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判死刑的是谁

近年来,高空抛物事件频发,不仅严重威胁到公共安全,也引发了社会对于此类行为法律后果的广泛关注。在某些极端案例中,高空抛物甚至导致了严重的伤亡事故,犯罪者也因此受到了法律的严惩。本文将围绕“高空抛物判死刑的是谁”这一标题,详细探讨一起因高空抛物致人死亡而被判处死刑的案件。
一、案件背景
2023年6月,吉林省长春市发生了一起震惊社会的高空抛物致人死亡案件。28岁的女子小娄在红旗街万达广场夜市小吃街时,不幸被从高空抛下的一块砖头砸中额部,当场身亡。此事件引发了公众的强烈愤慨和对于高空抛物行为的深切关注。
二、案件经过
抛物者周某,2000年出生,因不能自食其力,逐渐产生厌世、仇视社会的情绪。为了发泄这种情绪,他预谋从高层建筑物上多次投掷物品,危害地面不特定人员的生命安全。在6天时间内,周某先后向地面投掷了两桶5升桶装水、3罐未开封可乐、8块砖头,共砸中楼下小吃街的3名食客及摊主,造成1人死亡、1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
案发后,长春市公安局迅速介入调查,通过现场勘查、走访目击者、调取监控视频等手段,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周某。周某到案后,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表示自己因为想死而不敢跳楼,于是采取抛物的方式希望砸死人后被公安机关抓捕并执行死刑。
三、法律审判与裁决
2023年11月27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高空抛物致人死亡案。公诉机关认为,周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致一人死亡、一人轻微伤,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建议判处死刑。鉴定意见通知书显示,周某无精神病,涉案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经过审理,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同年12月13日作出一审判决,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周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3000余元。周某当庭未表示上诉。
2024年10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周某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死刑复核一案依法作出裁定,核准周某死刑,立即执行。遵照最高法的裁定,周某被执行死刑,为自己的罪行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四、注意事项
高空抛物是一种极其危险且违法的行为,它不仅严重威胁到公共安全,也违反了社会公德和法律法规。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从事高空抛物等危险行为。同时,社会各界也应加强对于高空抛物行为的监督和宣传,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对于高空抛物行为的打击和惩处力度也应持续加强,以儆效尤。
此外,物业等相关机构也应加强对于高层建筑物的安全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公共设施,防止因设施老化或损坏而导致的高空抛物事件发生。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有效遏制高空抛物行为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接受生活中的风雨,时光匆匆流去,留下的是风雨过后的经历,那时我们可以让自己的心灵得到另一种安慰。所以遇到说明问题我们可以积极的去寻找解决的方法,时刻告诉自己没有什么难过的坎。赣律网关于高空抛物可判死刑就整理到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