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二十四条相关内容是什么 (一)

婚姻法二十四条相关内容是什么

优质回答婚姻法二十四条相关内容主要是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具体来说:

新增规定一: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一规定旨在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防止一方恶意虚构债务,损害另一方的利益。新增规定二: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一规定进一步明确了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的原则,防止因一方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对另一方造成不必要的负担。

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针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所做的补充,旨在更好地维护婚姻中的合法权益。

新婚姻法第二十四条都有哪些规定 (二)

优质回答新婚姻法的第二十四条主要规定了夫妻双方债权和债务的处理原则:

基本原则: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例外情况:

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该债务不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该债务同样不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内容是关于新婚姻法第二十四条的主要规定,旨在明确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债务的处理原则及例外情况。

婚姻法第二十四条是什么 (三)

优质回答婚姻法第二十四条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的内容:

主要内容: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的债务处理。但存在以下两种例外情况: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

补充规定:2017年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补充规定》,在原有第二十四条的基础上增加了两款内容,作为该条的第二款和第三款,以进一步完善夫妻债务的处理规定。

审理要求:在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的案件中,各级法院需正确适用上述补充规定,确保在家事审判工作中正确处理夫妻债务,保护夫妻双方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交易安全,推进和谐健康诚信经济社会的建设。同时,未经审判程序,不得要求未举债的夫妻一方承担民事责任。在审理过程中,应传唤夫妻双方本人和案件其他当事人到庭,并要求有关当事人和证人签署保证书。对于未具名举债一方不能提供证据但能提供证据线索的,人民法院应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调查取证,并对伪造、隐藏、毁灭证据的行为依法惩处。

中国婚姻法二十四条有哪些规定 (四)

优质回答中国婚姻法二十四条,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如下:

基本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随后,该条款在2017年进行了补充,增加了以下两款:

虚构债务情形: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违法犯罪活动所负债务情形: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需要注意的是:2018年1月17日,最高法发布了《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与该解释相冲突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规定从1月18日起不再适用。这一变化要求各级法院在家事审判工作中正确处理夫妻债务,依法保护夫妻双方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婚姻法二十四条的解释 (五)

优质回答婚姻法第二十四条的解释如下:

一、内容解释

夫妻共同债务原则: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存在例外情况,即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

虚构债务不予支持: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并由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非法债务不予保护: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同样不予支持。

二、相关司法解释

婚姻法第二十四条的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原则,并强调了例外情况的适用。同时,该司法解释还通过补充规定增加了对虚构债务和非法债务的处理规定,以更全面地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和交易安全。

三、审理要求

正确适用法律:各级法院在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的案件时,应正确适用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确保判决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传唤当事人到庭:在审理以夫妻一方名义举债的案件时,原则上应传唤夫妻双方本人和案件其他当事人本人到庭,以便更好地查明案件事实。

综合判断债务是否发生:人民法院应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借贷金额、债权凭证、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交易方式、交易习惯等因素,综合判断债务是否真实发生。

防止简单认定债务:要防止仅凭借条、借据等债权凭证就认定存在债务的简单做法,而应结合多种证据和事实进行综合判断。

保护合法债务,打击非法债务:对合法债务应依法保护,对非法债务如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所产生的债务则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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