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和资料?

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和资料?

优质回答一、中低收入家庭申请公租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江南六区户籍满5年的城镇居民;

2.家庭人均月收入在规定标准以下;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规定标准以下;

4.家庭人均财产在规定标准以下;

5.家庭车辆在规定标准以下。

年满35周岁的单身个人可参照中低收入家庭标准申请公租房。

二、新就业人员申请公租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南京户籍;

2.获得大中专院校本科及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毕业未满5年;

3.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规范、完备,并有稳定收入;

4.在本市连续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1年及;

5.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住房。

三、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本市连续工作5年及;

2.在本市连续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5年及;

3.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的;

4.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住房。

需要注意的是,新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如果申请之日起前5年内在本市有房产登记、交易行为的,或申请人父母、成年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本市拥有2套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35平方米的,不得申请公租房。

申请公租房要提供哪些材料

中低收入家庭申请公租房,由户主或其配偶向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提交书面申请,填写《南京市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认定申请审批表》,签署《诚信承诺书(授权书)》,提交家庭收入情况证明;房产证、公房租赁证等家庭住房状况证明;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家庭成员婚姻情况证明;需提交的其他证明。

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向用人单位提交申请书和以下证明材料:申请人和共同承租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居住证明;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所需的其他材料。新就业人员还需提供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办离婚证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优质回答具体手续如下:

1、夫妻双方对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

2、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二寸近期免冠单人照片,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即可。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从上文,大家可以得知关于离婚需要准备什么证件和资料的一些信息,相信看完本文的你,已经知道怎么做了,赣律网希望这篇文章对大家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