人员无法得知其经营收支情况。如某个体商店业主将收支情况记到自制的纸本上,采用一些只有自己才明白的数字和文字符号,经多次检查督促,仍以“没文化”、“不认字”等理由拒不建帐,其实是借机偷税;国营、集体企业也往往采取伪造、变造帐簿的方式偷税。企业必须建帐,因此在这一点上企业多采用少造帐簿的方式偷税。如某集体企业是个生产火柴的厂家,该企业负责人为了少缴税款,在帐簿上“作文章”,重计材料人库、重列成本、多提乱提费用、少提折旧等,偷漏所得税、增值税。对职工个人采用工资之外多支利息的方式偷漏个人收入调节税、通过上述手段,使帐面收入与实际收入、帐面支出与实际支出之间出现巨大落差,结果少缴各种税款达50多万元。 2、私设“小金库”,建立帐外帐。纳税人建置真假两本帐,真帐自已实用,却把假帐当作真帐交给税务人员检查,作为纳税依据。他们有的是盈利企业,即在假帐上人为制造"亏损",有的将大宗经营额计到真帐上面,而将小宗经营额记人假帐,造成经营状况不佳的假象,从而少缴税款。
A公司把普通发票第二联开给我司,但该票第一联金额和第二联金额不一样,我司是否有责任? (二)
最佳答案1、关键点不是看二联内容是否一致,而是要看你与A公司的实际购销金额与你取得发票的金额是否一致。如不一致,那是虚开发票,你公司应该是在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主观故意违法行为,将一起按虚开发票的规定进行处罚。
2、如果你与A公司的实际购销金额与你取得发票的金额一致,而且你公司是完全不知情的,属于善意取得“大头小尾”的发票。由对方主管税务机关视情节轻重对A公司进行补税、滞纳金、罚款等处理。由于该发票属于违规发票,你公司不能以该发票作为进账、列支的合法凭证。
在法庭上立案的情况下能不能撤案 (三)
最佳答案可以撤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1条规定:“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检察院”。
所谓“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是指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本案根本不存在犯罪事实,另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偷税和漏税之间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 (四)
最佳答案偷税罪与漏税的界限 偷税罪是一种故意犯罪行为,表现为行为人明知自己有纳税的义务,而采取种种手段,达到不缴或少缴税款的行为。行为人偷税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必须出于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或已扣、已收税款的目的。过失行为导致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不成立本罪。偷税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采取欺骗、隐瞒等各种手段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或已扣、已收税款。 漏税是由于行为人对税收规定、财务会计制度不了解,或由于疏忽大意漏报应税项目等过失行为,而导致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 偷税罪与漏税在客观方面的表现有相同之处,都是造成了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结果。但两者有着本质区别,即在行为人的主观方面,偷税罪是一种故意犯罪,其主观恶性大,为了达到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目的,不惜损害国家利益,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而漏税是一种主观过失,主观上没有犯罪的故意,其主观恶性小,所以不能以犯罪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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