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售交易是什么意思? (一)

寄售交易是什么意思?

优质回答寄售是指委托人(货主或者寄售人)先将货物运往寄售地,委托国外一个代销人(受委托人),按照寄售协议规定的条件,由代销人代替货主进行销售,货物出售后,由代销人向货主结算货款的一种贸易方式。寄售是寄售人开拓商品销路的一种委托代售的贸易方式,也是国际贸易中习惯采用的做法之一。

寄售的特点有:

(1) 寄售人先将货物运至目的地市场(寄售地),然后经代销人在寄售地向当地买主销售,是典型的凭实物进行买卖的现货交易。它不同于一般的先出售、后运货的贸易方式。现货销售,有利于掌握时机,提高商品的竞争能力。

(2) 寄售人与代销人之间是委托代售关系,而非买卖关系。货物的所有权在寄售地出售之前仍属寄售人。万一代销商破产,寄售人可以收回寄售商品。寄售货物在售出之前,包括运输途中和到达寄售地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均由寄售人承担。代销商一般不需垫付资金,也不承担市价涨落与销售畅滞的风险和费用,只收取佣金作为报酬。

(3) 代销商只根据寄售人的指示代为处置货物。但是,代销商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出售货物,收取货款并负责执行与买主订立的合同。

(4) 寄售货物装运出口后,在到达寄售地前也可使用出售路货的办法,先行一销,即当货物尚在运输途中,如有条件即成交出售,出售不成则仍运至原定目的地。

(5) 寄售的产品多是必须看货成交的物品,但不同于拍卖品的现货交易。

行纪合同和寄售合同的区别在哪里? (二)

优质回答行纪合同和寄售合同的区别在于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同以及与第三人的关系不同。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受人接受此项财产并支付约定价款的合同。买卖是商品交换最普遍的形式,也是典型的有偿合同。 买卖合同与行纪合同相对容易区分。买卖合同是转移财产权利的合同,行纪合同是提供劳务的合同。行纪合同的本质,是一种特殊的委托合同。

(1)行纪人与第三人之间订立的合同,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间接代理制度中,代理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有时可以直接对被代理人产生合同效力,由被代理人,即委托人享有权利、负担义务。

(2)行纪合同关系中,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除非有特别约定,由行纪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间接代理制度中,类似情形,经由间接代理人,即受托人披露义务的行使,被代理人,即委托人有介入权,可基于介入权的行使,直接要求第三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突破了合同的相对性原则。

(3)行纪合同关系中,委托人不履行义务致使第三人受到损害的,除非有特别约定,由行纪人对第三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间接代理制度中,类似情形,经由间接代理人,即受托人披露义务的行使,第三人有权选择被代理人,即委托人来主张损害的赔偿,也突破了合同的相对性原则。

行纪合同又称“信托合同”。行纪人根据委托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为其办理购销、寄售等事务并收取酬金的协议。行纪制度源自罗马法,旧时又有固有行纪与非固有行纪之分;前者指以货物和·有价证券购销事务为标的的行纪,后者指以非购销事务为标的但符合行纪要件的合同关系,包括承揽行纪,运送行纪等。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受人接受此项财产并支付约定价款的合同。买卖是商品交换最普遍的形式,也是典型的有偿合同。法律对其他有偿合同的事项未作规定时,参照买卖合同的规定;互易等移转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也参照买卖合同的规定。

我国目前比较常见的行纪合同有以下几种:

(1)代销、代购或者寄售合同;

(2)证券经纪行为;

(3)期货经济行为;

(4)委托拍卖行为,也就是拍卖公司和货主、物主之间的关系。拍卖公司与竞买成功的人是买卖合同关系。

行纪合同与买卖合同是属于两种不同的合同,他们在本质上有着极大的区别买卖合同主要是指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行纪合同主要是指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以自己名义为他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一方为行纪人,委托行纪人为自己从事贸易活动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

从上文内容中,大家可以学到很多关于寄售合同的信息。了解完这些知识和信息,赣律网希望你能更进一步了解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