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社会,法律的权威不容挑战,任何违法行为都将受到应有的制裁。近期,关于售卖高仿商品的案件屡见不鲜,这不仅侵犯了品牌的知识产权,也扰乱了市场秩序。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即便售卖高仿商品的金额未达2000元,违法者也难逃法律的惩处。这一处罚标准旨在警示广大商家,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需要每一个人的共同努力。

卖高仿不满2000元处罚标准 (一)

卖高仿不满2000元处罚标准

优质回答卖高仿不满2000元处罚标准如下:

1、责令停止生产、销售;

2、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三倍以下的罚款;

3、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立案追诉标准如下:

1、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的;

2、假冒两种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3万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综上所述,卖高仿货,涉嫌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会依法受到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销售假口罩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二)

优质回答销售假口罩的法律责任主要取决于具体情形,可能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经营罪或销售伪劣产品罪。以下是详细解答: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如果销售的假口罩冒用了他人的注册商标,即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将涉嫌此罪。法律责任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罚金等刑罚。

非法经营罪:

若售卖的假口罩虽然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但价格过高,获利数倍甚至数十倍,且这种行为扰乱了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可能触犯非法经营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的法律责任包括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销售伪劣产品罪:

如果售卖的假口罩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即属于伪劣产品,且销售金额达到五万元,将涉嫌此罪。法律责任同样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罚金等刑罚,具体量刑取决于销售金额和情节严重程度。

综上所述,销售假口罩的法律责任十分严重,不仅可能面临刑事处罚,还可能对个人的声誉和未来的职业发展造成不可逆转的影响。因此,建议所有从事口罩销售的人员务必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所售口罩的质量和安全。

贩卖假烟多少构成犯罪 (三)

优质回答公民贩卖假烟数额在5万元,就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非法经营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销售假烟涉嫌销售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其判刑标准如下:

1、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金额5万元不满20万元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2倍以下罚金;

2、销售金额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处2年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2倍以下罚金;

3、销售金额50万元不满200万元的,处7年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2倍以下罚金;

4、销售金额200万元的,处15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侵犯客体是国家对普通产品质量的管理制度。普通产品是指除刑法另有规定的药品、食品、医用器材、涉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电器等产品,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化妆品等产品以外的产品;

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产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

3、主体要件。犯罪主体是个人和单位,表现为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生产者即产品的制造者(含产品的加工者);

销售者即产品的批量或零散经销售卖者(含产品的直销者)。至于生产者、销售者是否具有合法的生产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4、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行为人的故意表现为在生产领域内有意制造伪劣产品。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在销售领域内分两种情况:

1、在销售产品中故意掺杂、掺假;

2、明知是伪劣产品而售卖。

综上所述,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做法不单是严重的侵犯到了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大量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是在违法犯罪。消费者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以后,即便商家不构成犯罪,也可以要求商家承担赔偿责任的,而且是惩罚性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与非法经营罪有什么区别? (四)

优质回答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与非法经营罪的区别包括立案标准、刑事处罚以及判断是否犯罪的方法等方面。若是两种罪名同时出现,那么首先需要确定哪种行为具体触犯的是什么罪名,分开量刑后,按照最重的刑罚来执行。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与非法经营罪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一下几个方面:

(一)证据要求不同

1、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的证据

1)主观上对伪劣产品是否存在明知。如不知是伪劣产品而予以生产、销售的,由于其主观上不具有的故意,不构成犯罪。

2)与一般违法行为的界限。如果行为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销售金额未达到5万元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不以犯罪论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特殊的情况应当除外。

根据《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2款的规定,生产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达到15万元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而不能以无罪处理。

第2条第3款规定,货值金额以违法生产、销售的伪劣产品的标价计算;没有标价的,按照同类合格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按照国家计划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1997年4月22日发布的《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委托指定的估价机构确定。

2、非法经营罪的证据

1)刑事违法性与其行政违法性是一致的、也就是说,非法经营者必然违反有关的工商法规、没有行政违法性就不存在刑事违法性。

2)主观上要求行为人必须是出于故意,且以营利为目的,对于因不知其为非法而进行非法经营且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不认为构成,而只能给予行为人以行政处罚。

3)在犯罪情节上要求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而认定情节是否严重,应以非法经营额和所得额为起点,并且要结合行为人是否实施了非法经营行为,是否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引起其他严重后果,是否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悔改等来判断。

(二)刑罚不同

1、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的刑罚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非法经营罪的证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立案标准不同

1、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的立案标准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2、非法经营罪的立案标准

违反国家规定,有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

(四)犯罪既遂和未遂的标准不同

1、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的犯罪既遂和未遂的标准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既遂与未遂规定是要存在存在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这样一种行为机会构成既遂。

2、非法经营罪的犯罪既遂和未遂的标准

非法经营罪既遂与未遂规定是要存在非法经营这样一种行为机会构成既遂。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与非法经营罪若是同时出现,那么就可以按照择一重罪处罚的原则来处理。这两种罪名是有相似之处的,故此不管是司法机关,还是审判机关,在处理刑事案件时,都需要取得具体触犯的是什么刑事法律规定之后,才能具体的量刑。

非法经营罪与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区别 (五)

优质回答法律分析:关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非法经营罪的关系,一般认为形成牵连关系或者想象竞合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应按牵连犯或想象竞合犯的处断原则即从一重处断。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行为人本身的经营行为就属于非法,而其又在经营产品中掺杂、掺假等行为。这种情况就属于想象竞合犯,即一行为同时触犯两个不同罪名的情形。对此,理论上一般从一重处断。

法律依据:《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 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同时构成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相信关于非法经营伪劣商品罪的知识,你都汲取了不少,也知道在面临类似问题时,应该怎么做。如果还想了解其他信息,欢迎点击赣律网的其他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