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定不明确且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约定时如何处理 (一)

合同约定不明确且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约定时如何处理

贡献者回答合同是双方协商一致,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契约,当事人按照合同履行相应的义务,但是有时合同因为约定不明产生纠纷,那么合同约定不明确且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约定时如何处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合同约定不明确且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约定时如何处理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上述方法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二、合同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分担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交易双方对履行合同产生的相关费用约定不明确,也不能通过协商达成补充协议的,根据《民法典》第上62条的规定,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应当注意的是,这里所讲的相关费用是指交通费、快递费、评估费、运费等等签订履行合同产生的必要费用。一些超出履行合同非必要的费用,如果约定不明是不应由履行义务一方承担的。

另外:在履行合同中(比如房屋买卖合同)所产生的应缴纳的税款也不适用上述规定,在现实生活中,缔约强势一方会将自己应负的一些义务如缴纳税款强加给合同另一方,如果当事人约定如此应当依约定,但如果没有相关约定,那应当以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准。

履行费用是指债务人履行合同所支出的费用。

如果合同中约定了履行费用,则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负担费用。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履行费用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仍然无法确定的,则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变更住所或者其他行为而导致履行费用增加时,增加的费用由债权人承担。

法律体系,法学中有时也称为“法的体系”,是指由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一个呈体系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法律体系:通常是指一个国家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简单地说,法律体系就是部门法体系。部门法,又称法律部门,是根据一定标准、原则所制定的同类规范的总称。法系是指根据法在结构上、形式上、历史传统等外部特征以及法律实践的特点、法律意识和法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等因素对法进行的基本划分。

三、合同约定不明确时的法律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合同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的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民法典511条的理解和适用 (二)

贡献者回答《民法典》在继续沿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的基础上,细化了国家标准的适用,以及履行费用承担方的规定:

“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一、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二、合同成立的条件:

1、当事人意思表示须一致,即合意,这是合同成立的根本要件;

2、合意则须有两个或两个的当事人;

3、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须以订立合同的为目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合同不明确或发生争议 (三)

贡献者回答合同生效后,若当事人对于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地点等关键内容未作明确约定或约定含糊不清,首先应尝试通过友好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若协商未果,则应依照合同现有条款或交易习惯来确定具体事项。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当合同内容出现不明确情况时,可按以下原则处理:

1. 若质量要求不明确,应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执行;若无强制性国家标准,则参照推荐性国家标准;若仍无推荐性国家标准,则按照行业标准执行;若连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都没有,则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来确定。

2. 价款或报酬不明确时,应按照合同订立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若涉及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则依照相关法规执行。

3. 履行地点不明确时,对于货币给付,应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则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4. 履行期限不明确时,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5. 履行方式不明确时,应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6. 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时,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若因债权人原因导致履行费用增加,则由债权人承担。

当合同文本采用两种文字订立,并约定这些文本具有同等效力时,各文本中使用的词句应推定具有相同含义。若词句存在不一致情况,应根据合同目的进行解释。

为了确保合同的明确性和有效性,我国《民法典》提供了合同一般应包括的条款,并允许当事人参考各类合同示范文本。一个具体、明确、无争议的合同是顺利履行合同的基础,同时也是法院审理合同纠纷的重要证据。

因此,在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确且有争议时,双方应积极协调商议以解决问题。

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确时如何履行 (四)

贡献者回答当事人在合同中对某些条款约定不明时,应遵循以下方式确定如何履行:

质量要求不明确:

应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执行。若没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则按照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价款或报酬不明确:

按订立合同时的市场价格履行。若应执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则按相关规定执行。

履行地点不明确:

给付货币的,在接收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的履行地点在义务方所在地。

履行期限不明确:

债务人可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随时要求履行,但需给予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履行方式不明确:

应以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履行费用负担不明确:

由履行义务方承担。

一般原则: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一条,合同生效后,若质量、价款、履行地点等内容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双方可首先尝试通过补充协议解决。若不能达成补充协议,则按照合同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

人天天都会学到一点东西,往往所学到的是发现昨日学到的是错的。从上文的内容,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到质量标准见合同,若无合同则使用测试通过。如需更深入了解,可以看看赣律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