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共同抚养孩子有哪些不好 (一)

离婚共同抚养孩子有哪些不好

俩人到离婚这一步大多数是已经没有办法继续保持友好联系沟通的,如果共同抚养,平时依然需要很多联系,生活上关于孩子的部分看不了有交叉,还是会出现矛盾加剧关系恶化,对彼此对孩子都不好,所以还是划清界限各自安好比较好。

共同抚养权是指夫妻双方离婚后,经协商一致由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共同抚养。对于离婚后共同抚养孩子的利弊有:利:夫妻共同抚养,更有利于孩子感受父爱和母爱以及双方的陪伴。弊:共同抚养权常常意味着孩子要在双方之间轮流居住,可能导致孩子家庭观念的弱化。

夫妻离婚孩子可以共同抚养吗

可以。

1、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2、对两周岁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3、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4、父母双方对十周岁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5、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6、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7、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8、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9、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10、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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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离婚后,孩子可否有双方共同抚养权 (二)

离婚后,孩子可以有双方共同抚养权,但关键在于双方是否达成一致意见。具体说明如下:

法律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四十八条规定,在确保对子女权益保护的前提下,如果父母双方协商同意轮流直接抚养孩子,法院会予以支持。这意味着,只要父母双方愿意并达成一致,共同抚养孩子在法律上是可行的。

抚养协议:双方需要明确抚养的周期、时间分配以及子女在不同阶段的生活、学习、医疗等责任。这需要双方充分沟通,制定出可行的抚养协议,以确保子女的成长环境稳定、连贯。

实际情况考虑:虽然双方可以共同抚养孩子,但抚养权的分配应当考虑到父母双方的实际情况,包括各自的工作、居住条件、教育背景等,以确保抚养权的分配更加公平、合理。

面临的挑战:共同抚养在实践中可能会面临时间安排、经济支出的分担、子女与父母之间的情感维护等挑战。因此,双方在协商时需要充分考虑到这些因素,制定出适合自身情况的抚养计划。

综上所述,离婚后孩子能否拥有双方共同抚养权,取决于父母双方的意愿和实际能力。在确保子女权益的前提下,通过合理的协商和计划,共同抚养孩子是可行的。

无论你的行为是对是错,你都需要一个准则,一个你的行为应该遵循的准则,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改善你的行为举止。了解完离婚共同抚养孩子有哪些不好,赣律网相信你明白很多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