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简述人身保险合同的法律特征
- 2、人身保险合同的性质是什么
- 3、人身保险合同是定额保险合同吗?
本文提供了以下多个解答,欢迎阅读:
简述人身保险合同的法律特征 (一)

答人身保险合同具有独特的法律特征,既包括保险合同的一般属性,也具有自身特有的性质。
首先,人身保险合同是一种最大诚信合同。投保人在填写投保单时必须提供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家庭和个人的病史、个人嗜好以及其他保险信息,若提供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保险公司可以依据最大诚信原则解除合同。
其次,人身保险合同为要式合同。订立此类合同需采取特定形式,双方当事人必须遵循此规定。
再者,人身保险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合同双方互负义务,投保人需支付保险费,而保险公司则在保险事故发生时赔付保险金。
此外,人身保险合同为附和性合同。合同条款由保险公司预先拟定,投保人没有参与条款制定的权利,只能选择接受或拒绝。
在特有的特征方面,人身保险合同具有定额给付性。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给付保险金,无需考虑保险金额是否合理。
人身保险合同还具有长期性。特别是人寿保险合同通常为期多年,甚至可能覆盖被保险人的一生。
人身保险合同的利益确定具有特殊性。它基于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关系来确定。
最后,人身保险合同兼具储蓄性和投资功能。它不仅为被保险人提供经济保障,还具备储蓄和投资的功能。
人身保险合同的性质是什么 (二)
答人身保险合同的性质是射幸合同,其主要特点如下:
保险标的人格化:
人身保险合同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利益,这些属于被保险人的人格利益或人身利益。
保险金额定额支付:
由于保险标的人格化,使得人身保险的标的不能用具体的金钱价值来衡量。因此,保险金额的确定只能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以此作为保险金给付的最高限额。
保险事故涉及人的生死、健康:
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事故可以是任何法律事实,但主要包括人寿保险合同、健康保险合同、伤害保险合同所涉及的事故。这些事故直接关系到被保险人的生死、健康状况。
综上所述,人身保险合同的性质体现了其以人的生命和健康为保险标的,以及保险金支付的不确定性等特点。
人身保险合同是定额保险合同吗? (三)
答人身保险合同是定额保险合同。以下是对这一结论的详细解释:
一、定义与特点
定额保险合同:定额保险合同是指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保险金的保险合同。这种合同的特点是保险金额事先确定,不随实际损失的大小而变化。
人身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合同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当被保险人因保单载明的意外事故、疾病、伤残、丧失工作能力或年老退休等原因导致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将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给付保险金。
二、人身保险合同作为定额保险合同的表现
保险金额固定: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金额是事先约定的,不随实际损失的大小而变化。这符合定额保险合同的特点。
给付性质: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金给付是基于保险事故的发生,而不是基于实际损失的大小。当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将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给付保险金,而不考虑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
三、结论
综上所述,人身保险合同属于定额保险合同。它以保障被保险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核心,当被保险人因保单载明的各种原因导致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将按照合同约定的固定金额给付保险金。这种定额给付的方式使得人身保险合同在提供经济保障方面具有独特的作用。
从上文,大家可以得知关于人身保险合同的一些信息,相信看完本文的你,已经知道怎么做了,赣律网希望这篇文章对大家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