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转失业志愿兵国家有无具体说明规定或政策性文件? (一)

优质回答军转失业志愿兵国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里明文规定给退役士兵的补助及在工作方面的安排。根据修改后的兵役法,国家建立健全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以及继续完成学业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士兵退出现役安置制度。义务兵退出现役,按照国家规定发给退役金,由安置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接收,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可以发给经济补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六十条义务兵退出现役,按照国家规定发给退役金,由安置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接收,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可以发给经济补助。
义务兵退出现役,安置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其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退出现役义务兵就业享受国家扶持优惠政策。
义务兵退出现役,可以免试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报考普通高等学校以及接受成人教育的,享受加分以及其他优惠政策;在国家规定的年限内考入普通高等学校或者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的,享受国家发给的助学金。
义务兵退出现役,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
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奖励以及属于烈士子女和因战致残被评定为五级至八级残疾等级的义务兵退出现役,由安置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待安排工作期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生活补助费;本人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依照本条第一款至第四款规定办理。
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调整退役金的标准。退出现役士兵安置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
《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第九条 原是城镇户口的退伍义务兵,服役前没有参加工作的,由国家统一分配工作,实行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办法,各接收单位必须妥善安排。
具体安置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每年退伍义务兵回到原征集地前, 省、 自治区、直辖市应当下达预分劳动指标,退伍义务兵回到原征集地后先安置,待国家计划下达后统一结算;
(二)在部队获得大军区(含大军区)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和立二等功的,安排工作时,应优先照顾本人志愿。
(三)在部队荣立三等功和超期服役的,安排工作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当照顾本人特长和志愿;
(四)在部队被培养成为有一定专业和特长的, 安排工作时,应当尽量做到专业对口;
(五)无正当理由,本人要求中途退伍的;被部队开除军籍或除名的;在部队或者退伍后待安排期间犯有刑事罪(过失罪除外)被判外有期徒刑处罚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不负责安排工作,按社会待业人员对待。
志愿兵下岗失业安置政策 (二)
优质回答具有依法安置工作的转业军人,民政部门安置工作保证其有三年稳定工作期,三年稳定工作期如果是非本人原因(单位破产、改制等)而解除劳动合同、下岗的,可以退回原民政部门重新安置。如果是超出三年稳定工作期的退役军人,民政部门就接着看情况进行安排。
退伍军人下岗政策为军龄不满十年的按照每年4。7万元的标准发放住房补贴,军龄十年十六年以下的按照应金制发放退伍工资,军龄十六年的还可以享受到计划安置福利,军龄满二十五年的可以选择退休安置。安置退伍军人一般通过国家拨款解决再就业的问题。
一、关于退伍军人下岗政策
(一)军人退役安排方式:
1、军龄不满10年的不再安置,采取买断的方式:每年4。7万住房补贴服役津贴6个月工资。
3、军龄满16年的采取自主择业(退役金较以前有所增加,每月发全工资的百分比,并解决住房和医疗问题),也可选择计划安置(参加公务员考试,立功的加分,考试分低者自主择业)。
4、军龄满25年的也可选择退休安置。
5、地方大学入伍在校期间算军龄。
6、开始实施。
(二)军人退役安排原则:
2。军龄在16年(含16年)的团以下(含正团职)干部需退出现役的,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可安排转业,也可安排自主择业,50周岁或军龄在30年的安排退休。
3。师(含副师职)干部需退出现役的,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或军龄在30年以下(不含30年)的安排转业,50周岁或军龄在30年的安排退休。
4。士官需要退出现役的,军龄在10年以下的一律安排复员,军龄在10(含10年)20年以下(不含20年)的原则上安排复员,有需要转业安置的必须有接收单位开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军龄在20年(含20年)30年以下(不含30年)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安排自主择业,军龄在30年或年龄超过50周岁的安排退休。
(三)自主择业工资待遇:
满16年不满18年的军官,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官工资的60;
满18年不满20年的军官,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官工资的70;
满20年不满23年的军官,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官工资的80;
满23年不满26年的军官,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官工资的90;
满26年不满30年的军官,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官工资的95;
满20年不满25年的军士长。
二、2020退役军人待遇最新政策
第一项福利政策是先行收集退伍军人的信息。这一工作目的就是为了更精确的统计退伍军人的数量,保障退伍军人的生活,并在给予他们福利政策的同时,将其作为后备力量。可见国家对退伍军人的重视度是不容置疑的。这一项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能够在明年的5月基本完成。
第二项福利政策是将军人的优抚工作进行完善,确保退伍军人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而且国家还会根据退伍军人曾经立下的功勋和所做出的奉献就行嘉奖。
第三项是为已经退伍的军人们颁发光荣牌,不仅能够有效提高军人的荣誉感,还会令国家的退伍军人得到应有的奖励和尊重,也可以有效加强当代青少年的民族自豪感、爱国主义核心思想等。
第四项福利政策是国家拨款,解决退伍军人创业就业的问题。
第五项福利政策是合理安置妥当退伍军人,将时间控制在今年,争取早日完成。
第六项福利政策是特意建立优惠帮助的机制,对那些生活有困难的退伍军人施以援手,诚心帮助。
第七项福利政策便是邀请退伍军人中的党员加入组织。
三、退役军人养老保险手续如何办理
军人退役,由安置单位或本人持军队开具的转移凭证,到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手续。为确保退役士兵养老保险待遇落实,《通知》规定,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直接向退役军人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邮寄转移凭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据此主动为退役军人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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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五十五条
对退出现役的军官,国家采取退休、转业、逐月领取退役金、复员等方式妥善安置;其等会说。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十二条
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本人申请,可以由省级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
按照有利于退役士兵生活的原则确定其安置地:
(一)因战致残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奖励的;
(三)是烈士子女的;
(四)父母双亡的。
辽宁省军人事务厅对失业志愿兵有何优抚政策? (三)
优质回答优抚政策是专门针对那些为国家作出贡献的人们而设立的。这些政策旨在帮助那些在服役期间或因服役而受到影响的人们。对于志愿兵而言,当他们离开军队时,他们可能会面临一些挑战,如重新融入社会和就业困难。因此,各地的民政或军人事务管理局会提供一系列支持措施他们度过难关。
辽宁省军人事务厅针对失业志愿兵的优抚政策主要包括就业指导、技能培训、创业支持以及心理辅导等方面。具体来说,军人事务厅会定期举办就业指导讲座,邀请职业规划师和人力资源专家,为志愿兵提供职业规划建议和面试技巧培训。此外,还会有专门的就业服务中心,为他们提供就业信息,协助他们寻找工作机会。
技能培训方面,军人事务厅会根据志愿兵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提供职业技能培训,以提高他们的就业竞争力。培训内容可能包括计算机技术、维修保养、市场营销等,旨在帮助他们掌握一技之长。
对于有创业意愿的志愿兵,军人事务厅也会提供一定的支持。这包括提供创业指导、资金支持、政策咨询等服务。军人事务厅希望通过这些措施志愿兵更好地适应社会,实现自我价值。
在心理健康方面,军人事务厅也非常重视。他们设有心理咨询室,为志愿兵提供心理咨询服务他们解决心理困扰,更好地面对生活和工作中的挑战。
总的来说,辽宁省军人事务厅为失业志愿兵提供的优抚政策,旨在全方位地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使他们能够更好地适应社会,实现个人发展。
人们很难接受与已学知识和经验相左的信息或观念,因为一个人所学的知识和观念都是经过反复筛选的。赣律网关于失业志愿兵最近新政策介绍就到这里,希望能帮你解决当下的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