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法第四十五条内容是什么 (一)

贡献者回答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土地管理法》第45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作为一名镇长有没权利批示几百亩地给个体开发 ?一个小镇镇长在自己的管辖之内,批示几百亩基本农田给几 (二)
贡献者回答镇长,哪来的土地管理权限啊。
一、国务院审批的范围
依据《土地管理法》第45条的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1、基本农田;
2、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3、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二、人民政府审批权限
除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应当报经国务院批准的征地外,下列土地省人民政府批准:
1、35公顷以下的耕地(基本农田除外);
2、70公顷以下的其他土地。
三、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审批手续后,以出让、划拨等方式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权限为:
1、2公顷以下的建设用地,由县人民政府批准,报省和市、州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2公顷的4公顷以下的建设用地,由市、州人民政府批准,报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超过限额的建设用地由省人民政府批准。
人天天都会学到一点东西,往往所学到的是发现昨日学到的是错的。从上文的内容,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到土地管理法。如需更深入了解,可以看看赣律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