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农合报销细则 (一)

四川新农合报销细则

最佳答案01、门诊报销标准

(1)所在村卫生室以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标准为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所在镇卫生院就诊报销标准为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所在二级医院就诊报销标准为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所在三级医院就诊报销标准为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其中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报销标准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每年限额5000元;

02、大病报销标准

(1)镇风险基金补偿_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2)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03、住院报销标准

(1)药费_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2)60周岁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四川省德阳市城乡医疗保险大病报销比例 (二)

最佳答案65%。四川的农村医保能在外地报销为500元,那么报销比例为65%。新农合异地报销比例是按照以下比例来算的:乡镇卫生院就医,起付线为100元,报销比例为90%;县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200元,报销比例为82%;市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500元,那么报销比例为65%。

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1、门诊报销: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住院报销: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3、大病报销:

(1)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2)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参保人在异地住院治疗其住院费用也是可以报销的。按照自贡市的规定,到市外医院住院发生的符合报销范围的住院费用,个人首先要自付15%,余下部分再按照规定的比例报销;未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直接到市外三级医疗机构治疗的,报销比例降低10%。70周岁的老人报销比例降低5%;在外地打工或是创业的人员,只要是办理了异地安置就医备案的报销比例不受影响。

农村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如果不属于转诊或是转院,也没有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人员,所就医的医院不属于医疗保险的定点医院,除了比较特殊的专科医院以外,这是无法报销住院费用的;如果是通过转诊转院到异地定点的医疗机构住院,或是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到异地定点的医疗机构住院,与参保点的医保部门联网的住院费用可以通过异地就医结算系统进行结算;没有联网的只能先垫支所有的医疗费用,再凭本人的住院资料回到当地的医保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四川新农合住院哪些费用可以报销 (三)

最佳答案新农合报销范围

参加人员在统筹期内因病在定点医院住院诊治所产生的药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等符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部分(即有效医药费用)。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付设立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医院年起付标准以下的住院费用由个人自付。同一统筹期内达到起付标准的,住院两次及两次所产生的住院费用可累计报销。超过起付标准的住院费用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报销,每人每年累计报销有最高限额。

报销标准

门诊补偿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住院补偿

报销范围:

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B、60周岁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大病补偿

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报销支付特殊病种有:恶性肿瘤化疗、放疗;重症尿毒症的血透和腹透;组织或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反应治疗;精神分裂症伴精神衰退;系统性红斑狼疮(有心、肺、肾、肝及神经系统并发症之一者);再生障碍性贫血;心脏手术后抗凝治疗。其余可报销的特殊病种,以当地具体政策为准。

特殊病种的特定门诊治疗包括治疗期间必须的支持疗法和全身、局部反应对症处理,一般辅助治疗不列入报销范围。

报销程序

参保者出院后,将经患者本人签字或盖章的住院发票、出院记录、费用清单、转诊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缴本乡镇合管所,经审核后集中统一送交市农保业务管理中心。

住院办理报销程序

一、本人提供资料 1、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 2、农合本(即个人病历本); 3、住院诊断证明书; 4、出院小结; 5、住院费用清单; 6、住院发票。

二、到农合办窗口办理报销

三、如果是母婴捆绑参合,尚需提供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婴儿出生证复印证。

“新农合”门诊统筹报销程序

一、本人提供材料 1、农合本(即个人病历本); 2、第二代个人身份证; 3、门诊发票。

二、到农合办窗口办理报销手续。

报销事宜

不予以报销范围

以下情况不列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

(一)非区内定点医院门诊医疗费用(特殊病种门诊治疗费用除外)、未按规定就医、自购药品所产生的费用;

(二)计划生育措施所需的费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医疗费用;

(三)镶牙、口腔正畸、验光配镜、助听器、人工器官、美容治疗、整容和矫形手术、康复性医疗(如气功、按摩、推拿、理疗、磁疗等)以及各类陪客费、就诊交通费、出诊费、住院期间的其他杂费等费用;

(四)存在第三方责任的情况下,发生人身伤害产生的医药费依法由第三责任方承担,如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等;

(五)因自杀、自残、服毒、吸毒、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以及其家属的故意行为造成伤害所产生的医药费;

(六)出国或在港、澳、台地区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

(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规定不予报销的药品和项目;

(八)区医管会确定的其他不予报销的费用。

(九)未参加农村合作医疗者的医药费用;

报销时间

新农合的报销时间有规定,应当从出院当天算起三个月之内有效。

四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四)

最佳答案四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如下: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付比例85%;

2、一级医疗机构或不设等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82%;

3、二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80%;

4、三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65%;

5、省部属医疗机构支付比例60%。

医疗保险的报销流程:

1、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出示医保卡或相关证件;

2、医疗机构根据患者的医保类型进行费用结算;

3、医疗费用中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部分,由医保基金直接支付给医疗机构;

4、不在报销范围内或超出限额的费用由患者自行承担;

5、患者在出院或结算时,可以查询具体的报销金额和自费金额。

综上所述,四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的级别而有所不同,从基层到三级医疗机构逐渐降低,省部属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最低。

【法律依据】:

《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

第二十七条

参保居民在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比例支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低于80%;县级医疗机构不低于70%;市级医疗机构不低于60%。各统筹地区根据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支情况合理确定具体支付比例。

看完本文,相信你已经对四川省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赔付比例有所了解,并知道如何处理它了。如果之后再遇到类似的事情,不妨试试赣律网推荐的方法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