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变更抚养人的主体条件和情形

导语:在社会生活的变迁中,家庭结构的变化往往伴随着抚养权问题的调整。申请变更抚养人是一个涉及法律、情感与责任的复杂过程,它不仅关乎孩子的成长环境,还深刻影响着家庭成员间的关系。本文将围绕申请变更抚养人的主体条件和情形展开深入探讨,旨在帮助读者理解相关法律规定,明确变更抚养权的合理路径。
一、申请变更抚养人的主体条件
在探讨申请变更抚养人的主体条件时,我们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抚养权的变更并非随意行为,而是受到法律严格规定的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有权申请变更抚养人的主体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这是最常见的申请主体。当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出现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形时,另一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抚养权。这类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患病伤残、不尽抚养义务、虐待子女或生活环境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等。
2. 具备抚养能力的其他亲属:在特定情况下,如父母双方均不适宜抚养子女,或子女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他们有能力并愿意继续抚养时,这些亲属也可能成为申请变更抚养权的主体。但这类情况较为特殊,需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
二、申请变更抚养人的具体情形
明确了申请主体后,我们接着探讨申请变更抚养人的具体情形。这些情形是法院在审理抚养权变更案件时重点考虑的因素,也是申请变更抚养权是否合理、合法的关键所在。
1. 患病伤残无力抚养:若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另一方有权申请变更抚养权。这种情况下,法院会综合考虑患病方的病情、治疗情况、康复可能性以及子女的实际需要等因素,作出是否变更的判决。
2. 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若不尽抚养义务,如有虐待、遗弃子女等行为,对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影响,另一方同样有权申请变更抚养权。这类情形下,法院会严格审查虐待行为的存在与否、程度轻重以及是否对子女造成了不可逆的伤害。
3. 子女意愿与抚养能力:对于八周岁(部分法律条文规定为十周岁)的未成年子女,若他们明确表示愿意随另一方生活,且该方具备抚养能力,法院在裁决时会尊重子女的意愿。这是因为随着年龄的增长,子女逐渐具备了一定的自主意识和判断能力,他们的意愿在抚养权变更中应被适当考虑。
4. 其他正当理由:除了上述情形外,若存在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抚养权,如共同生活一方的生活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无法再为孩子提供稳定的生活和教育条件等,另一方也可向法院提出申请。这类情形下,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变更抚养权是否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保障其合法权益等。
三、申请变更抚养权的程序与注意事项
在明确了申请变更
- 1、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流程是怎样的
- 2、父母离婚,我想和妈妈一起生活,可妈妈抚养不了我,我该怎么办?
- 3、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变更法律对变更条件以及方式的规定
- 4、抚养权在公证处变更需要什么资料
- 5、《民法典》抚养权之争的举证要求
申请变更抚养人的主体条件和情形的相关问答
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流程是怎样的 (一)
优质回答一、变更孩子的 抚养权 流程是怎样的 变更抚养权 的程序如下: 1、 抚养 关系的变更应由双方协商,如果 离婚 后夫妻双方无法就变更抚养关系达成协议,只能通过 诉讼 途径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 子女抚养 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如未达成上述协议,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2、怎么收集变更抚养关系的 证据 民事诉讼一般要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诉讼的一方必然要承担起大部分的 举证责任 ,如果一方认为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另一方存在法律上认可的变更抚养关系的情况,应当从以下方面着手展开收集证据: (1)到对方的工作单位,请求工作单位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收入及工作变动情况,如对方属于国家公职人员,一般其 工资 是可以查询确定的; (2)与对方的邻居、朋友处请求其出具对方长期不良嗜好的证明,或者请求其出具对方未尽到抚养义务、虐待子女的说明; (3)如经常变更居住地,可向对方租房的 房屋所有权 人了解其签订 租赁合同 的情况; (4)如因对方拖欠 债权人 的 债务 ,可向对方的债权人请求其出具存在 债权债务 关系的证明; (5)如对方患有严重疾病或 伤残 的,需要医疗及医学鉴定部门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 二、变更抚养权有哪些条件 夫妻离婚时,按照对子女成长有利的原则,子女会被判归一方抚养。同样,在夫妻离婚后子女未成年之前,当抚养的一方有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况发生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变更抚养权。变更 子女抚养权 的情形有如下几种: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关于提出抚养权变更的主体,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离婚夫妻的一方当然可以。子女是否有权要求变更抚养权抚养权的权利主体是夫妻或原夫妻双方,即子女的父母双方,子女并不拥有抚养权;因此子女无权要求抚养权变更。子女如果想跟随另一方生活,在另一方具备抚养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通过由另一方提起抚养权变更诉讼的方式,实现抚养人的变更。 法律允许在夫妻解除了婚姻关系之后变更 孩子抚养权 ,而此时任何一方都是可以要求变更,但实际能不能变更成功,就要看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同时对于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可以通过协议方式进行,在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也允许去法院起诉变更。
父母离婚,我想和妈妈一起生活,可妈妈抚养不了我,我该怎么办? (二)
优质回答根据法律规定,变更抚养权的主体是父母双方。现在关键问题是你妈妈没有抚养能力,因此,对于你说的情况,你妈妈可同你爸爸进行协商,在他们协商的基础上,因为你已经十三岁了,可以你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希望能帮到你。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变更法律对变更条件以及方式的规定 (三)
优质回答1.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变更吗?
是的,因为孩子的成长是一个长期的动态过程,离婚时协商或判决所依据的双方实际情况在孩子成长过程中可能会有很大的变化。孩子未成年前,享有抚养权的一方出现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时,另一方有权请求变更抚养权。为了确保子女的健康成长,法律允许离婚夫妇通过协议或诉讼改变与子女的抚养关系。离婚后,非赡养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双方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由非赡养方另行起诉。
二、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变更的条件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残疾,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者虐待子女,或者与子女共同生活确实对子女身心健康产生不良影响的;
(3)十周岁的未成年子女愿意与另一方共同生活,另一方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第三,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变更的主体。
关于监护权变更的问题,一般是离婚夫妇中不与子女生活在一起的一方。有客户问我孩子有没有权利要求变更抚养权,回答是没有,因为监护的主体是孩子的父母,孩子没有自己的抚养权,所以孩子没有权利要求变更抚养权。子女想和对方一起生活,如果对方有抚养条件,对方可以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来变更被抚养人。
四。离婚后提出监护权变更的时间和方式。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候,一方或者双方的情况导致其抚养子女的能力发生重大变化,可以请求变更子女的抚养权。子女抚养权的变更一般由双方协商确定。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判决变更,但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
抚养权在公证处变更需要什么资料 (四)
优质回答需要以下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二)委托监护人、受托监护人具有亲属关系的证明;(三)被监护人的户口簿、十六周岁公民还须提交居民身份证;(四)监护权资格证明,包括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及相关的协议书等;(五)拟申请公证的《监护协议》文本。 作为委托监护人:
一、公民作为委托监护人的提交:
(一)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委托监护人、受托监护人具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三)被监护人的户口簿、十六周岁公民还须提交居民身份证;
(四)监护权资格证明,包括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及相关的协议书等;
(五)拟申请公证的监护协议文本;
(六)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件、证明材料。
二、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委托监护人的提交:
(一)法人资格证明或其他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资格证明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二)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证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
(三)被监护人的户口簿、十六岁的公民还须提交居民身份证;
(四)监护权资格证明,包括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与相关的协议书等;
(五)拟申请公证的监护协议文本;
(六)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件、证明材料。
作为受托监护人:
一、公民作为受托监护人的应提交:
(一)本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二)配偶及家庭其他主要成员同意发行监护职责的书面意见;
(三)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二、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受托监护人的应提交:
(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资格证明及本人居民身份证;
(二)委托人代为办理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三)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民法典》抚养权之争的举证要求 (五)
优质回答在民法典争抚养权案件中,举证方法如下:
需要提交用以证明各方诉讼主体地位的证件,例如身份证和户口本;
以及关于当事人及子女详细信息,包括年龄、亲子关系等的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八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该证据,或者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对于变更抚养关系的法定情形,看完本文,小编觉得你已经对它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也相信你能很好的处理它。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未解决,可以看看赣律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