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如果在离婚协议上注明了一切债务由男方承担,但如果男方无力偿还,女方是不是需要负责?
- 2、离婚男方承担全部债务女方还要还吗
- 3、离婚协议债务婚内共同贷款归男方承担,女方是否不需要再承担这个债务了呢
- 4、离婚前债务,男方同意自己承担,法律认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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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离婚协议上注明了一切债务由男方承担,但如果男方无力偿还,女方是不是需要负责? (一)

答离婚协议书上写所有债务由男方偿还,与女方无关,该协议只在男女双方有法律效力,不影响债权人向女方主张偿还债务。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第二十六条 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例:离婚一方“净身出户”不免除还款责任
“净身出户”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民间约定俗成的一种说法,而且具有不同的情形。近日,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时,就碰到了这样的情形。
这是一起上诉至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案件。2017年,惠某与张某经法院调解离婚,双方约定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均由惠某享有,所有夫妻共同债务也均由惠某承担。2018年8月,惠某的姐姐将惠某及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其二人共同偿还借款30000元。
张某在庭审中抗辩,其与惠某已经离婚,该笔30000元的债务在离婚时已经作出处理,由惠某承担,故其不承担该笔债务。
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离婚时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及债务的约定是夫妻内部约定,不能对抗其他债权人,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清偿。
法院因而判决:惠某与张某共同向债权人偿还该笔债务。
审理此案的法官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上述规定表明,虽然双方离婚时可以约定如何清偿债务,但夫妻之间的债务承担约定只在夫妻之间有效,不得对抗合法债权。离婚时,当夫妻的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的债务时,不管夫妻双方的内部约定如何,夫妻双方都负有全部清偿的责任。
债权人可以要求夫妻中的任何一方全部清偿。一方全部清偿了债务后,有权要求对方偿付其所应承担的份额。
离婚男方承担全部债务女方还要还吗 (二)
答法律分析:协议离婚后,约定男方承担一切债务,但这个约定对债权人来说是无效的。如果债权人起诉,仍然可以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债务,也就是说,女方还要还账。如果女方有证据证明这个债务属于男方的个人债务,女方就不需要偿还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协议债务婚内共同贷款归男方承担,女方是否不需要再承担这个债务了呢 (三)
答离婚协议中若明确指出婚内共同贷款归男方承担,女方在法律上对于这部分特定债务确实不需要再承担。但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协议的法律效力:离婚协议中关于债务承担的约定,在双方自愿、平等且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这意味着,如果协议中明确规定了婚内共同贷款由男方承担,女方理论上可以不再承担这部分债务。
债务的相对性:虽然离婚协议对双方有约束力,但如果债权人并未同意该债务的转移,女方仍可能被视为共同债务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在处理此类债务时,最好能够取得债权人的书面同意或进行相应的债务转移手续。
法律的最终解释权:如果协议内容存在争议或不明确,或者双方在执行协议过程中产生纠纷,法院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裁决。这意味着,即使离婚协议中有明确规定,女方是否仍需承担债务也可能受到法院最终判决的影响。
综上所述,虽然离婚协议中可以约定婚内共同贷款由男方承担,但女方是否需要真正承担这部分债务还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协议的法律效力、债权的相对性以及法院的最终裁决等。因此,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妥善保护。
离婚前债务,男方同意自己承担,法律认可吗 (四)
答法律分析:如果双方就离婚时达成债务由男方承担的协议,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如果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虽离婚协议中的约定有效,但这协议只对夫妻双方有效,对外无约束力,男方无力偿还时,债权人仍然有权要求女方偿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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