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院拒接急救患者最高罚十万 (一)

北京:医院拒接急救患者最高罚十万

优质回答为进一步提高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条例(草案送审稿)》近日由市 *** 法制办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据了解,目前本市院前医疗急救呼叫满足率仅为84%,无法满足实际需求。为尽快使急救呼叫满足率达到95%,草案就恶意拨打院前急救电话、拒不避让救护车通行、医院拒接急救车辆送来的患者等急救服务突出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

恶意拨打院前急救电话将被处以行政处罚

在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中,恶意拨打骚扰电话成为困扰急救人员的主要问题之一。据了解,在北京急救中心调度指挥室,每天超过三分之二的电话为骚扰电话,系统每天需要过滤掉四五千个无声或恶意电话。对此,草案第九条明确要求,居民不得恶意拨打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电话,拨打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电话应当说明患者基本信息及位置、病情、联系方式。

对于在不属于急救医疗服务情形下,故意拨打、骚扰和占用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电话号码和线路的,侮辱、殴打、阻挠急救医疗服务从业人员,或者以其他方式妨碍施救工作、以急救医疗服务名义实施招摇撞骗的及其他扰乱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秩序等其他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草案明确,将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拒接院前急救送至患者最高将处十万罚款

“院前急救经常陷入这样的尴尬境地,我们把突发急病、没有家人陪伴的病人转着圈送到几家医院,得到的答复却无一例外都是没有急救牀位,拒绝接收。”一位院前急救工作人员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为解决这样的困境,此次立法草案中明确,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机构应当按照就近、就急、满足专业需要的原则,将患者转运至医疗机构救治,并与接诊医疗机构共同建立有效的衔接机制,畅通急救绿色通道,实现信息互通,做好交接工作。

草案明确,接诊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和推诿患者,不得占用救护车设施、设备。如医疗机构不服从指挥调度、拒绝抢救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机构送至的患者,或违反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机构与接诊医疗机构交接规定,导致救护车不能正常运行,将由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五万元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低保人员急救医疗费用将由民政提供救助

为进一步解决经济困难羣体因难以支付院前急救费用,而无法得到及时抢救的问题,草案明确,享受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低收入救助人员,因急救医疗服务产生的急救医疗服务费用,由民政部门按照本市医疗救助有关规定给予救助。

同时,市价格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院前急救医疗服务活动成本和居民收入水平等因素制定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活动收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调整。开展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应当按照本市统一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同时,草案提出,将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医疗服务费用纳入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范围。具体办法由市人力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分别制定。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保障救护车道路通行权

今年2月23日,四川雅西高速公路发生车祸,由于私家车占用应急通道,运送伤员的救护车被堵在路上,救护车上的医生多次喊话,恳请沿途车辆让出应急通道。针对此种情况,草案明确,拒不避让或阻碍执行急救任务的救护车通行的行为将被处以行政处罚。救护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行人应当让行。

同时,草案也对救护车使用提出要求救车辆不得从事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以外的活动。如使用救护车或者假冒救护车名义从事医疗服务活动以外其他运营活动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草案提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道路通行法规相关规定,保障正在执行任务救护车的道路通行权,并与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市交通运输行政部门共同建立救护车信息共享机制,及时通报所掌握的从事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活动的救护车的有关信息。市交通运输行政部门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救护车从事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活动给予保障,加强假冒救护车运营活动查处管理工作。

本市将建医疗救护员制度解决急救人手不足

在急救呼叫满足率偏低的现状背后,隐藏着因医生流失严重、人手不足带来的无奈。为解决这一困境,草案提出,本市将建立医疗救护员制度。医疗救护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从事相关辅助医疗救护工作。具体职业技能鉴定规范,将由市人力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共同制定。

同时,为进一步扩充人手,考虑到执业医师的执业范围受到其执业类别和所注册医疗机构的执业范围限制,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草案特别要求,如临牀类别急救医学专业医师范围外的执业医师,有意愿到急救中心或急救站执业的,可在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急救医学专业系统培训一年或者专业进修一年,并取得考覈合格证明。

北京237家医院开展安检工作,这样做的好处是什么? (二)

优质回答这样做能够让医护人员更安心工作, 将更多精力投入到治病过程当中。当身体出现健康问题后,到医院检查治疗是现代人的共识。可是有些疾病根本无法被治愈,医护人员对此也无能为力。但现实生活中却有些病人家属携带管制物品伤害医护人员,让医护人员很难安心从事这个行业。

北京已经有237家医院开展安检工作,三级医院大多已被覆盖。进入医院的人员应当主动接受并配合安全检查。对拒不接受安全检查的,医院有权拒绝其进入。

这是自去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北京市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中的明确规定,根据北京市卫健委相关数据统计,北京已经有237家医院开展了安检工作,已经覆盖大多数三级医院。

根据《北京市医院禁止、限制携带物品名录》,管制器具、危险物质等五类物品;菜刀、棍棒等六类物品,被禁止或限制携带进入医院。

为相关规定当中禁止或限制被带入医院的违禁物品,而为进一步增强安全防范能力,北京有86家医院配备了人脸识别系统,对于已经有记录的号贩子或医闹等人员进行及时监控,一旦出现异常能够及时处置。

这样做能够有效防止伤医事件发生,能够让医护人员更安心的工作。近几年来,关于伤医事件的报道不在少数。部分患者家属因治疗问题迁怒于医护工作者,并采取极端方式对其进行伤害,以至于医护工作者在承担巨大工作压力的同时,还要胆战心惊的害怕面对患者家属的伤害,这对于医疗行业的健康发展极度不利。

现在北京大多数三甲医院已开展安检工作,这样既能够防止某些意外事件的发生,更好的保护医护工作者,也能够给患者一个更安全的治疗环境,让患者能够在医院内得到更好的治疗。

除此之外,这样做能够让医护工作者更有向心力,也有助于吸引更多人才投身于这个行业之中,对于医疗领域的发展是有一定促进意义的。

现实生活当中的伤医事件屡禁不止,各医院开展安检工作也是出于迫不得已。希望相关部门能对伤医事件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否则当医护人员真正寒了心,受伤害的还是广大普通老百姓。

支持进入医院需安检,这对所有人都是一件好事。

陪诊服务流程细则 (三)

优质回答法律分析:进行电话预约;就诊日当天,陪诊专员提前达到目的地,做陪诊服务前准备,在约定的时间和地点等待;陪诊专员验证客户身份信息后,开始提供陪诊服务;陪诊时长为3小时,陪诊员协助完成院内诊疗后即完成此次陪诊;陪诊结束后,客户在《服务反馈单》上为陪诊员评级、打分、签字。

法律依据:《北京市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 第六条 卫生健康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完善医疗卫生服务措施,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指导、监督医院预防和妥善处置医疗纠纷;

(二)制定医院安全秩序管理工作规范,建立健全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考核评价机制,开展医院安全秩序管理工作检查;

(三)指导、监督医院制定安全保卫、风险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处置演练;

(四)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处理涉医投诉举报,组织、指导医院处置重大涉医安全事件,及时发布信息。

北京卫健委是否有加号相关规定 (四)

优质回答北京卫健委有关于加号的相关规定。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为了规范医疗机构的加号行为,发布了多项相关规定。这些规定旨在提高门诊服务质量和效率,改善医疗机构就诊秩序。

一、全面预约挂号制度

北京市卫健委要求医疗机构实行全面预约挂号制度,非急诊患者需通过预约方式挂号就诊。协和医院等医疗机构严格执行了这一规定,严禁大夫在诊间加号,以确保医疗资源的合理分配和利用。

二、加号管理流程及标准

医疗机构应制定明确的加号管理流程及标准,以规范加号行为。协和医院等医院对于复诊加号等特殊情况,可能通过APP、自助机或其他认可的方式进行预约,或在诊室门口排队等待。同时,加号数量需严格控制,并建立加号可追溯机制,以提升预约挂号系统安全防御能力。

三、打击非法加号行为

北京市卫计委曾在全市范围内限期清理“公立医院医务人员通过商业公司预约挂号、加号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这一举措旨在打击非法加号行为,维护医疗秩序,保障患者权益。

综上所述,北京卫健委的加号相关规定旨在规范医疗机构的加号行为,提高门诊服务质量和效率,同时打击非法加号行为,维护医疗秩序和患者权益。

从上文,大家可以得知关于北京市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的一些信息,相信看完本文的你,已经知道怎么做了,赣律网希望这篇文章对大家有帮助。