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办理离婚登记前,如何变更离婚协议书
- 2、离婚协议书的变更流程
- 3、离婚协议书更改流程
- 4、离婚协议如何变更
本文提供以下多个参考答案,希望解决了你的疑问:
办理离婚登记前,如何变更离婚协议书 (一)

贡献者回答在办理离婚登记前,变更离婚协议书的方法如下:
双方协商修改:
由于离婚协议书在办理离婚登记前处于未生效状态,夫妻双方有权利协商修改离婚协议书。双方可以就原协议书中的条款进行讨论,达成一致意见后进行修改。修改后,重新签订一份新的离婚协议书,以明确双方在离婚后的权利和义务。
一方不同意变更时的处理:
如果一方希望变更离婚协议书,而另一方坚决不同意,此时变更协议的一方可以选择不进行离婚登记。不进行离婚登记意味着双方并未正式完成离婚手续,原离婚协议书未生效,因此不存在变更的问题。这为双方提供了协商和调整的机会,以便更妥善地解决可能出现的分歧。
重点强调:在整个过程中,双方的意愿和沟通至关重要。通过平等、理性的交流,双方可以更有效地达成共识,制定出符合各自利益的离婚协议。
离婚协议书的变更流程 (二)
贡献者回答离婚协议书的变更流程如下:若尚未生效,只要当事人协议一致,即可变更,无特定流程。如果已经办理离婚登记之后,离婚协议就生效了,那么此时就无法变更离婚协议书,除非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如果还没办理离婚登记,那么当事人只需要重新拟定一份离婚协议即可变更离婚协议书,不需要什么复杂的流程。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离婚协议书更改流程 (三)
贡献者回答法律主观:
离婚后,当事人对离婚协议书内容反悔的,不能在婚姻登记机关更改,如果双方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离婚协议如何变更 (四)
贡献者回答对于已经办理了的离婚协议,是不能再更改的,去民政局也没有用。如果双方都同意,可以重新订立一份协议。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六条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分开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并进行笔录,笔录当事人阅后签名。(二)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三)夫妻双方应当在离婚协议上现场签名;婚姻登记员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上加盖“此件与存档件一致,涂改无效。
虽然我们无法避免生活中的问题和困难,但是我们可以用乐观的心态去面对这些难题,积极寻找这些问题的解决措施。赣律网希望办理离婚登记前,如何变更离婚协议书,能给你带来一些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